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2023最新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百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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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简称“欧安组织”(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 OSCE), 其前身是1975年成立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欧安会),1995年1月1日改名为欧安组织。它包括欧洲国家、苏联解体后的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蒙古,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包括所有欧洲国家在内并将它们与北美洲联系到一起的安全机构,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组织。主要使命是为成员国就欧洲事务、特别是安全事务进行磋商提供平台。欧安组织只有在所有成员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起作用,其决定对成员国也只具有政治效力而没有法律效力。欧安组织共有成员国57个(截止2012年11月),总部设在奥地利的维也纳,每两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外长会议。

中文名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

前身

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欧安会)

成员国数

57个

外文名

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成立时间

1995年1月1日

总部

奥地利维也纳

组织介绍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移民的家长们,你们选择对国家了吗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简称欧安组织(英文简称OSCE) 其前身是1975年成立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欧安会),它包括所有欧洲国家和美国、加拿大,是唯一一个包括所有欧洲国家在内并将它们与北美洲联系到一起的安全机构,以色列、埃及、约旦、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6个地中海国家和日本、韩国、泰国3个亚洲国家作为伙伴国与欧安组织维持着特殊的合作关系。主要使命过去是为成员国就欧洲事务、特别是安全事务提供一个论坛,现在主要是促进欧洲地区的民主,尊重人权和少数民族利益,建设法治国家。欧安组织只有在所有成员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起作用,其决定对成员国也只具有政治效力而没有法律效力。

  欧安会是冷战时期东西方为建立对话渠道而召开的。1955年,在美、苏、法、英4国外长讨论德国问题的柏林会议上,苏联首先提出了缓和欧洲紧张局势、废除现有军事集团、建立欧洲集体安全的建议。1966年7月,在苏联的推动下,华沙条约国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提出召开由欧洲国家参加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建议,遭到美国的反对。之后,美苏经过长期的讨价还价,于1972年5月就召开欧安会达成协议。同年11月22日至1973年6月8日,与会25国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召开大使级会议,草拟了《赫尔辛基最后建议蓝皮书》,规定了欧安会讨论的范围和日程。欧安会于1973年7月至1975年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最终签署了《赫尔辛基最后文件》。

  1975年7月30日至8月1日,欧安会首届首脑会议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与会国家有33个欧洲国家及美国和加拿大。当时阿尔巴尼亚宣布不参加会议(1991年6月19日,阿尔巴尼亚被接纳为第35个成员国)。会议签署的《最后文件》(又称《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共分四个部分,也称四个“篮子”:欧洲安全问题;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的合作;人员、思想和文化交流;续会问题。根据文件规定,与会国家的代表应定期举行续会检查各国执行会议规定的情况,并就“增进欧洲安全与合作”的问题交换意见。《最后文件》还包括《指导与会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宣言》、《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的合作》、《地中海的安全与合作》以及《人道主义和其他方面的合作》。

  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初该组织秘书处和其他机构的设立以及成员国代表处的建立,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工作不断增多和加强。 1994年12月,欧安会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的欧安会首脑会议上,认为欧洲安全合作会议的工作已经远远超过“一个会议”,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将该组织更名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组织总部

奥地利维也纳

地址:Kaerntnerring 5—7,4thFloor 1010 Vienna。

电话:43—1 514 360。电子信箱:PM@OSCE.ORG。

网址:https://www. osce.orgo

组织宗旨

促进欧洲地区的民主,尊重人权和少数民族利益以及建设法制国家。  

组织成员

57个:德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奥地利、瑞土、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瑞典、挪威、丹麦、芬兰、冰岛、希腊、安道尔、马耳他、摩纳哥、圣马力诺、梵蒂冈、列支敦士登、美国、加拿大、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波兰、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黑、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塞浦路斯、蒙古国[1]

以色列、埃及、约旦、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共6个地中海国家和日本、韩国、泰国、阿富汗 4个亚洲国家作为欧安组织伙伴国与欧安组织保持着特殊的合作关系,出席欧安组织的有关会议并参与执行部分任务。

