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和洋底)

由网友(是誰放荡了)分享简介:国际海底是国度统领规模之外的海床以及洋底及其底土。一九八二年《结合国陆地法条约》为国际海底拟定了法令轨制,该轨制没有作用该区域的上覆火域以及上空的法令职位地方。条约划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材是人类的配合担当产业,实施平行开垦制,由国际海底办理局办理。概述统领规模之外的海底以及洋底准则人类配合担当简介国际海底是指国度统领规模之外的海底...

国际海底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国际海底制定了法律制度,该制度不影响该区域的上覆水域和上空的法律地位。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制,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

概述

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和洋底

原则

人类共同继承

简介

国际海底区域环境保护制度分析与中国实践

国际海底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和洋底及其底土。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总面积3.61亿平方公里的海洋划分为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三类区域。位于国家管辖海域以外的国际海底区域面积约2.517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积的49 %。这一广阔的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战略金属资源,其中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海底热液硫化物矿床等已被公认为21世纪具有商业开发前景的资源。[1]

资源分布

多金属结核

多金属结核广泛分布于水深4000—6000米海底,含有70多种元素,其中镍、钴、铜、锰的平均品位分别为:镍1.30 %,钴0.22%,铜1.00%,锰25.00 %,其总储量分别高出陆上相应储量的几十倍到几千倍,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据测算,多金属结核资源总量达3 万亿吨,其中太平洋的结核覆盖区面积近2300万平方公里,有商业开采潜力的资源总量高达700亿吨。

富钴结壳

富钴结壳分布于水深1000—3000米的海山上,最大厚度20多厘米,富含钴、铂等战略矿产,其中钴平均含量较陆地原生钴矿高几十倍,铂平均含量高于陆壳80倍。据有关资料测算,太平洋西部火山构造隆起带上,富钴结壳矿床的潜在资源量达10亿吨,钴金属含量达数百万吨,经济总价值超过1000亿美元。

海底热液硫化物

海底热液硫化物分布于水深数十米至3500米,主要出现在2000多米水深的大洋中脊和断裂活动带,是一种具有远景意义的海底多金属矿产资源,其主要元素为铜、锌、铁、锰等,另外银、金、钴、镍、铂等也在一些地区达到工业品位。这种资源易采易选的特性展现出良好的开发前景。[1]

生物资源

国际海底

深海底生物物种丰富:沿洋脊分布的热液喷口周围活跃着蓬勃的生物群落,包括管状蠕虫、贻贝、蛤、虾以及广泛存在的微生物;海山广泛分布,有着生物岛的作用;广袤的海底盆地沉积物中分布着种类丰富的多毛环节类动物、线虫和有孔虫等生物群落。

深海底生物处于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态环境中,尤其热液喷口区的生物在高压、剧变的温度梯度和高浓度的有毒物质包围下,形成了极为独特的生物结构、代谢机制,体内产生了特殊的生物活性物质,例如嗜碱、耐压、嗜热、嗜冷、抗毒的各种极端酶。这些特殊的生物活性物质功能各异,是深海底生物资源中最具应用价值的部分。可以预料,深海底生物资源在工业、医药、环保等领域都将有广泛的应用。21世纪初,国际上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的应用已经带来数十亿美元的产业价值。

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角度看,深海底存在着多样化的种群与基因,而热液喷口区及部分海山区是高度敏感的稀有与脆弱的生态系统,具有独特的科学研究价值,也需要人类社会予以特别的重视与保护。[2]

天然气水合物

1、组成

海底天然气水合物是一种在低温(-10~+100C)和高压(1~9Ma)条件下由气体和水合成的类冰固态物质,具有极强的储载气体的能力,一个单位体积的天然气水合物可储载100~200倍于这个体积的气体储载量。天然气水合物中的有用组分主要为甲烷,此外还含有少量的H2S、CO2、N2和其它烃类气体。

