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作家协会

由网友(他还是他, 我爱他-)分享简介:湖北省做野协会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做野、文教实践事情者、文教编纂事情者以及文教组织事情者志愿联合的群众性业余集体,邪厅级单元。英文译名为HUBEI PROVINCIAL WRIT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HBWA。前身是一九五三年六月邪式建立的中南做野协会。一九八五年三月从湖北省文教艺术界结合会分...

湖北作家协会成立60年 文坛群星闪耀创作成果丰硕

湖北省作家协会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主管的作家、文学理论工作者、文学编辑工作者和文学组织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正厅级单位。英文译名为HUBEI PROVINCIAL WRIT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HBWA。前身是1953年6月正式成立的中南作家协会。1985年3月从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分出单独建制。1991年9月,由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更名为湖北省作家协会,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中文名

湖北作家协会

协会性质

群众性专业团体

协会简介

  湖北省作家协会是由解放后最先成立的中南作家协会沿革而来的。

  1953年,中国作家协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同年,中南地区召中南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南作家协会。选出主席于黑丁,副主席李蕤、俞林。中南作家协会,1953年6月26日至1954年6月在汉口黎黄陂路29号办公,负责联系鄂、湘、赣、豫、粤、桂六省和武汉、广州二市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与文学工作者。1954年6月至1981年改称中国作家协会武汉分会。办公地址1958年迁至解放公园路30号,1978年6月迁至武昌紫阳路215号。1981年元月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1983年春搬至武昌东湖路417号(原称东亭二路特一号)新址办公。1992年元月根据全国社团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规定,正式更名为湖北省作家协会。

协会性质

  湖北省作家协会是以文学创作和文学期刊编辑为主的专业性人民团体,1985年5月,湖北省作家协会经湖北省委批准从省文联划出单独建制,成为属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厅局级人民团体。湖北省作家协会有一支精干的专业作家队伍。

协会刊物

  主办有《长江文艺》文学月刊和《长江》大型文学双月刊。《长江》1994年1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改为《今日名流》。两刊均系国内外发行的期刊。省作协行政职能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创作联络部、理论研究室、文艺创作室(也称文学院)。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的文学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青年作家。省作协会员由改革开放前的143名发展到现在的1113名(据2000年7月7日统计),其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31人,还有大批业余文学作者活跃在各条战线。

协会选举

  1955年3月,中国作协武汉分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改选了领导机构,选出理事25人,常务理事11人;主席于黑丁。1956年4月,中国作协武汉分会召开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决定撤消常务理事,设主席团,选出主席于黑丁;1962年2月,中国作协武汉分会召开理事扩大会,修改了会章,改选了主席团,选出主席骆文。“文革”开始后,工作陷入瘫痪,1969年10月作协武汉分会被宣布撤销。

  1978年6月,中国作家协会武汉分会恢复,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团,选出主席骆文。1985年5月27日至31日,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和修改了《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章程》,选出名誉主席姚雪垠、徐迟,主席骆文,副主席王文生、王淑耘(女)、白桦、刘岱、刘富道、李北桂、洪洋、祖慰、杨书案、曾卓、鄢国培、碧野、熊召政、蔡明川(苏群)。聘请毕奂午、吕庆庚、李尔重、李健章、李蕤、武克仁、胡国瑞、程云等为顾问。

协会委员

  1990年12月22日至24日,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和修改了《中国作家协会湖北分会章程》,改选了领导班子,选出理事68名,后增补7名,共75名。主席鄢国培,副主席丁永淮、方方(女)、王先霈、刘不朽、刘富道、杨书案、洪洋、管用和,秘书长朱莎莉(女),副秘书长谢克强。聘请马国昌、王淑耘(女)、吕庆庚、吉学沛、刘岱、毕奂午、李尔重、李北桂、李冰、李晓明、李健章、李蕤、武克仁、骆文、胡国瑞、姚雪垠、徐迟、莎蕻、程云、曾卓、碧野、蔡明川为顾问。

历届党组

  历届省作协党组任职成员(仅限单独建制以后):书记洪洋(1985年12月至1990年9月)、毕志伦(1990年9月至1992年11月)、王锦华(1992年11月至1996年2月)、蒋林(1996年3月至2000年4月)、韦启文(2000年4月至今),副书记:刘富道(1985年12月至1999年3月),朱莎莉 (1994年1月至今),党组成员有蔡明川、鄢国培、谢克强。

  建国50年来,湖北文学界人才辈出,文学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成就辉煌,确立了在中国文坛上的“文学大省”地位

