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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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企业制度(modern enterprise system),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点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制度。它并不仅仅指企业组织形式本身,实际上是指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的产权制度、企业的组织制度、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的领导制度、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的法律制度、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及其他各种企业制度外部环境的统称。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中文名

现代企业制度

功 能

维护企业运行

类 型

公司制度

法律效力

仅约束

产权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 廖元和主 经济管理出版社

企业是在一定的财产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的行为倾向与企业产权结构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企业在市场上所进行的物品或服务的交换实质上也是产权的交易。因此了解企业制度,必须从产权这一概念入手。

产权介绍

所谓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称简,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

产权的基本内涵包含了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是涵盖一组权利的整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的总和相当于所有权的概念。但是,产权和所有权并不是对等的关系。在所有权的内在权能发生分离的情况下,所有权就只是产权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产权代表着与产权客体处置有关的一组财产权利。在这组财产权利中,所有权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一切财产权利都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

经济功能

(1)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产权具有排他性,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产权的这种功能是维护社会的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法权支柱和基础。

(2)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具有可让渡性和可分性。任何一项交易活动实质上就是不同产权之间的交易,明确界定的产权可以提供一种对经济行为的规范或约束。

(3)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供制度基础。产权强调的是规则或行为规范,它规定了财产的存在及其使用过程中不同权利主体的行为权利界限和约束关系。产权关系的复杂化和明晰化乃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也是其顺利运行的法权基础。

(4)有助于解决外部性问题。外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诸方利益造成的损失或提供的便利不能用价格来准确衡量,也难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支付。对一些外部性问题,通过明晰产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当事人有可能找到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合约安排。

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是企业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的总和。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的,三者分别构成企业制度的不同层次。企业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演进的。

从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制度有以下三种:

(1)业主制。这一企业制度的物质载体是小规模的企业组织,即通常所说的独资企业。在业主制企业中,出资人既是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又是经营者。企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经营,并独自获得全部经营收益。这种企业形式一般规模小,经营灵活。正是这些优点,使得业主制这一古老的企业制度一直延续至今。但业主制也有其缺陷,如资本来源有限,企业发展受限制;企业主要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经营风险大;企业的存在与解散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企业存续期限短等。因此业主制难以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

(2)合伙制。这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并分享剩余、共同监督和管理的企业制度。合伙企业的资本由合伙人共同筹集,扩大了资金来源;合伙人共同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合伙人共同管理企业,有助于提高决策能力。但是合伙人在经营决策上也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合伙人之间可能出现偷懒的道德风险。所以合伙制企业一般都局限于较小的合伙范围,以小规模企业居多。

(3)公司制。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的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来源广泛,使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出资人对公司只负有限责任,投资风险相对降低;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保证了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基本特征

从企业制度演变的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重申了对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十六字”的总体要求。

产权清晰

所谓“产权清晰”,主要有两层含义:

(1)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摸清家底”。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的边界,如机器设备、厂房等;其次要搞清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值量,国有资产的权利形态(股权或债权,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分布等),总资产减去债务后净资产数量等。

权责明确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也是不同的。

权利。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则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企业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责任。与上述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严格意义上说,责任也包含了通常所说的承担风险的内容。要做到“权责明确”,除了明确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外,还必须使权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此外,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应当建立起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机制,这是因为他们之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既有共同利益的一面,也有不同乃至冲突的一面。相互制衡就要求明确彼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求相互监督。

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

(1)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2)政企分开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应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对其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强调“政企分开”而改变这一点。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如何才能正确地行使而不是滥用其拥有的所有权。

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从较宽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了企业组织合理化的含义;从较窄的意义上说,“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管理致力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核心是激励、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当然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虽然可以从企业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的“先进性”上来判断,但最终还要从管理的经济效率上,即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

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制度区别

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不同,与改革以来形成的过渡性企业制度也不同。这种不同绝不是形式上的、次要方面的,而是实质性的、主要方面的,表现在:

1.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家依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从而改变以往政企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则全面依赖于政府的状况;

2.企业内部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从而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体制上权利不明、责任不清、要么“一元化”领导,缺少监督制约,要么相互扯皮摩擦、内耗过大的状况[1]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责,有明确的盈利目标,改变以往企业办社会,职工全面依赖企业,企业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

4.企业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作为政府行政体系附属物,大而全,小而全,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

5.企业各种生产要素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配合,通过资产的收购、兼并、联合、破产,通过经营者的选择和再选择,通过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改变以往生产要素条块分割、封闭呆滞,优不胜、劣不汰,行政性重复建设严重的状况。

制度意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有限公司在现代企业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搞好搞活大中型企业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有利于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第二、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第三、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四、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第五、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

怎样建立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企业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才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即使是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地区也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我们刚刚开始进入市场经济,因此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当前必须防止一哄而上,把本来很好的事搞糟了。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即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各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搞好。