1992年7月9日,日本作为“特别客人”列席第四次续会首脑会议,会议决定日本此后可参加欧安会各级会议,但无决定权。

主要领导

轮值主席:索洛门·帕西(Solomon Passy,保加利亚外长),2004年1月任职;

议长:布鲁斯·乔治(Bruce George,英国人),2002年任职;

秘书长:简·库比斯(JanKubis,斯洛伐克人),1999年6月任职,2002年6月连任;

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罗尔夫·艾克尤斯(RolfEkeus,瑞典人),2001年7月任职。

轮职主席

1991年 轮值主席Hans-Dietrich Genscher /德国

1992年 轮值主席Ji?í Dienstbier 继任人Jozef Morav?ík/ 捷克斯洛伐克

1993年 轮值主席Margaretha af Ugglas / 瑞典

1994年 轮值主席Beniamino Andreatta 继任人Antonio Martino/ 意大利

1995年 轮值主席Laszlo Kovacs / 匈牙利

1996年 轮值主席Flavio Cotti / 瑞士

1997年 轮值主席Niels Helveg Petersen / 丹麦

1998年 轮值主席Bronislaw Geremek / 波兰

1999年 轮值主席Knut Vollebaek / 挪威

2000年 轮值主席Wolfgang Schüssel 继任人Benita Ferrero-Waldner/ 奥地利

2001年 轮值主席Mircea Geoan? / 罗马尼亚

2002年 轮值主席Jaime Gama Antonio 继任人Martins da Cruz/ 葡萄牙

2003年 轮值主席Jaap de Hoop Scheffer 继任人Bernard Bot /荷兰

2004年 轮值主席Solomon Passy / 保加利亚

2005年 轮值主席Dimitrij Rupel / 斯洛文尼亚

2006年 轮值主席Karel De Gucht / 比利时

2007年 轮值主席Miguel ángel Moratinos / 西班牙

2008年 轮值主席Ilkka Kanerva/ 芬兰

2009年 轮值主席Theodora Bakoyannis /希腊

2010年 轮值主席Kanat Saudabayev /哈萨克斯坦

出版刊物

《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年度报告》 (OSCEAnnual Report);

《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通讯》 (OSCE Newsletters)月刊;

《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手册》 (OSCE Handbook);

《建议与成员国声明选编》 (Selected Proposalsand National Statements)。

组织机构

决策机构

(1)首脑会议(Sum— mit):每两年或三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

(2)部长理事会(Ministerial Council,原为欧安会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一般每年年底举行一次会议,在当年有首脑会议时不召开。

(3)议会(OSCE Parliamentary Assembly):有议长1人,副议长9人,由55个成员国的317名议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秘书处设在哥本哈根。

(4)高级理事会/经济论坛(Senior Council/Economic Forum,原为高级官员委员会):1992年建立,由成员国政治司长或相应级别代表组成,每年在布拉格举行一次会议,讨论经济、环境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5)常设理事会(Permanent Council,原为常设委员会):设在维也纳,由各成员国常驻代表组成,每周举行一次会议,负责欧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有权对与欧安组织有关的所有问题作出决定。

(6)安全合作论坛 (Forumfor Security Cooperation):由各成员国代表团代表组成,每周在维也纳举行一次会议,负责军控、裁军、建立信任和安全问题的谈判以及关于安全政策的磋商和合作。

执行机构

(1)轮值主席(Chairman-in-Office,简称CiO),由主席国外长担任,任期一年,负责全面执行欧安组织使命,协调欧安组织的活动。

(2)秘书处(Secretariat)及秘书长(Secretary General)。秘书长充当轮值主席的代表并在所有活动中支持轮值主席的工作。秘书处主要办公地点在维也纳。下设机构有:轮值主席事务处,负责筹备会议和与其他国际组织联系和进行对外宣传;防止冲突中心,负责交流各国军事情报、核查各国军备情况、防止冲突、处理危机并为欧安组织使团提供帮助;布拉格办公室,负责为会议提供服务、管理档案和散发文件。

