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商代遗址(皂市商代遗址)

由网友(后来的我很好)分享简介:皂市商朝遗迹位于石门县皂市镇石坪村五组,距县乡一八私里,遗迹正在渫火北岸,超出跨越河床五-六米的台地上,面积约七零零零零平方米。出地盘点石门县皂市镇简介皂市商朝遗迹,一九五九年省专物馆举行文物查询拜访时发明。立即举行了小面积试掘,证实是1处遗物至关富厚的商朝文明遗迹。一九七七年末至一九七八年头举行了邪式掘客,一九八一年第二次掘客...

皂市商代遗址位于石门县皂市镇石坪村5组,距县城18公里,遗址在渫水北岸,高出河床5-6米的台地上,面积约70000平方米。

出土地点

石门县皂市镇

简介

惠州发现商代遗址 距今3500多年

皂市商代遗址,1959年省博物馆进行文物调查时发现。当即进行了小面积试掘,证明是一处遗物相当丰富的商代文化遗址。1977年底至1978年初进行了正式发掘,1981年第2次发掘,2001年进行了第3次大规模的发掘,前两次发掘面积1300平方米,第3次发掘面积1200平方米,3次发掘面积共2500平方米。

文化层厚1-2米不等。遗址分布区的东、西两头包含有新石器时代、商、东周三个时期的文化堆积,商文化层堆积较厚,遗物较丰富,个别探方有商周之际的文化遗存。

新石器时化的文化遗存即皂市下层文化,前面有专节作了介绍。

商文化遗存,一般厚0.8-1米左右,主要部分相当于郑州二里冈遗址的上层,为商代中期,出土的铜器全为小型工具,有箭簇、鱼钩、锥、凿等,石器多磨制甚精、个体较大的石斧、锛、纺轮等。出土的陶器,就陶质而论最多的是泥质红胎黑皮陶,次为夹砂红陶,再次为泥质灰陶、泥质黄白陶,而夹砂灰陶所占比重甚小。这种中原同时期遗址以夹砂灰陶、泥质灰陶为主有一定的差别。纹饰多方格纹、绳纹,另有附加堆纹、云雷纹、重圈纹,S纹、浅刻划横人字纹。器形有鼎、鬲、斝、爵、簋、盆、碗、大口缸、豆、罐等。如果和中原同时期遗址陶器器形比较,可以看出以下情况:①部分器物,如鼎、分裆鬲、斝、爵、大口缸等,与中原所出差异甚小,后是接受中原的器形。②部分器物如假腹豆、簋等,应是在中原器形的基础上作了较大的改变。③另有部分器物,则不见或少见于中原地区,应是本地土著文化的产物,如花边圈足碗、喇叭口长颈平底罐、联裆鬲等。而这第三部分器物,在数量上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可以认为石门皂市商代中期文化遗存是在中原商文化后期影响下产生的,它包含有中原商文化强烈影响的一种土著文化。

1977-1978年发掘时,曾发现沾有铜渣的红烧土块。1980年发掘时,发现有熔铜炉,在炉旁留有大块的铜渣和2件石范,同时又出土有4件铜器,2001年发掘时又发现有青铜箭簇、鱼钩和小件青铜饰物,因此可以证明已进入青铜时代。

在部分探方内,发现有较薄的商周之际文化遗存,这一时期,泥质灰陶尚有增多,假腹豆和簋消失,出现了仿铜器扉棱装饰的盆、尊形器,盆内往往有浅刻划的横人字纹、网纹,另有葫芦状高柄豆等。发现这一时期的墓葬2座。

皂市遗址出土的铜器,是湖南目前所见时代最早的,说明洞庭湖地区商代中期已进入青铜时代,这为解决过去湖南各地零星出土的商周青铜器的原产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线索。皂市遗址发现的平民墓,填补了湖南考古上的一段空白,从而使湖南从新石器时代到明清各个时期的墓葬齐备了。皂市遗址的发掘对了解洞庭湖西北岸和湖北江汉平原西南部的商周时期,古文化有重要价值。皂市遗址已列名于郭沬若著《中国史稿》第二册,1981年10月皂市遗址被公布为石门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附:1977年省博物馆率常德地区考古培训班来此实习。1981年省博物馆率湘潭大学历史系80级学生和进修班来此实习,学员百余人。2001年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率全省各地市、县考古工作人员30余人对该遗址进行大型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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