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彬,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广东普宁人,马来西亚侨眷,硕士研究生,高级建筑师,2006年12月加入致公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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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专职副主席。[1]
中文名李卓彬
毕业院校中山大学
民族汉族
出生地广东普宁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61年6月
人物履历
1978.09——1982.07,华南工学院建筑学系学习
1982.07——1993.03,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建筑师、高级建筑师,第三设计室副主任、第三设计室主任
1993.03——1993.10,广东建设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建筑师
1993.10——1994.10,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高级建筑师
1994.10——1998.06,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高级建筑师
1998.06——2007.12,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7.12——2008.03,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03——2008.09,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09——2009.08,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
2009.08——2011.08,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2011.08——2018.08,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专职副主席[2]
2018.08,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专职副主席,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九届人大代表,第八、九届广州市委委员,广州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08年9月25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决定免去李卓彬的副市长职务,表决通过《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批准市本级2007年决算。
2017年12月5日,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卓彬为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3]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卓彬为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4]
2018年3月1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李卓彬当选为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5]
2018年3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当选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6]
2018年8月,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卓彬为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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