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应行法十四(不相应行法十四)

由网友(无关磅礴,你就是宇宙。)分享简介:注释法是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磨”、“达摩”,《成唯识论》卷1诠释其转义为“轨持”,即指有1定的规范,后成长出真谛、法则、规则、品质、性子、属性、特量、存留等多种意义,是印度思惟史上1个较为古老的观点,其呈现的汗青比释教要悠长(注:黄心川师长教师正在所著《印度哲教史》第四六页说:梨俱诗人已正在浩繁的征象中力图找出它们...

正文

法是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磨”、“达摩”,《成唯识论》卷一解释其本义为“轨持”,即指有一定的规范,后发展出真理、规则、法则、品性、性质、属性、特质、存在等多种意思,是印度思想史上一个较为古老的概念,其出现的历史比佛教要悠久(注:黄心川先生在所著《印度哲学史》第46页说:梨俱诗人已在众多的现象中力求找出它们的统一根源——理法(rta,译为梨多)等;理法,在吠陀中有法则、秩序、正义、真理等不同的涵义。梨多的范畴在后来奥义书中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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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应行法十四】

一、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也。)二、非得,(于一切法不能成就也。)三、众同分,(如人之类,其形相似也。)四、无想异熟,(此即无想报,外道修无想定,命终生无想天,以其果报,异世成熟,故曰异熟。)五、无想定,(外道所修之定,想心俱灭故也。)六、灭尽定,(得此定者,受想之心灭尽,诸识不起也。)七、命根,(第八藏识种子,并出入息暖气三者,连持不断也。)八、生,(诸法生起也。)九、住,(诸法未迁也。)十、异,(诸法渐衰也。)十一、灭,(诸法消尽也。)十二、名身,(依事立名,众名联合,故曰名身)十三、句身,(积言成句,众句联合,故曰句身。)十四、文身,(文即文字,众字联合,故曰文身。)此之十四法,有名无体,不与色法、心法,及心所有法相应,故云不相应行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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