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元乡(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下辖乡)

由网友(风一样的男人)分享简介:何元城于一九六三年二月建立西弱私社,一九八八年二月撤区建立何元村夫平易近当局,地处施甸县西部,当局地点地距县乡一七私里。东取甸阴镇、仁以及镇交界,南取万兴城邻接,北取等子城以河为界,西取龙陵县隔怒江相视。[一]中文名何元城行政种别城德律风区号零八七五车牌代码云M邮政区码六七八二九九机场保山云瑞机园地理位置施甸县西部所属地域云南...

何元乡于1963年2月成立西强公社,1988年2月撤区成立何元乡人民政府,地处施甸县西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17公里。东与甸阳镇、仁和镇接壤,南与万兴乡毗邻,北与等子乡以河为界,西与龙陵县隔怒江相望。[1]

中文名

何元乡

行政类别

电话区号

0875

车牌代码

云M

邮政区码

678299

机场

保山云瑞机场

地理位置

施甸县西部

所属地区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南邻

万兴乡

面积

138平方千米

人口

16468人(2017年)

政府驻地

何元村

气候条件

高原季风气候

地理环境

何元乡

何元乡位于施甸县城西部山区,距县城17公里,地处东经99。20'49"—99。

何元乡

23'18",北纬24。25'26"—24。38'55"。东接甸阳镇,西隔怒江与龙陵县相望,北与太平镇、由旺镇相邻,是一个山区农业乡。

人文地理

怒江与龙陵县相望,南跟万兴乡和甸阳镇菖蒲塘办事处为邻,北与由旺镇大秧田和仁和乡相依,总面积138平方千米。元代为土司辖地,明代属归仁乡,隶施甸长官司。嘉靖三年(1524)隶属保山县。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隶永昌府分防施甸巡政厅。民国时期属保山县第五区归仁乡。1950年设西强公社。1963年初隶属施甸县,1980年地名普查时更名为何元公社,1984年4月设何元区。1988年3月设何元乡,1994年4月前,乡人民政府驻何元寨,故名。现辖何元、莽王、石头寨、王家庄、李为地、大仆寨、组军门、大坡脚、大寨门9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80个村民小组。境内的少数民族主要为彝族。

何元乡

自然资源

地处施甸县西部,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17公里。由于受怒江低热河谷的影响,具有典型的立体型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肥沃的土壤,丰沛的雨量,亚热带与温带共存的高原立体气候孕育了丰富的物产,农副产品质量上乘,故有“西山晒烟、辣椒之乡”的美誉。烤烟、甘蔗、辣椒、反季蔬菜、畜牧是何元乡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

林地8.05万亩,森林覆盖率27.3%。矿产资源已探明的有汞矿、铁矿,莽王红大理石、五彩石、石灰石等。大寨门古生物化石、何元村西边塘古海洋动物化石吸引中外考古专家到此考察。

全乡生产总值3435万元,粮食总产519万公斤,人均产粮421公斤。程控电话、移动电话覆盖全乡各村。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人人享有初级保健,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0%以上。

降水温度

全乡地处怒江东岸,山势东高西低,山脉多呈南北走向,南北最大纵长16公里,东西最宽12公里。主要山峰有大尖山、长箐山、岩子脚山等,大尖山海拔2354.3米,是境内最高峰。由于受地形特征及怒江热气流影响,气候属立体型气候。李为地、大仆寨一带为亚热带,大寨门一带属冷带,其余为温带,转换界线比较明显。年平均气温15℃,最高气温30℃,最低气温仅为3℃。年平均降水量为1040毫米。

行政区划

截止2006年底,该乡已实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现辖:9个行政村(何元、莽王、王家庄、石头寨、李为地、大仆寨、组军门、大坡脚、大寨门),52个自然村,80个村民小组,农户数3417户。

何元,原为人名,施甸坝何家村人。本人于明末崇祯十一年(1683),从施甸何家村搬迁至何元乡何家寨居住,去世后,人们为纪念他而改乡名为何元。

经济

何元乡2006年农村经济收入4621.5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067.82万元,占总收入44.7的%;畜牧业收入1814.41万元,占总收入的39.3%(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7907头,肉牛396头,肉羊211头),林业收入199.7万元,占总收入4.3%,第二三产业收入310.9万元,占总收入6.7%,工资性收入194.8万元,占总收入4.2%。农民人均纯收入1588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等为主。全乡外出务工收入172.29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914人(占劳动力的8.1%),在省内务工368人,到省外务工546人。

