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3最新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百科介绍)

由网友(污界小仙女)分享简介:贯彻履行文明艺术、播送影望、新闻出书、著述权办理方面的法令法例以及目标政策,草拟无关处所性法例、规章草案;订定齐市文明市场成长以及非物资文明遗产掩护计划并组织实行。中文名西安市文明广电新闻出书局类型当局部分职责卖力文明财产成长所属区域陕西省西安市首要职责(1)卖力文明财产成长;计划齐市文明举措措施设置装备摆设结构。(3)卖力齐市文明艺...

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文名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类型

政府部门

职责

负责文化产业发展

所属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

主要职责

书社动态丨方塘书社被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命名为 书香西安阅读吧

(一)负责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全市文化设施建设布局。

(三)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对民办出版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六)负责审查在全市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上报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设站、有线电视台的建立和撤销;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审核上报全市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印制、复制单位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统一管理书号;负责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管;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市印刷业。

(十)负责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全市著作权涉外工作,登记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

(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财务处

负责统筹管理文化事业专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和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管理系统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

(五)文化产业处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促进、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

(六)艺术处

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指导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精品生产;组织全市性艺术比赛、展演和非营利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负责我市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工作;负责全市艺术研究、艺术教育和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七)社会文化处

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等社会文化单位业务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公益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国家级项目评审的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文化市场管理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办法;管理文化娱乐、文艺演出、美术品经营、业余艺术培训、电影发行和放映市场;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宣传管理处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规划及规章制度; 监督审查市级各台自制节目;负责审听、审看制度的实施;检查、执行宣传纪律并查处违纪行为;负责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市卫星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包括广告)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交流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及区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奖项评比的推荐参评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采编队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广播影视管理处

拟订全市无线、有线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系统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安排有关重要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鉴定以及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审核、上报、年检工作;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信号及网络视(音)频信号监测;负责全市电影放映管理工作。

(十二)印制管理处

负责全市印刷和复制业的监督管理。审批印刷品企业和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印制许可证;审核上报从事出版物印刷企业和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监督检查全市印制行业的经营活动并负责年检;负责印刷质量管理;负责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

(十三)发行管理处

负责全市发行单位的行业管理;审核上报新设立发行单位(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审批管理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零售、租赁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市性出版物展销活动;负责全市发行网点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中小学教材、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发行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十四)版权管理处(出版管理处)

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审核上报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的设立并监督管理;负责著作权合同审核和登记,作品著作权认证;负责涉外图书、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合同登记等管理工作;监督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侵权作品的鉴定,组织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审核上报全市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负责各报刊社驻本市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和记者证的审核;负责审批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和编印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民办出版机构的监管。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7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

领导信息

局长、党委书记:李彬[1]

副局长、党委委员:陆鹏、关相林、吴敏

巡视员:李军、王新民、杨伟光、李森虎[2]

副巡视员:李选民、李智、杨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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