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由网友(世情薄,人情恶)分享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诲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当局的事情部分。汗青沿革一九四九年一二月,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诲部的指令,入驻广西的中国国民解搁军军管会建立文学接受部。一九五零年四月,建立广西省文明教诲厅。跟着齐省政事、经济、文明教诲形势的慢慢成长,省国民当局决议分设文明、教诲事情机构,一一月建立广西省教诲厅。一九五八年三月,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历史沿革

广西给贫困家庭 三留守 人员和残疾人发放福利礼包

1949年12月,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指令,进驻广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成立文教接管部。

1950年4月,成立广西省文化教育厅。随着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形势的逐步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分设文化、教育工作机构,11月成立广西省教育厅。

1958年3月,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省教育厅随之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1968年3月成立自治区教育厅革命领导小组。

1968年8月至196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内设政治工作组,政治工作组下设文教小组,统管全区文化教育工作。1969年11月,根据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决定,原文教小组分设文化小组、教育小组。

1971年4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小组改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

1979年12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教育局随之改为自治区教育局。

1983年9月,自治区教育局改为自治区教育厅。

1988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改为自治区教育委员会。

1998年4月14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分委厅机构调整和更名的通知》(桂编〔1998〕33号)中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应国务院组成部委的部分委厅作相应调整和更名”,“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教育厅。”

2000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00〕40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教育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高校工委)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广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意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区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大学和学科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桂留学生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桂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八)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直属机构

广西招生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广西教育研究院[3]

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广西教育杂志社

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

机构设置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教育工委组织部

教育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高校工委)

教育工委统战部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处

人事处

财务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高等教育处

民族教育与教材处

教师工作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科研管理处

高校学生处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语言文字工作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基本建设处

教育信息化管理处

民办教育管理处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5]

获得荣誉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党委  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4]

202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基本建设处  荣获2019—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0月,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入选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参考资料

1.快讯|蔡丽新任自治区副主席,蒋家柏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 广西新闻网(引用日期:2021-03-29)

2.广西发布3名厅级干部任免信息|自治区|广西|任期 · 新浪新闻(引用日期:2021-11-04)

3.直属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引用日期:2021-11-10)

4.关于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 通知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引用日期:2021-11-22)

5.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内设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引用日期:2022-08-15)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