2、分布

深海海底

发育天然气水合物的地点主要分布在北半球,以太平洋边缘海域最多,其次是大西洋西岸。从构造环境来看主要分布大陆边缘:一类是分布在被动大陆边缘的大陆斜坡和坡脚,另一类是分布在活动边缘增生楔发育区。目前(截至2013年)已通过钻探发现和根据BSR(海底模拟反射层)推测的天然气水合物地点有57处,其中太平洋25处,印度洋1处,北极海6极,南大洋6处,大西洋17处,湖沼区(黑海、贝加尔湖)2处。但是对占大洋大部分面积的深海洋盆中的天然气水合物分布情况还知之甚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目前所从事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的区域还没有涉足洋盆。

3、资源潜力与环境问题

与常规天然气气田储量相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中潜在天然气资源量极其巨大。根据国际天然气潜力委员会的初步统计,世界各大洋天然气水合物的总量换算成甲烷气体约为1.8-2.1 x 1016m3,大约相当于全世界煤、石油和天然气等总储量的两倍。被认为是一种潜力很大的、可供21世纪开发的新型能源。另一方面,海底天然气水合物作为潜在地质灾害与全球气候变化的不稳定因素也引起了科学界的高度关注。[2]

所有权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也不应将区域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的全人类。在国际海底区域内,应为全人类的福利进行开发活动,不论各国的地理位置如何,也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并应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和仍未取得完全独立或其他自治地位的人民的需要。管理局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公平分配从区域内活动取得的财政及其他经济利益。

资源开发

国际海底开发制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平行开发制,即国际海底的勘探和开发一方面由代表全人类的国际海底管理局通过其企业部进行,同时也由缔约国或国家实体,或在国家担保下具有缔约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进行。

先驱投资者

海洋法会议在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还通过了“决议二”,规定了对多金属结核开辟活动预备性投资的保护,其中规定,在1983年1月1日以前在多金属结核的“开辟活动”方面(指和这种结核的鉴定、发现、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作业、调查、研究等活动)已支出3000万美元以上者,被承认为“先驱投资者”。“先驱投资者”在申请生产许可方面享有优先权。

中国于1991年完成先驱投资者登记工作,成为第五位已登记的先驱投资者。

管理组织

国际海底管理局

国际海底管理局

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管理局以所有成员国主权平等为基础,是安排和控制区域内活动,特别是管理区域资源的组织。管理局除直接从事开发海底资源外,并对该区域内的开发活动实施必要的控制。国际海底管理局设立一个由所有缔约国都参加的大会,一个名额有限的理事会,一个代表国际海底管理局从事开发活动的企业部,一个办理行政事务的秘书处,以及向理事会提供法律、技术和经济服务的几个专门委员会。

中国于2000年连任理事会B组成员,2004年当选为A组成员。

海底地形命名

命名原则

国际海底的命名分为专有名和通用名。海底地形命名不仅涉及各沿海国管辖海域及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多方权益,而且凸显各国在海洋调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对新发现海底地形、地名的命名,不仅可以提高本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还能塑造国家形象及宣传国家文化。

中国海底地名

国际海底

2011年7月,中国提交的“鸟巢海丘”“白驹平顶山”等7个位于太平洋的海底地名提案,经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收入国际海底地名名录,实现了中国向国际组织提交海底地名提案零的突破。

2012年10月,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第25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中国提交的“牛郎平顶山”、“织女平顶山”、“维翰海山”等12个海底地名提案。至此,已有19个具有中国“标签”的海底地名收入国际海底地名名录。

2013年9月,大洋海底地理实体命名体系方案通过专家审议,中国汉族文学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成为大洋海底地名命名体系,并以《风》、《雅》、《颂》为主线进行命名,《风》这部分重点在大西洋位置,《雅》在太平洋,《颂》在印度洋,国际海底的命名方式显现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3]

参考资料

1.国际海底资源———人类的共同财富 · 人民日报(引用日期:2013-09-17)

2.深海底生物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处(引用日期:2013-09-17)

3.我国确定以《诗经》命名大洋海底地名 · 北京日报(引用日期: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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