(3)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Office for Democratic lnstitutions and HumanRights,原为自由选举办公室):1990年建立于波兰华沙,主要职责是在欧安组织范围内推广人权与民主。

(4)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署(High Commissioner On National Minorities):1992年建立于荷兰海牙,主要负责及时发现有可能损害欧洲地区和平、稳定及欧安组织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民族冲突,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5)欧安组织新闻自由代表 (OSCE Representative On Freedom of the Media),设在维也纳,负责监督欧安组织成员国新闻自由状况,对侵犯新闻及言论自由的行为提出警告。(6)调查小组 (Missions):根据需要组建和派遣,负责与当地冲突各方保持联系,发挥防止冲突与处理危机的作用。

主要活动

欧安会于1973年7月到1975年8月分三个阶段分别举行了外长、专家级和首脑会议。1973年7月3~6日,第一阶段会议—外长会议在赫尔辛基举行;1973年9月18日到1975年7月21日,第二阶段会议—专家会议在日内瓦举行;1975年7月30日到8月1日,第三阶段会议—首脑会议在赫尔辛基举行。会议集中讨论了欧洲安全、经济合作、人员交流(通常所说的“三个蓝子”)及续会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签署了《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最后文件》(又称“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其中包括《指导与会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宣言》、《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的合作》、《地中海的安全与合作》以及《人道主义和其他方面的合作》。

欧安会前后共举行四次续会:

第一次续会,又称贝尔格莱德续会,于1977年10月4日到1978年3月9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会议通过一份简短的《最后文件》。

  第二次续会,又称马德里续会,于1980年11月11日到1983年9月9日在马德里举行。根据会议通过的最后文件,欧安会35国举行了“欧洲建立信任与安全措施和裁军会议”(简称欧裁会)第一阶段会议(1984~1986年)。此外,还在威尼斯举行了“地中海地区科学、经济与文化合作讨论会”(1984年10月);在渥太华召开了欧安会“人权问题专家会议”(1985年5~6月);在布达佩斯举行了东西方“文化讨论会”(后称“文化论坛”,1985年10~11月);在伯尔尼召开了“欧洲人员交往专家会议”(1986年4~5月)。

  第三次续会,又称维也纳续会,于1986年11月4日至1989年1月19日在维也纳召开。会议通过了《最后文件》和《关于欧洲常规军力谈判的授权》及11个附件。根据《最后文件》规定,1989年3月9~22日,欧洲建立信任与安全措施会议(又称斯德哥尔摩第二阶段会议)及华约和北约23国欧洲常规军力谈判会议同时在维也纳举行;5月30日至6月23日,在巴黎举行第一次人权会议;1990年1月16日至2月5日,建立信任与安全措施军事学术讨论会在维也纳举行,欧安会35个成员国的武装部队最高司令和参谋长出席;3月19日至4月11日,欧安会经济与合作会议在波恩举行;6月5~29日,欧安会第二次人权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1991年9月10日至10月4日,欧安会第三次人权会议在莫斯科举行。

  1990年11月19~21日,欧安会在巴黎举行第二次首脑会议。会上,北约和华约22国签署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并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宣布两大军事集团“不再互为对手”,相互将建立新的伙伴关系并友好相处”。欧安会34国(此时两个德国已实现统一)签署了《新欧洲巴黎宪章》,强调“欧洲对抗和分裂的时代已经结束”,各国关系将“建立在彼此合作和尊重的基础上”,欧洲的责任是实现“建立在人权和基本自由基础上的民主制度”、“经济自由化”和“共同安全”。“宪章”决定将欧安会制度化和机构化,主要包括: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外长会议;在布拉格设立一个负责欧安会日常事务的小型秘书处;在维也纳建立“防止冲突中心”,负责交流各国军事情报,核查各国的军备情况,减少冲突和防止发生冲突以及在华沙建立监督“自由选举”的机构。

