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协会(吉林省公证协会)

由网友(青衫温文)分享简介:吉林省私证协会是依照《中华国民共以及国私证法》创造的,接管吉林省司法厅、平易近政厅引导以及监视的由私证机构、私证员和其余取私证职业无关的业余职员、机构构成的齐省性私证行业自律组织,长短营利性社会集体法人。简介吉林省私证协会是依照《中华国民共以及国私证法》创造的。协会领导齐领会员对峙以邓小平实践以及“3个代表”沉要思惟为引导,周全...

吉林省公证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接受吉林省司法厅、民政厅指导和监督的由公证机构、公证员以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机构组成的全省性公证行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简介

吉林省公证行业重阳节 敬老月 活动火热进行中

吉林省公证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

协会带领全体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会员素质;监督会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业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证事业改革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职责

(一)依照本章程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省的公证工作;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从业规约;

(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开展文体活动;

(六)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与评查,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

(七)负责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不予撤销公证书决定异议的投诉;

(八)负责会员的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

(九)负责全省公证赔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开展公证宣传工作,主办公证刊物;

(十一)开展有关公证事宜的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二)负责本省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负责涉韩公证文书认证前的审核,代办认证;

(十三)负责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购买、调配,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作好管理工作;

(十四)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吉林省司法厅委托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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