何元乡

招商引资

何元乡积极主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放手发展个私经济。一是全力营造发展环境,消除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束缚和不符合发展要求的做法,不断改进服务,优化政务环境。二是放宽市场准入和投资领域,凡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违反产业政策的行业,都允许民间资本经营。三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改进政府服务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坚决治理各种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以石材产品开发为工业支撑:一是继续支持江苏王老板,加快建厂速度,尽快投产;二是加快莽王红的市场开发,争取尽快办厂开发;三是支持大寨门、小大山石厂,增加何元青石开发效益;四是进一步规范砂石厂的采伐制度,保证全乡资源得到保护性利用,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进行开采。

人口民族

何元乡常住人口16468人(2017年),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为彝、佤、傈僳、独龙、景颇、布朗、纳西、白族。

社会

卫生

2006年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3390人,参合率86.7%;享受低保1020人。有乡卫生院1所,有医务人员9人,建筑面积922.44m2,设有病床8张,X光机1台,黑白B超机1台。全乡设有9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3人。乡内建有公厕2个,建有垃圾集中堆放场地1个,建有生活排水设施2个。

水利设施

水利设施有上寨水库、栗子园水库、秧草塘水库等,总库容为317万立方米。境内主要河流有莽城河、何元河、莽王河等,皆由西北向西南流入施甸河而注入怒江,主要树种为云南松,经济林木主要有茶、核桃、花椒等。耕地主要以种植水稻、玉米、小麦、豆类等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有烤烟、甘蔗、辣椒、花生、葵花籽、晾晒烟等。乡内大寨门、大歇厂一带有大量古代无脊椎动物化石,被确定为全球目前保存完整的泥盆二叠纪地质。

乡内有娲妮澡塘,不同的水质、不同的颜色,及其医疗价值吸引着远方的客人,胃病、风湿病、皮肤病、黄水疮的相继治愈让它闻名遐迩;乡境内有铁矿、雌雄黄、汞矿等,曾在组军门建有“六一四”水银厂。

乡内有滇西抗战时期的战壕、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台坡碉堡位于何元乡人民政府驻地20公里处攀枝花渡口,地处王家庄村攀枝花自然村,海拔660米。明万历11年(公元1583年)11月,永昌参将邓子龙镇守姚关围歼缅军主力,敌军残部向攀枝花渡口溃逃。据历史记载,攀枝花渡口之战,是邓子龙抗缅战役中的东线第一战役胜利结束之地。

攀枝花渡口在抗战时期的一九四二年成立“攀枝花抗日军民合作站”,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攀枝花渡口作为著名的松山战役的第一线,配合抗日远征军第88师,新编28师抗击日本人侵略者,为中国人民的抗战胜利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基础设施

何元乡截止2006年底,何元乡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全乡有1973户通自来水,有1444户饮用井水,有935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27.4%)。有3414户通电,有63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数195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99.9%、1.8%和57.1%):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01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646户(分别占总数的58.8%和48.2%)。

乡到县道路为弹石路面,进村道路为土路,乡内主要干道为未硬化路面。距离县客运车站17公里,建有集贸市场2个。全乡共拥有汽车4辆,拖拉机69辆,摩托车330辆。全乡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867亩,有效灌溉率为15.9%,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2586亩,人均拥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17亩。

到2006年底,全乡建有沼气池农户1982户;装有太阳能农户62户;建有小水窖1989口;已完成“一池三改:的农户1212户。全乡有47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52个自然村已通电;有52个自然村已通路;有13个自然村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

全乡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1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35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352户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19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何元乡

新农村建设规划

何元乡截止2006年底,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机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四村”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为主要目标,以“十个有”(人均有一亩基本农田地、有一亩经济林果;户有一院安居房、有洁净能源和安全饮用水,有一个科技明白人;村有产业化合作组织、有学校及卫生室、文化室,有进村入户硬板路、有团结务实的好班子、有科学民主的好制度)为具体建设内容;以五项骨干产业(粮食、烟草、蔗糖、畜牧、辣椒)为支撑,围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等任务,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同步推进。

何元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力争通过15年左右的努力,把全乡90%以上村庄建设成:产业稳步发展,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业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农民人均经济纯收入达6000元左右的小康村;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7.5年,乡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卫生室,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养老、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和生活方式科学健康的文明村;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村容村貌整洁的生态村;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村务管理民主规范,社会治安良好,邻居和睦相处的和谐村。

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时期是关键。到2010年,我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阶段性目标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总收入达到5721万元;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总产量达到6706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幅上升;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300元以上;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0万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林木覆盖率达到40%。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何元乡

参考资料

1.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何元乡 · 博雅地名网(引用日期: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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