  1991年6月19~20日,根据欧安会巴黎首脑会议的决定,部长理事会首次会议在柏林举行。会议同意接纳阿尔巴尼亚为第35个成员国,并通过了《建立突发事件磋商和合作机制》(简称“应急机制”)和《和平解决争端》二个文件。“应急机制”规定:如一成员国认为某国出现可能危及欧洲和平、安全或稳定的紧急事件,可要求其在48小时内对事件作出说明;如问题未获解决,只要有13个成员国同意,欧安会即可在三天内召集高级官员委员会会议进行磋商,就解决方案提出看法和建议。

  1992年1月30~31日,欧安会部长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布拉格举行,为欧安会第四次续会作准备。会议决定吸收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为欧安会正式成员国。俄罗斯继承原苏联资格。至此,欧安会成员国达48国。会议通过了三个文件,关于继续加强欧安会机构问题的《布拉格文件》决定扩大维也纳预防冲突中心的职权,将设在华沙的监督自由选举办公室改名为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修改了欧安会决议需协商一致通过的原则,确定了“一致减一”原则,即在某一成员国发生严重违背欧安会有关精神的事件时,可在不征得该国同意的情况下作出有关规定。《防止武器扩散宣言》强调防止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监督导弹技术,特别是对拥有核武器的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进行严格监督。《会议结论》呼吁各成员国参加关于裁减常规军备的谈判,决定向南斯拉夫派遣欧安会调查小组。

  第四次续会,又称赫尔辛基续会,于1992年3月24日至7月10日在赫尔辛基召开。3月24~26日,第四次续会外长会议在赫尔辛基举行,美、英等10国外长因故未与会。会议决定接纳格鲁吉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为欧安会新成员国,使欧安会成员国增至51个。北约和前华约成员国在会上签署了《开放天空条约》,并发表声明欢迎其他欧安会成员国加入该条约。3月27日到7月8日,续会转为在官员级进行。会议于4月30日宣布接纳波黑为新成员国,至此,欧安会成员国增至52个。7月8日,欧安会官员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14日,中止南联盟参加欧安会所有活动。7月9~10日,欧安会第三次首脑会议在赫尔辛基举行,从而结束续会。除南联盟被中止与会资格外,51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与会。日本首次作为“特别客人”列席会议。会议通过了题为《变革的挑战》的最后文件,发表了关于南斯拉夫问题的声明,北约和原华约成员国签署了关于各国兵员上限的协定。

会议决定:

(1)欧安会为联合国的地区性组织,并具有维护和平的职能,即无论是某个成员国内部还是成员国之间发生冲突,欧安会均可求助于欧共体、北约、西欧联盟以及独联体来采取维和行动。

(2)加强防止冲突机制,包括设立负责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建立类似欧共体式的“三驾马车”(现任、前任和下任主席)制度等。

(3)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外长理事会,每两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

(4)将“欧洲常规军力谈判”与“欧洲建立信任与安全措施谈判”合并,成立“安全合作论坛”(FSC),负责在欧安会范围内组织新一轮裁军和加强信任措施谈判。

(5)设立“经济论坛”,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6)同意日本今后可参加欧安会各级会议,但无决定权。会议还决定向纳卡派100名非武装观察员。

1992年7月3~5日,欧安会52个成员国在布达佩斯举行欧安会首届议会成立大会。首届议会由308名议员组成,名额按各国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分配,芬兰议长伊尔卡·苏奥米宁当选为欧安会议会议长,另设副议长5人。大会还通过了致欧安会首脑会议的《布达佩斯声明》,主要涉及欧洲安全、经济合作、少数民族及南斯拉夫问题。

  11月9日,欧安会高级官员委员会会议在布拉格举行,决定中止南联盟共和国参加欧安会的所有活动至1993年,以等待联合国就南席位问题作出决定。

  12月14~15日,欧安会部长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前南斯拉夫危机的声明,谴责塞尔维亚现政权是“罪魁祸首”,敦促塞改弦易辙,否则将支持联合国采取更严厉的制裁措施,甚至将以武力在波黑实施空中禁飞区决议。会议还决定:(1)设立欧安会秘书长,负责协调欧安会各机构工作,并与其他国际组织保持联系等;(2)正式设立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通过对话和采取信任措施,防止少数民族冲突严重恶化,推动有关冲突的解决;(3)签订《欧洲和平解决争端公约》,在日内瓦设立欧洲调解和仲裁法院,以解决成员国间的争执和冲突;(4)向热点地区派遣欧安会调查小组。