历史成绩

  前30年,一批老作家写出了不少名篇佳作。碧野的长篇小说《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是在全国最早具有广泛影响的长篇之一;其散文《天山景物记》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滋养了几代人。姚雪垠的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第一卷)出版后,震动全国,为毛泽东主席所关注。徐迟的报告文学《祁连山下》开一代新风,其诗作亦为毛泽东主席所赞赏。以写农村生活题材著称的吉学沛的短篇小说《一面小白旗的风波》,被改编成电影,并与其短篇小说《两个队长》一起,被翻译成英、法、俄等文字介绍到国外。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文学空前繁荣,涌现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荣获全国大奖的就有百部(篇)之多,荣获历届“湖北省屈原文艺创作奖和金凤青年文艺奖”的33件。长、短篇小说佳作迭出,中篇小说、报告文学、通俗文学与评论在全国位居前列,湖北文学已跨入为数不多的“文学大省”行列。

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创作成就比较显著。刘富道以《眼镜》、《南湖月》夺得第一、第三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接着,王振武的《最后一篓春茶》、喻杉的《女大学生宿舍》、李叔德的《赔你一只金凤凰》、姜天民的《第九个售货亭》、楚良的《抢劫即将发生》、映泉的《同船过渡》,以及刘醒龙的《挑担茶叶上北京》等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李传锋的短篇小说《退役军犬》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这些作品的获奖对湖北的整个文学创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中篇小说

  中篇小说创作尤为突出。湖北许多作家首先是以中篇确立其在全国文坛地位的。在《小说月报》第七届(1995—1996)百花奖获奖的八部作品,其中有四部是我省作家的作品,湖北省中篇小说实力可见一斑。许多专家认为:写文学史不能不提到中篇小说,提到中篇小说,不能不提到湖北,原因就在于湖北是举足轻重的中篇大省。汪洋的《红烛》、映泉的《桃花湾的娘儿们》、楚良的《玛丽娜一世》等先声夺人,女作家方方、池莉以中篇小说创作蜚声文坛,并成为“新写实”流派的代表性作家,其作品《风景》、《烦恼人生》等多部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并多次获得国家级文学大奖。刘醒龙的《村支书》、《凤凰琴》、邓一光的《父亲是个兵》、岳恒寿的《跪乳》、叶梅的《撒忧的龙船河》、胡发云的《老海失踪》等一大批中篇小说为广大读者所关注,反响热烈。最近几年,国内中篇小说大师陈应松的《太平狗》、《马嘶岭血案》等作品屡夺鲁迅文学奖、人民文学奖等大奖。

长篇小说

  长篇小说创作在全国文坛上也具有重要地位。姚雪垠荣获首届茅盾文学奖的《李自成》(第二卷)一经问世,立即风靡全国。鄢国培的《漩流》三部曲在全国引起热烈反响。李尔重的八大卷《新战争与和平》、杨书案的古代文化名人系列长篇“诸子系列”、苏群(蔡明川)的《圈套与花环》,还有一批中青年作家如映泉的《百年风流》、叶明山的《男儿女儿好看时》、刘醒龙的《威风凛凛》、邓一光的《我是太阳》、徐世立的《儿科医生》等数十部长篇小说,也先后在全国产生过影响,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诗歌、散文、儿童文学

  诗歌、散文、儿童文学创作成就非凡。老诗人曾卓的诗集《老水手的歌》、散文集《听笛人手记》、洪洋的散文诗集《月色·水声》、熊召政的《请举起森林一般的手,制止!》等饮誉诗坛。管用和、刘不朽、叶文福、谢克强、刘益善、高伐林、饶庆年的诗也都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影响。罗高林的长诗《邓小平》问世后,全国200余家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碧野的散文集《蓝色的航程》、田野的散文集《挂在树梢上的风筝》等都在全国获得好评。杨书案的童话《小马驹和小叫驴》获全国第二届少年儿童文学创作奖;董宏猷的少儿文学作品《王江旋风》、《十四岁的森林》、《一百个中国孩子的梦》,曾先后两次荣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获中国图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徐鲁的儿童诗集《我们这个年纪的梦》、韩辉光的小说集《校园喜剧》获第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黄瑞云寓言》和凡夫的《100个动物寓言故事》也分别获“金骆驼”奖,是孩子们喜爱的佳作。

报告文学

  报告文学创作成就更为显著。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地质之光》、《生命之树常绿》等一系列报告文学名篇,被誉为是我国新时期报告文学的“先导”“经典”之作,他这方面的成就,评论称:“所有当代作家中几乎无有能与之比肩者”。李蕤以反映武钢“O七”工程建设的报告文学《这里有十万颗火热的心》引起强烈反响。刘富道《人生的课题》荣获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田天的报告 文学《你是一座桥》,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田天报告文学选》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还有成绶台等合写的长篇报告文学《风流峡谷——中国长江三峡工程》等一大批获奖报告文学作品在全国深受好评。

