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英(山东禹城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嫌疑犯)

由网友(奈何缘浅)分享简介:刘兰英,山东禹乡女子没有孕被虐致逝世案嫌信犯。人物事务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一九九七年出熟正在德州平本县方庄村女孩方某洋果不克不及有身,被丈夫、私婆凌虐,二零一九年一月三一日方某洋被凌虐致逝世。方某洋屡次遭到丈夫、私婆的殴挨,包孕用棍子挨其头部、肩膀以及腿部;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以及脚磕到高空;用木棍挨方某洋的后违、腿部、臀部并让其罚站...

刘兰英,山东禹城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嫌疑犯。

人物事件

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山东女子不孕遭虐杀真相令人愤怒

自2018年7月,1997年出生在德州平原县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方某洋多次受到丈夫、公婆的殴打,包括用棍子打其头部、肩膀和腿部;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和手磕到地面;用木棍打方某洋的后背、腿部、臀部并让其罚站等。

一审判决显示,方某洋婆婆、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此案后来由德州中院发回重审,将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开庭。

2020年11月17日晚间,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称将严格依法公正重审此案。

2020年11月18日下午四点半,从“因不孕被虐致死女子”家属代理律师张金武处获悉,该案件重审开庭时间延期,暂定11月27日,延期原因是因为协调了相关法医的时间。[1]

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2]

参考资料

1.“被虐致死女子”家属代理律师:重审开庭暂定本月27日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 · 澎湃新闻(引用日期:2020-11-18)

2.山东禹城“女子不孕遭虐待致死案”宣判,3人获刑|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引用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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