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由网友(不美不媚不温柔つ)分享简介: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中华国民共以及国第103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第2次集会正在北京召开。[一]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上午,中华国民共以及国第103届天下人大2次集会主席团正在国民大礼堂进行第1次集会。天下人大常委会委员少栗战书掌管集会。二零一九年三月一五日,103届天下人大2次集会解散。[二]中文名中华国民共以及国第103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第...

2019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1]

2019年3月4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地点

北京

召开时间

2019年3月5日

闭幕时间

2019年3月15日

会议时间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3]

会议议程

2019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4]

会议日程

3月5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5]

3月6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

3月8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3月9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3月11日(星期一)

代 表 休 息

3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4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3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3.表决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闭 幕

开会时间: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6]

与会人员

主席团(176人,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仲礼 丁薛祥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伟国 万卫星 万鄂湘 习近平 马伟明 马逢国 王东明 王东峰 王光亚 王刚 王志民 王岐山 王沪宁 王国生 王建军 王砚蒙(女,傣族) 王宪魁 王勇超 王晨 王银香(女) 支月英(女) 尤权 车俊 巴音朝鲁(蒙古族) 邓丽(女) 邓凯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左中一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旦正草(女,藏族) 叶诗文(女) 史大刚 史耀斌 白玛赤林(藏族) 白春礼(满族) 丛斌 冯淑玲(女,满族) 吉狄马加(彝族) 吉炳轩 吕世明 朱国萍(女) 向巧(女,苗族) 刘艺良 刘远坤(苗族) 刘奇 刘海星 刘家义 刘赐贵 齐玉 江天亮(土家族) 许为钢 许立荣 许宁生 许其亮 孙志刚 苏嘎尔布(彝族) 杜家毫 杜德印 李飞 李飞跃(侗族) 李玉妹(女) 李伟 李纪恒 李作成 李希 李学勇 李钺锋 李家俊 李鸿(女) 李鸿忠 李强 李锦斌 李静海 杨洁篪 杨洪波(白族) 杨振武 杨蓉(女) 肖开提·依明(维吾尔族) 肖怀远 吴月(女,黎族) 吴玉良 吴英杰 邱勇 何健忠 何毅亭 邹晓东 冷溶 汪其德 汪洋 汪鸿雁(女) 沙沨(女,回族) 沈春耀 沈跃跃(女) 张又侠 张少琴 张升民 张平 张业遂 张庆伟 张志军 张轩(女) 张伯军 张春贤 张毅 陆东福 陈全国 陈求发(苗族) 陈希 陈武(壮族) 陈竺 陈敏尔 陈锡文 陈豪 武维华 苗华 林建华 林铎 罗保铭 罗萍(女,哈尼族) 罗毅(布依族) 郑军里(瑶族) 郑奎城 降巴克珠(藏族) 赵龙虎(朝鲜族) 赵乐际 赵宪庚 赵贺 郝明金 胡和平 咸辉(女,回族) 哈尼巴提·沙布开(哈萨克族) 段春华 信春鹰(女) 娄勤俭 洛桑江村(藏族) 姚建年 贺一诚 骆惠宁 袁驷 栗战书 夏伟东 徐延豪 徐绍史 徐留平 殷一璀(女) 高红卫 高虎城 郭声琨 黄久生 黄龙云 黄志贤 黄坤明 黄路生 曹建明 曹鸿鸣 雪克来提·扎克尔(维吾尔族) 康志军 鹿心社 彭清华 董中原 蒋超良 韩立平 傅自应 傅莹(女,蒙古族) 谢经荣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赫捷 蔡达峰 蔡奇 廖晓军 谭耀宗 魏后凯

秘书长

王晨

会议内容

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91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4件,代表联名提出的477件。同时,议案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8000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经过初步梳理分析,代表提出的议案,有关立法方面的487件,有关监督方面的4件。这些议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重大决策、重大战略的落实。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社会信用法、商业秘密法等,依法平等保护产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修改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修改反洗钱法、信托法,研究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研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方面的立法,以法治方式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业态;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城乡规划法等,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学前教育等方面的法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资源综合利用法、国家公园法等,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提出制定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五是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革命文物保护法等。

代表建议关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大会秘书处正在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认真整理和研究,会同有关方面统一交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着力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7]

会议闭幕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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