文学评论

  文学评论也成就显著。以王先霈、陈美兰、黄曼君、孙子威、俞汝捷、於可训、李运抟、古远清、涂怀章、周勃、邹贤敏、张啸虎、江岳、樊星等为代表的湖北评论家,写出了大量评论文章和理论专著,对推动湖北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青春文学

  青春文学我省也是重中之重,著名学者、青年作家韩晗是我省惟一破格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的青年作家,胡坚、蒋方舟等青年作家在全国也有较大的影响力。

刊物影响

  《长江文艺》、《长江》、《当代作家》、《芳草》、《三峡文学》等纯文学刊物,为繁荣湖北文学贡献颇大。尤其是创刊于1949年的《长江文艺》,半个世纪以来,始终不渝地坚持发现、培养文学人才,在它的周围一批又一批的作家春笋般地成长,给中国文坛注入了活力。湖北许多知名作家和优秀作品都是从这里走向全国的。

  为展示改革开放20年来湖北文学创作取得的成就,湖北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历时两年编辑并出版了《湖北新时期文学大系》,共10大卷,计500余万字,精选了各个文学体裁的优秀作品,对我省文学事业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

协会作用

  自1989年始每四年举办一次湖北省屈原文艺创作奖、金凤青年文艺奖,这是根据省委文件精神设立的湖北最高文艺奖,至今已举办了四届。2000年7月,省作协还举行了首届湖北文学奖的颁 奖大会。这些奖项的设立,对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持续繁荣,无疑正在起到积极的作用。

  老中青三代作家勤奋笔耕,为湖北文学百花园增姿添彩。他们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对历史题材又有新的发掘,着力讴歌美好人生,积极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历程与巨大成就,用优秀的作品塑造人、教育人、鼓舞人。湖北作家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对于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是湖北省作家、文学理论工作者、文学编辑工作者和文学组织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保证创作自由,团结全省文学工作者,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主管单位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本会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作家协会的指导。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鼓励和帮助作家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指导作家深入生活,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引导作家树立精品意识,注重艺术质量,不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创立富有时代精神的各种艺术风格和流派,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和谐社会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及其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批评工作。本会鼓励和促进文艺评论家结合创作实践开展理论评论活动。提倡和鼓励不同观点、学派的自由讨论,保障批评和反批评的权利,开展积极、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发扬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的引导。对优秀的文学理论研究成果及其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本会努力办好所属文学刊物,实施精品战略,争创名刊,使之成为培养、扶植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力量和推出文学精品,繁荣文学事业的重要阵地。

   第九条 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的队伍,积极进行文学队伍的建设,发现和培养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为我省文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培养合格的后备力量。

   第十条 本会促进老年作家、中年作家、青年作家之间,专业作家和业余作家之间的联系和团结;建立和健全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各文学门类的学术研讨和交流等活动;尊重少数民族文学的传统和特色,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促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学界的交流;促进与祖国宝岛台湾文学界的交流;促进与海外华文文学界的交流;促进与外国文学界的交流。

   第十一条 本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加强会员自律,保护会员创作自由、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权益。对此若有侵犯,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本会努力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以争取社会各界对我省文学事业的支持。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十四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理论批评著作和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成绩显著者,经本人申请、由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相当数量个人会员和健全的办事机构的市州作家协会和全省性的产业作家协会向本会提出申请 、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 本会对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托,负责代为联系本会在该地或该系统的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缴纳会费,参加本会有关活动的义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等权利。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者,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将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组 织

   第十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湖北省作家协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批准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湖北省作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委员会;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全省代表大会的个人代表,由团体会员组织居住本地或本系统所属的个人会员,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全省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由团体会员从其主要负责人中通过民主协商,推举产生。

  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负责行使的职权是: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选举主席、副主席;通过增补和更换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决定对本会不称职领导成员的罢免等事项。

  委员会闭会期间,以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领导本会工作。

   第二十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委员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体会员委员如因工作变更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替补人选由原单位另行推举,报请主席团审议通过。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由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视工作需要可设常务副主席一人),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 委员会决议。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到二人,在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会必要时设立名誉委员职务。具体人选由委员会推举或主席团聘请。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社会资助;四、其它合法收入。

  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湖北省作家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简称湖北省作协。

  英文译名为HUBEI PROVINCIAL WRITER’S ASSOCIATION ,缩写为HBWA。

  本会所在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第二十八条 本会章程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省作家协会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湖北省作家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