(二)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转机条例》和即将颁布的《监管条例》,把企业各项权利和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目前重要的是企业要转变观念,克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树立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建立起约束激励机制。同时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包括质量、劳动、技术、销售、信息、财务、成本等管理。

(三)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但并不是把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改组为公司。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硬性改为公司,或简单更换名称,搞翻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推进的主要思路可考虑:1一部分企业仍要保持国有国营的形式。如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某些特定行业、特定产品的企业。其中有适合公司制经营的,按国家独资公司改组。2条件具备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按一般的公司制改组。其中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实行国家控股。3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以公有制经济成份为主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其内部形成多层次的大公司体制。4国有小型企业也按现代企业制度加以规范,有的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的搞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还可采取其他形式,如承包、租赁、拍卖等。5城乡集体企业在产权界定清楚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更加灵活的形式。

(四)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通过试点,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落到实处,使试点企业按规范进入公司制的运行轨道,起到示范作用,以此促进国有企业彻底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走向市场。

(五)加快现代企业制度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公司法》已经出台,但是面对全国现已存在的众多不规范的公司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相当一部分要改组为公司制的实际,必须抓紧制订与《公司法》相配套的法规。如《现有公司清理、变更和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办法》、《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与部门行为规则》、《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控股公司条例》、《国家购买与转让股份管理办法》等。还包括有关市场主体法律法规的制订,如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股份合作企业法等。有关涉及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商事行为法、反垄断法,还有《破产法》实施细则等,都急需制订或修订。

(六)加快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步伐。如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宏观调控体系、完备的市场体系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建立等。当前影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主要因素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解除国有企业不合理负担等问题,需要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加以解决。可考虑:第一,要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对企业因外部原因造成的不合理负担和债务,区别情况,经核实批准,分别采取冲销银行呆账准备金、转增国有资本金或挂帐停息等措施解决。第二,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采取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办法。第三,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等后勤部门,创造条件,分别采取由社会承接、独立经营、出售等办法,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第四,培育产权交易市场。企业产权经评估、竞价后,可依法转让,所得收入用于再投入。第五,发展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组建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发挥对企业的技术服务、产业导向、信息交流、监督协调等作用。第六,其他配套措施。建立国家订货制度,减少对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审批内容,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管理,按统一税制纳税,对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在融资、进出口等方面采取放宽措施。支持和扶持重点产业、幼稚产业的振兴等。

制度要点

第一,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寻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使国有企业有更强的活力,更高的效益,绝不是搞私有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保持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要保持公有制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优势;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为国家所控制;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提出的产权明晰,主要是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正确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这种关系的确立,绝不意味着削弱和动摇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地位和作用,法人财产权也绝不是把国家财产划给个人。我国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代表在向出资者负责、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些并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

第二,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

我国企业按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开,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除公司制企业外,还有非公司制企业,如个体业主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国家独资的国有企业等,形成我国的企业制度体系。其中,就企业总的户数而言,大多数可能为非公司制企业;就大型骨干企业而言,公司制可能是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每个企业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好,不强求一律,要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异,以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标准。现代企业制度讲的是企业制度,是指“现代的企业制度”,所有企业都应朝这个方向努力,逐步改变原有的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制度。现在有一种误解,以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将所有企业都“公司化”,“公司化”就是股票上市。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我国国有企业要依据行业和企业的特点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可以是公司制,也可以是非公司制。就改制为公司的企业而言,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就是说,除了搞多个股东的公司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国有企业还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建成股份有限公司也不等于都能股票上市。需要指出的是,企业不是改称为公司就实现了现代企业制度,而是要以《公司法》为规范的依据,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机制。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全面实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句话,当前要特别注意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改变国有企业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国家实际上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状况。国家作为出资者,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要搞好监督,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企业独立经营,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成为拥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法人要依法正确运用企业法人财产权,对所有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政企分开,主要是政府与企业职能的分开,各司其职。通过试点,也要把政府和企业的不同职能具体化。

第四,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它的建立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之间多方面生产关系的调整。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同步配套改革尤为重要。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两件事,一是转变政府职能,进而实行机构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第五,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不论是公司制企业还是非公司制企业,都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实质,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领导体制和经营管理制度,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千方百计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六,现代企业制度是依法规范的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组织制度有多种形式,包括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个体业主企业、合伙企业和我国群众创造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等,都要通过法律确定其独立地位和债务责任。这样才能保持这一制度的公平和有效。这次国务院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是根据李鹏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国家将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精神进行的。这次试点工作就是要按照《公司法》来进行。企业改革还会遇到大量的法律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特色制度

第一,独特的组织领导体制

独特的组织领导体制(企业的领导体制)。例如,党委领导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等。

第二,独特的企业组织(党组织)功能

独特的企业组织(党组织)功能例如,规定“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实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明确了一系列党管干部、管人才的具体实施意见,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企业,原则由书记兼任”,等等。

