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正飞,企业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博士后。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务分析与投资理财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
中文名陆正飞
民族汉族
职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务分析与投资理财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
国籍中国
毕业院校南京大学商学院
人物经历
1981-1985,杭州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 财务与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
1985-1988,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系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
1994-1996,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经济学博士
1997-1999,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会计学)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
工作经历
多次赴美国西北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进行合作研究与学术访问。曾赴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访问。并在英国会计学1997年会上宣读论文中英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研究。曾任(美)盖洛普(中国)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等机构的财务顾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移动、中国外运、中兴通讯、(韩国)三星集团、(新加坡)佳通集团等数十家大公司提供中高层经理财务培训和/或财务咨询;长期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及EDP项目《财务报表分析》课程主讲教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1988年~1990年,南京大学商学院助教。
1990年~1992年,南京大学商学院讲师。
1992年~1993年,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1993年~1994年,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年~1997年,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
1997年~1999年,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
1999年~2001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1年~2006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2007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2011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1年~2015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MPAcc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9年9月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务分析与投资理财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及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会计研究》和《审计研究》编委。[1]研究方向
企业融资行为与融资结构
投资行为与财务绩效
信息披露及其监管
荣誉记录
2001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001-2002学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
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3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首批)。
2014年,入选教育部特聘教授。[1]
主要成就
陆正飞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比较会计》《企业发展的财务战略》等著作多部,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融资行为研究”等研究项目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与企业投资行为研究”。
陆正飞教授是中国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家。在会计理论与财务报告分析、公司财务管理、企业发展中的财务战略与财务控制等领域有深入的理论及实务研究,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企业发展的财务战略》《比较会计》等著作10余部,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曾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与企业投资行为研究”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融资行为研究”等重要课题8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产权保护导向的会计研究”。陆正飞教授对企业会计与财务管理实践颇为熟悉,在高层管理培训和管理咨询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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