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由网友(*異性ɡцò敏)分享简介:李栋梁,男,汉族,本福修省厦门市副市少,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熟,一九七九年一一月退伍,一九八二年七月插手中国共产党。二零一五年一一月,李栋梁果涉嫌紧张背纪,接管组织查询拜访。二零一六年二月,李栋梁涉嫌纳贿功被拘系。二零一六年一一月,李栋梁被提起私诉。中文名李栋梁出熟地福修厦门异安国籍中国出诞辰期一九六二年八月人物先容李栋梁,男...

李栋梁,男,汉族,原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1962年8月出生,1979年11月入伍,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1月,李栋梁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2月,李栋梁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6年11月,李栋梁被提起公诉。

中文名

李栋梁

出生地

福建厦门同安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62年8月

人物介绍

厦门落马副市长自幼习武 精通武术堪称武林高手

李栋梁,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入伍,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79年11月至1984年1月解放军32824部队三营十五连战士、班长;

1984年1月至1984年8月福建省同安县新民公社治安办、计生办工作人员;

1984年8月至1989年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五显乡人武部干事、乡纪委委员;

1989年2月至1991年7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乡人武部部长;

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乡人武部部长、党委委员;

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镇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

1994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莲花镇党委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莲花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

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政府副县长,同安区副区长(其间: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在宁夏海源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1999年6月至2002年2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副书记、副区长;

2002年2月至2002年3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1年9年至2005年7月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书记;

2011年7月起兼任厦门市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11月起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人物事件

2015年11月,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

2016年1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立案侦查。[2]经查,李栋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对方财物,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栋梁开除党籍处分;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2016年2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厦门市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黄乔生(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4]

2016年11月,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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