第三,独特的运行机制。

独特的运行机制。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党委)与法人治理结构之间进行沟通、交换、协商、酝酿、协调等方式,企业党组织应帮助、参与决策。同时,坚持、支持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行使各自的职权和职责,企业党组织则具有向上级党委反映问题的权利,向下(党组织员工)征求意见和动员落实的职责、权利等。在运行机制中,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信息共享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双重考核制度等。同时,规定在经济决策失误或损失中,党组织承担政治责任。这些都反映了民主集中制在企业运行机制中的实现形式。

第四,独特的“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和制度

独特的“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和制度。在有关中央和地方党委的文件、国务院法规或《公司法》中,都强调要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后,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强调建立和坚持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测评(评议),坚持通过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加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与企业、股东利益的统一。坚持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协议制度,保护员工在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权利方面的合法权益等。这些都使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的宪法、国体、政治体制相衔接、相一致。这也是我国企业制度与西方企业制度在理念、理论、制度上的重大区别之一。

企业管理

三要素

企业管理专业的企业管理专业的三要素

第一,显然,管理的第一个要素是目标,经营概念讲绩效,非经营概念讲目标。

第二,一定是在组织范围内才是管理。一个行走在沙漠中的人,一旦不属于任何组织,就没有了管理问题,除非把对他自己的管理也叫管理。所以谈管理离不开组织,只有组织才需要管理,这是由特定的目标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的。任何目标都是在有限的人和资源条件下达成的,目标确定就需要管理,目标不存在的时候就不需要管理了。

第三,设定人在组织中的活动方式和游戏规则,如激励、约束和惩罚等,这始终是管理的重点。管理人的行为,目的就是要用最有效、最经济的资源最快最准确地达到目标。

管理定义

一.企业的管理模式

任何非正式的、正式的组织,都存在着自己的特有管理模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也存在着它相应的管理模式,而且它的管理模式将会随着企业内部环境变化,如股东的变化,经营代理人的变化等而产生很大的改变,同时也会因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现今影响企业的外部环境变数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大,影响的程度越来越深,每一个企业家都面临着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即“如何使企业的内部条件适应外部环境,并达到最优境界”。而G管理模式就是以追求管理最优境界作为一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而创立的一种崭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体系。在运作规范化的企业组织中,体现其管理模式特性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即一个企业有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就有什么样的管理制度。因此,企业的管理制度应是动态的柔性的,需要随着企业内外环境变化而有所改变、取舍或彻底变革。其目的是适应环境变化,调控企业行为,保证企业稳健、快速、健康运行。

二.G管理模式与企业制度创新再造

G管理模式是在总结大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企业管理的具体实际需要提出来的一套管理思想、管理程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论体系。企业管理活动是一项极为复杂和应变性较强的活动,在这种复杂活动中,企业需要灵活解决各种管理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分析框架,G管理模式正是在适应企业的这种需要情况下而产生的。企业管理学是企业管理的理论体系,企业管理模式是在企业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操作思想和操作方法,G管理模式的特点主要在于它具有符合实践需要的可操作性。G管理模式是“人+制度+创新”模式,G管理模式中的 "G" 是英文General的缩写,既然叫“通用管理模式”,就要总结出企业管理中共性的方面。管理实践可以千差万别,管理环境也可能变幻莫测,但是管理思想在一定条件下却个有普遍性。只有在科学的管理思想指导下经营企业,才能使企业的经营获得真正的成功,并使之真正掌握管理模式的精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G管理模式认为人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人是企业管理之本,制度是企业管理之法,创新是企业管理之魂。人本管理使企业能够存在,制度管理使企业能够发展壮大,创新管理使企业经久不衰。尽管G管理模式中包含了众多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的共性内容,但绝非指其内容可以不加选择地适用处于不同环境、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企业。任何一个管理模式,都要以企业的具体实际需要作为其作业的出发点,否则就会步入管理误区。另外,全面系统地认识管理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些方面而忽视另一些方面都会合管理活动陷入困境。现在许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形成制度陷阱,就是此原因,表现在各种制度有的过分繁琐、有的过于简单、有的太多漏洞、有的衔接不当、有的环境失真、有的过时等等,造成企业的各项制度如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再造使企业制度重新发挥出作用将十分重要。

三.怎样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和制度再造

G管理模式认为企业的全面再造是企业新生的开始,只有经过无数次企业再造的企业才是真正经久不衰的企业。企业再造的关键是选准再造的切入点,正确地选准企业再造的切入点是企业再造的前提。企业创新的核心是企业家精神,企业家是企业创新的第一制造者。再造意味着扬弃,再造意味着创新,再造意味着新生,只有经过全面再造的企业才是能经得住风流的企业。成功的企业都在某些方面或所有方面经过了企业再造,有些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再造的产物,适时把握企业再造的良机是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优秀的管理者是那些能够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发现现存制度中各种缺陷的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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