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娱乐化(文化现象)

由网友(- 多情的男人未必花心)分享简介:泛文娱化是指1种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为焦点,以古代前言(电望、戏剧、收集、影戏等)为首要载体,之内容陋劣浮泛的体式格局,经由过程戏剧化的滥情演出,试图抓紧人们的严重神经,进而到达快感的文明征象。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国度播送电望总局官网公布《国度播送电望总局办私厅闭于入1步增强文艺节目及其职员办理的告诉》,要求脆决抵制炒做炫富享...

泛娱乐化是指一种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为核心,以现代媒介(电视、戏剧、网络、电影等)为主要载体,以内容浅薄空洞的方式,通过戏剧化的滥情表演,试图放松人们的紧张神经,从而达到快感的文化现象。

艺术家批文艺作品泛娱乐化 对高雅文化缺少尊重

2021年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1]

中文名

泛娱乐化

主要载体

现代媒介

核心

消费主义、享乐主义

属性

文化现象

产生原因

对利益的永恒追求是资本的根本属性。近年来,文化产业开始兴起,嗅到了经济利益的资本开始大规模流入文化领域,具体形式虽然千差万别,但其追逐利益的本质却没有改变。随着资本的注入,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整体竞争力明显提高。从国民经济的增长的贡献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3.48提高到2017年的4.2,占比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2017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4722亿元。但资本逐利性的本质属性,带来文化产业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泛娱乐化的严重倾向。

1、资本注入下的广电

传统广电领域,资本的注入使得综艺娱乐节目迅速崛起。在资本的操控下,传播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开始大量制作传播娱乐信息,用一种“精神娱乐”的方式来获取受众关注,从而获得大量受众流量,最终盈利,无论是以《非诚勿扰》《玫瑰之约》等为代表的情感类节目,还是以《变形计》为代表的身份互换类节目,抑或是以《明星大侦探》为代表的逻辑推理类节目。总之,几乎所有电视频道都纷纷拿出看家本领,加大娱乐类节目制作,一时间各种综艺娱乐节目纷纷上马,只为吸引大众眼球,从而获得巨大的广告收益。这导致了娱乐节目在所有电视节目类型中的占比大幅度提升,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的综艺已经和电视剧、新闻共同成为拉动广电收视率提升的三驾马车。2017年,电视剧、综艺和新闻三大类型节目占据总收视量的57.1%。其中综艺节目2018年的收视比重为13.3%,虽然相比于上一年度的14.7%下降了1.4个百分点,但其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创新不足,而并非娱乐市场的冷却。实际上综艺节目行业整体的市场表现依然强劲,行业规模仍旧呈现上升趋势。

2、资本操纵下的移动互联网

资本操纵下的文化产业,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则表现为短视频行业的兴起。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腾讯微视频”,都是以短视频作为切入点,在移动互联网终端传播娱乐信息。“网红”崛起,大量看似个人拥有的账号,背后都充斥着专业团队的运作,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盈利”。此类账号的视频制作、运营都由专业人员进行,而并非看起来的“个人发布视频”。

传播方式变革

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主要是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信息,就像是一个个大喇叭。传播者只需要站到“喇叭”跟前把信息广而告之即可,受众更多的是被动接收。新媒体语境下的信息传播,变成了一种强调交互性、社交性的信息交流活动。而这背后需要的是先进科技的支撑,事实上正是由于技术的发展,才使得信息的传播方式不断发生剧烈变革,如印刷术与报纸的诞生,无线电波的传输技术与广播的诞生,等等。当前,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播者、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呈现出如下变化。

1、传播者的改变

首先,从传播者角度来讲,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把关人的作用不断弱化,普通人开始成为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者,把关开始成为受众的个体行为或者某些机构的利益诉求。

以抖音为例。抖音视频时长15秒的限制,使得抖音短视频的叙事功能弱化,抖音中的大部分爆款视频呈现出来的都是娱乐形式。年轻人登上抖音,并不是为了通过一场观影行为,寻求与视频中的角色产生心理共鸣,或者从故事情节中收获感动和某种情感体验,从而获得一种审美感受。抖音受众的主要目的是消遣,通过大量私人情感生活或者视觉奇观类短视频,收获一种娱乐的、即时的甚至是直接作用于人眼感官的快感。即使部分视频能够带来感动或者让受众了解到一些生活小常识,但是在大量纯、浅、薄的娱乐类视频的汪洋中,也只能算是沧海一粟。

一方面,互联网环境中,普通人开始成为信息传播源头,不同于受过职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这一类传播者仅仅凭借自己的本能和兴趣点,进行信息的制作、传播。这种凭借着个体兴趣点所制作传播的信息,通常呈现出娱乐性的内容和形式,传播的信息内容也不再是“阳春白雪”,而变成了“下里巴人”。另一方面,资本掌控下的专业传播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牟利而过分注重市场需求,放宽甚至是放弃了职业操守,批量化、模式化地制作了无以计数的浅层娱乐作品,更是对文化市场的娱乐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总之,作为第一“把关人”的传播者发生变化,导致传播活动“泛娱乐化”的趋势也必然愈演愈烈。

2、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的改变

其次,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网络技术以及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当前,依托于4G技术的网络媒介成为继传统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介,互联网传播成为任何传播团体和个人都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互联网充分打通了各个传播渠道,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都可以以“互联网+”的形式获得重生,传播渠道变得多元化。同时,基于3G/4G技术的互联网传播,使得信息的即时传播得以实现,一条信息几乎能够在发布的同时被受众所接收。