  1993年1月1日,捷克和斯洛伐克分为两个国家,欧安会成员国由52个增到53个。

  7月6~9日,欧安会议会第二届会议在赫尔辛基举行,会议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主要涉及人权、裁军、经济合作和南斯拉夫问题。11月30日至12月1日,欧安会外长会议在罗马举行。会议通过了《最后文件》。会议的主要结果是:(1)决定在维也纳新设一个工作范围较广的秘书处和常设理事会;(2)决定向俄派遣500名观察员监督12月的议会选举;(3)通过了俄提出的关于《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的文件;(4)美宣布再向波黑提供1.5亿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但会议未能就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的武装冲突、乌克兰的核武器及波黑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994年7月5~8日,欧安会议会第三届会议在维也纳举行,会议选举比利时参议院议长斯瓦伦为欧安会议会新议长,接替苏奥宁(芬兰)。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阐述了欧安会53个成员国在安全、经济合作、环保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呼吁前南斯拉夫各派政治力量和平解决冲突,并要求在那里设立欧安会执行任务的代表机构。会议拒绝了俄外长关于加强欧安会“核心作用”的一系列建议。

  12月5~6日,欧安会第四次首脑会议在布达佩斯举行。除南联盟被取消与会资格外,52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欧洲安全机制问题。与会首脑着重讨论了欧安会的作用和波黑危机问题,俄与美在北约东扩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会议最后通过了题为《走向新时代真正伙伴关系》的布达佩斯首脑会议宣言,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欧安会更名为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并决定以欧安会的名义向纳卡派遣维和部队,但俄罗斯在这支部队中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此外,会议还通过了有关政治—军事方面的安全行为准则,确立了军队在民主社会中的作用和应遵循的原则,并要求安全合作论坛确定军控的新框架,责成部长理事会于1995年就21世纪欧安组织所覆盖的区域内共同和总体安全模式问题提出第一份报告。但与会国未能在就波黑冲突发表声明上取得一致。

  1995年3月30~31日,欧安组织高级理事会在布拉格举行第一次会议。轮值主席匈牙利外长科瓦齐·拉斯洛主持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车臣和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局势,对车臣战争和对人权的广泛侵犯表示担忧,要求立即在车臣实行无条件停火。另外,会议还根据布达佩斯文件精神,讨论了21世纪欧洲的总体安全模式。

  4月11日,欧安组织成立车臣援助小组。4月26日,该小组在车臣首府格罗兹尼开始工作,主持了俄罗斯政府与杜达耶夫代表之间的和平谈判。7月30日,交战双方签署了立即停止军事冲突的协议。欧安组织并与冲突双方组成特别观察组监督协议执行情况。但冲突不久再次爆发。

  7月1日,欧安组织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设立联络处,作为欧安组织在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整个中亚地区的观察站。

  10月12日,欧安组织常设理事会举行会议,决定从10月14日起接纳马其顿为正式成员。至此,欧安组织成员国增至54国。

  12月7~8日,欧安组织部长理事会在布达佩斯举行会议。会议通过一项欧安组织在波黑的行动计划,其中包括监督波黑的自由选举、组织促使区域稳定的谈判、建立信任和安全机制和实现武器限制等。会议还就21世纪欧洲的总体安全模式进行了探讨。

  1995年,欧安组织派出观察员先后监督了吉尔吉斯斯坦(2月2~19日)、爱沙尼亚(3月5日)、白俄罗斯(5月14~6日)、亚美尼亚(7月5~29日)、立陶宛(9月30日~10月1日)、克罗地亚(10月29日)的议会选举和摩尔多瓦(4月16日)的地方选举。

