历届的公安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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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历任部长罗瑞卿(1906--1978)第一任公安部部长。四川南充人。19...


历届的公安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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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历任部长罗瑞卿(1906--1978)第一任公安部部长。四川南充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入黄浦军校武汉分校学习,1928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闽西游击大队大队长,红四军团参谋长.支队党代表.纵队政委.师政委.军政委.第一军团政治保卫局局长。参加了漳州战役和中央苏区反“围剿”。曾获二等红星奖章。长征中任中央红军先遣队参谋长,陕甘支队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到陕北后,任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陕北红军大学教育长。西安事变间,协助周恩来开展工作。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抗日军政大学教育长,副校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1944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期间,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晋察冀野战军政委,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二兵团(后为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兵团)政委,参与指挥了正太.石家庄.太原等战役和新保安战斗,1949年7月---1949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公安部部长(1949年10月---1959年9月),解放军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北京市公安局局长(1949年11月---1953年8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政法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秘书长,解放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兼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第一.第二届国防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主席。1965年受林彪诬陷,被解除领导职



公安部属下有哪些局,分别为公安部第几局??

公安部内设机构 :

一局:国内安全保卫局(原政治保卫局)

二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原经济文化保卫局)

三局:治安管理局

四局:边防管理局

五局:刑事犯罪侦查局

六局:出入境管理局

七局:消防管理局(武警编制)

八局:警卫局(武警编制)

九局:中央警卫局(编制在中央办公厅)

十局:铁道部公安局

十一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原计算机安全监察司)

十二局:行动技术局(原技术侦察局)

十三局:监所管理局(该局还管理有名的秦城监狱)

十四局:交通部公安局

十五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十六局:国家林业局公安局

十七局:交通管理局

十八局:法制局

十九局:外事局

二十局:装备财务局

二十一局:禁毒局

二十二局:科技局

二十三局:信息通信局(也称信息通信中心)

二十四局:缉私局(原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

二十五局:机关服务局

二十六局:反邪教局

二十七局:反恐怖局

二十八局: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

此外,公安部还下设政治部(下设人事训练局,教育局,宣传局,均为正局级单位),办公厅,纪委(与警务督察局,监察局,审计局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委。

拓展资料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管理。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请问公安部123号令废除了吗,公安部已经新发布139号令了。



公安部消防强制3c认证设备有哪些

您好,51安居为您服务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尚未纳入上述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暂时采用强制检验制度,消防相关产品进入市场时,其防火性能须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获得准入的产品信息及有关质量管理信息由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统一向国内外发布。您可自行上网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欢迎向51安居提问。



公安部不予开18项证明是哪些?

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4、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12、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13、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

(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

(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五)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海西州公安局—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的18类证明



公安部收缴的枪支如何处理?,相关法律有哪些?

公安部收缴的枪支将依据《枪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统一销毁处理。比如:扔入炼钢炉。



公安部清理整顿户口登记管理要做哪些事

其实说的简单明了好理解点就是四个字:假、重、错、无;虚假户口、重复户口、户籍登记信息有错、无户口人员。户籍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在于这四点。



获得公安部信息安全等保三级测评的平台有哪些

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的以第二级认证为主,第三级作为国家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最高级认证,即非银机构的最高级认证就是第三级别,由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认证要求十分严格。

截至2018年3月,全国共有170家平台获得了信息安全等保三级备案。



2019公安部直属单位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考试内容有哪些?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
2、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前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公安民警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面试。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招录单位做个性评价参考。
3、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各用人单位于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



公安局跟公安机关、公安部有什么区别?

简单地说:公安部主管,公安局是公安部的下属,公安机关是公安部、公安厅、公安局、公安分局的总称。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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