互联网媒介并非指单一以计算机为接受终端的媒介,而是指与互联网结合下的一切终端接收设备,无论是手机、平板电脑还是车载广播。即时通讯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接收设备的强强联合,最终使得“娱乐”的伴随性被无限放大。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何种形式的移动接收设备,娱乐信息都能传播至受众面前,并以各种生动的形式(图文、视频等)刺激受众的娱乐神经。这就从技术和工具层面解决了“泛娱乐化”传播的障碍,从而大大促进了“泛娱乐化”传播的可能性。[2]

受众心理诉求

传播学领域对受众心理的研究开始得较晚。传统的传播模型中,无论是“魔弹论”“沉默的螺旋”还是“议程设置理论”,均是从传播者的角度切入,这些理论下的受众只是一个被动接收的群体。而在现代传播实践中,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语境下,受众的即时反馈、互动,以及受众的信息接受喜好、习惯,都成为一条信息是否能成功传播的重要因素。因此,作为信息最终接收者的受众,他们深层次的心理需求,理应成为“泛娱乐化”原因探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1、现代人的“心理危机”

人们需要放松和娱乐,尤其是当今繁忙浮躁的经济社会,财富几乎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志。这就使得“人”开始物化,成为一个个赚钱的工具,个人的放松和真挚的情感享受成为一种奢侈品。在这种现实社会的压抑下,受众需要一个宣泄口,而“娱乐”就是一种最便捷的也是成本最低的宣泄方式。人们通过“娱乐”尤其是“文化娱乐”的方式,进行精神层面的调剂,缓解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压力,获得短暂的放松、休息,并收获愉悦感和满足感。这种状态下的受众,暂时脱离了现实环境,他们的精神不再被桎梏于现实中的困难、逆境与生存压力中,而是超脱于物质之外,收获到了精神快感,产生的是一种类似于精神鸦片的作用,使人深深地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娱乐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受众的这种收视诉求和心理需求,成为最便捷廉价的宣泄方式。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娱乐的伴随性不断强化,受众开始随时随地分享娱乐、享受娱乐,娱乐开始逐步泛滥,呈现出蔓延到社会方方面面的趋势。

2、崇拜心理和移情效应

“泛娱乐化”的大背景下,有一种叫做“明星”的产品大放异彩。明星在很大程度上也营造出了全民狂欢、全民追星的文娱景象,推动了泛娱乐化现象的产生。一些明星自带粉丝流量,拥有大量忠实受众,依赖于“粉丝经济”的流量变现,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受众对明星的追求,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图腾崇拜是人类对于未知、神秘且强大的自然力量的一种崇拜心理,人类祈求与上苍交流,得到上苍的力量或者保佑,从而求得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改善自己的生存生活状态。虽然追求明星与崇拜图腾的形式和原因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追本溯源都来自于人类基因深处的崇拜心理。粉丝对明星的推崇,实际上也是对美好生活前景的一种向往。明星们往往是通过包装塑造出一种近乎完美的人格,他们漂亮、年轻、有才华且充满活力,同时还那样努力、奋进。粉丝通过将自己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或是对自己另一半的幻想,投射到自己的“爱豆”身上,把自己的美好生活寄托于影视明星、“网红”明星,通过这种移情作用,缓解对现实生活状态的不满,于精神层面产生一种愉悦感并逐步沉溺其中。于是,在崇拜心理和移情的共同作用下,受众盲目追求明星成为了一种娱乐现象,导致了全民追星、全面狂欢的景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泛娱乐化”的蔓延。

3、社会认同感与成就感

资本注入到移动互联网领域,促进了短视频行业的兴起。一部分作为视频制作者的个体,通过个人情感生活、私密生活和娱乐信息、视频奇观类信息内容的发布,获得点赞、评论或者转发这三种形式的互动,这三类即时反馈,能够使视频发布者清晰、即时地了解到他人对自己作品的喜欢与否,且点赞、评论等数量还可以不断累积、增加,这就使得信息传播者不断获得成就感以及满足感,从而刺激个人的发布欲望,不断更新、创作出更加易于吸引众人围观的娱乐类视频作品。[3]

社会影响

首先,大众传播的娱乐化,是对受众心理需求的满足,是对受众合理要求的积极回应。中国的大众传媒,不可能再倒退回从前单一的为党和国家政策作宣传工具的时代,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大众传播的娱乐化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葛红兵认为:“泛娱乐化不会害死人,也不会真的危害社会,一个洋溢着自由和欢笑的社会总比一个拘谨和压抑的社会更好。”[4]

其次,大众传播的娱乐化,是“看不见的手”即市场在起调节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娱乐化趋势,是符合了市场需求的产物。通过市场的合理化配置与资源整合,有助于电视媒体不断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和产业。所以,立足当代社会,无论是商业化、市场化还是娱乐化,都对大众传媒本身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负面影响

首先,市场化竞争带来的压力迫使新闻媒体千方百计迎合受众的各种需求,甚至是格调不高的需求。多年来全国各地的电视合掀起了“选秀造星”的潮,这些“选秀”节目的力至少从两个方耐公众进行了消极引导:一是对“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肯定、刺激与鼓励;二是对“追星族”狂热的追捧行为予以积极的评价和赞赏。

第二,媒体对收视率、发行量的过分追求使得新闻策划逐渐走入了“误区”,高收视率、高发行量意味着丰厚的广告回报,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利益的驱使下,“新闻策划”这个被广大媒本所运用借以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避免新闻活动盲目性的合法行为,成为个别媒体进行商业行为的挡箭牌。从对新闻事件的导演、参与到对娱乐节目的低俗炒作,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在新的形势下,原有的传媒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在媒体节目泛娱乐化、泛低俗化的风潮中愈来愈显示出它的苍白与乏力。我们需要一个能保证中国新闻媒体健康发展、引领群众积极向上、和谐共处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他律与自律全面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需要新闻传媒发挥其作为舆引导的作用,承担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责任。

政策规范

2021年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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