  1996年4月25日,欧安组织决定接纳安道尔为正式成员。至此,欧安组织成员国增至55国。

  7月5~9日,欧安组织议会第五届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会议重申支持波黑实施代顿协议,并讨论了北约与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合作、北约东扩、和平伙伴关系计划、西欧联盟防务合作等问题。会议要求各成员国为建立一个共同的、被普遍接受的21世纪欧洲安全模式而努力。

  12月2~3日,欧安组织在里斯本举行第五次首脑会议,54个成员国和8个观察员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以及18个国际组织的领导人与会。会议主要讨论了欧洲安全、北约东扩、军备控制以及波黑、纳卡、南联盟、车臣和白俄罗斯局势等问题并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1)发表了“里斯本宣言”,强调不支持任何国家对任何成员国使用武力,尊重各国在安全政策方面的自由选择,重视与地中海等邻近地区及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常规军备控制以促进欧洲安全与稳定。(2)发表了“欧洲21世纪安全模式”宣言,表示要加强欧安组织在未来欧洲安全事务中的作用;加强欧安组织与北约、欧盟和西欧联盟等有关组织在安全事务中的交流与合作;保证俄罗斯在未来欧洲安全结构中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并使之制度化;成立一个由欧安组织轮值主席、秘书长、欧盟轮值主席、美、俄及英、法、德等欧洲国家组成的“咨询小组”,并使之逐步演变为欧安组织的常设权力机构。(3)决定重新审议修改《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原则同意自1997年1月起由签约国在维也纳重新审议修改该条约有关条款。

2002年1月17日,欧安组织轮值主席、葡萄牙外长伽马在该组织常设理事会宣布,将把反恐作为一项主要工作。2月28日,欧安组织秘书长库比斯表示,欧安组织常设理事会与欧盟委员会就参与马其顿维护治安的行动签署了首份备忘录。5月28日,第10届欧安组织经济论坛在布拉格举行,会议主题为“水资源与安全”。6月3日,打击恐怖主义高层国际会议在布拉格举行,会议就共享移民及边界控制情报、打击跨界恐怖活动及有组织犯罪进行了讨论。7月6—10日,欧安组织议会在柏林召开大会,通过了主题为“打击恐怖主义:21世纪的全球挑战”的《柏林宣言》。12月6—7日,欧安组织第 10次部长理事会在葡萄牙波尔图举行,会议通过《欧安组织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宪章》及《实施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定》,决定设立“年度安全回顾会议”,以审查安全合作论坛和常设理事会的工作。

2003年5月20~23日,欧安组织第11次经济论坛在海牙召开,会议主题为“人口、毒品、小武器及轻武器贩运:对一国和国际的经济影响”。6月19~ 20日,欧安组织“反对犹太人问题”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会议重申1990年哥本哈根会议确立的“反对种族和民族仇恨”的宗旨,强调将采取措施落实该宗旨。6月25~26日,首届欧安组织“年度安全回顾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会议确立了欧安组织应对安全威胁的一系列措施。7月3~4日,欧安组织关于“全球化影响”的首届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会议号召成员国继续发展良政和民主体制,使人类更多享受经济全球化的好处。9月1—2日,欧安组织第二届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会议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9月4—5日,欧安组织“反对种族主义、排外和歧视”会议在维也纳召开。9月22—23日,欧安组织与韩国外交安保研究院在汉城举行研讨会,讨论欧安组织信任与安全措施在东北亚实施的可行性,此会是2001年3月同一主题研讨会的续会。10月6—17日,欧安组织“人权实施会议”在华沙召开,会议回顾了成员国人权状况和落实有关人权公约的情况,敦促进一步保护人权。10月20—21日,欧安组织“综合安全与地中海地区形势”国际安全研讨会在约旦亚喀巴召开。 12月1~2日,欧安组织第11次部长理事会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召开,会议通过了《欧安组织应对21世纪稳定与安全威胁战略》,制定了欧安组织在新形势下应对安全威胁的措施,强调建立一个更加团结、有效的国际体系。

停火协议

2016年4月29日,乌克兰问题三方联络小组(乌克兰、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俄罗斯)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结束例行会谈,就乌克兰冲突各方4月30日零时起全面停火达成协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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