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高山辣椒(重庆市武隆县特产)

由网友(落笔映惆怅)分享简介:武隆平地辣椒,沉庆市武隆县特产,天下农产物地舆标记。武隆县属于亚寒带季民风候类型,其首要特色是:天气温文,升雨充足,4季分亮,秋雨、夏旱、春绵、冬湿,云雾多,日照长,无霜期较少,平面差距昭著,相宜莳植辣椒。武隆平地辣椒,因大肉厚,因形均匀,嘴感微苦,清喷鼻,辣度适中、商品质佳,养分价值低,富含辣椒艳以及维熟艳等多种养分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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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十大特产有哪些

武隆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其主要特点是:气候温和,降雨充沛,四季分明,春雨、夏旱、秋绵、冬干,云雾多,日照少,无霜期较长,立体差异显著,适宜种植辣椒。武隆高山辣椒,果大肉厚,果形匀称,口感微甜,清香,辣度适中、商品性佳,营养价值高,富含辣椒素和维生素等多种营养成分。

2008年7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武隆高山辣椒”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中文名

武隆高山辣椒

批准文号

国家农业部2008年第1054号公告

品质特点

果大肉厚,果形匀称

批准时间

2008年7月1日

地理标志

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武隆高山辣椒,果实为酱果,形状以灯笼、长灯笼、牛羊角、圆锥形居多;果大肉厚,果形匀称,菜椒果色草绿色至深绿色,加工形辣椒深褐色或鲜红色,菜体无萎蔫、无污染物、无腐烂、无异味、无灼伤、无裂果、无冻害、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口感微甜,清香,辣度适中、商品性佳,营养价值高,富含辣椒素和维生素等多种营养成分。[1]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武隆高山辣椒生产地域范围区域地层为石灰岩,土壤为黄壤,多为岩成土,pH值5.5-6.5,有机质含量平均为2.6-3%;生态环境优越,土壤、农用灌溉水和空气质量好,无工业“三废”污染。

水文情况

武隆县境内水系十分发达,乌江干流由东向西横贯全境,流程达80余公里,芙蓉江、大溪河、木棕河、长途河、石梁河等十二条支流与乌江汇合,形成武隆境内乌江水系。境内各类水资源除乌江外合计2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径流量20.8亿立方米。产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靠地表径流或蓄水,水量季节性丰富。农业灌溉用水泥沙含量为5-20%,矿化度<1克/升,灌溉水温根据该县自然特点结合作物生长期可以得到合理调节,水质符合国家农田灌溉用水质量要求。

气候情况

年平均气温10-17℃,年降雨量1094.4毫米,无霜期210-260天,空气相对湿度74-83%。[1]

历史渊源

从十九世纪开始,武隆县先后在高海拔地区有种植辣椒的习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引进新品种开始大面积种植。此后不断进行品种更新和质量控制,面积不断增大。由于高山耕地面积广,实行轮作,加之气候适宜,病虫害极少,出产的“武隆高山辣椒”具有特定品质,产品脆、嫩、甜,果皮厚、辣度适中、口感好,炒食、煮食、凉拌、腌渍或加工辣椒酱均可。武隆是重庆市第一个无公害蔬菜整体推进县,武隆蔬菜已成为保障重庆主城秋淡市场供应的主要菜源,还在周边省市和东南沿海占有了一定市场,产品外销量大,农民增收致富明显。武隆县政府已将蔬菜作为全县农业主导产业来抓,重庆市政府已将武隆蔬菜基地列为保障重庆主城秋淡蔬菜供应的重要基地。[1]

生产情况

2008年,武隆县总生产面积800公顷,年总产量25000吨。[1]

产品荣誉

2008年7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武隆高山辣椒”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武隆高山辣椒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重庆市武隆县。地理坐标:东经107°13’-108°05’,北纬29°02’-29°40’。[2]

质量技术要求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武隆高山辣椒产地选择在海拔在900-1300米之间的仙女山山脉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西的双河乡铁炉村和桐梓山山脉西面接龙乡接龙村、小坪村、两河村区域。产地环境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18407.1-2001)。

(2)品种选择:选用抗病虫、外观和内在品质好且符合市场需求的辣椒优良品种。如:渝椒系列、苏椒系列、韩国辣椒系列等。

(3)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辣椒生产技术规程》(NY5005-2001)组织生产、运输、销售。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供应重庆主城和本地市场为主,果实形成后根据市场行情决定采收时间;加工型辣椒根据定单企业需要完全成熟后采收上市或加工。

(5)生产记录要求:由业主或基地专业合作社、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武隆高山辣椒安全要求:产品执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1)分级:武隆高山辣椒根据产品形状、色泽、鲜嫩度和产品特性,在采收后分为四级:特等、优等、一等、二等。

(2)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武隆高山辣椒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1]

参考资料

1.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 第1054号 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引用日期:2018-12-04)

2.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 第1054号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引用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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