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熏(中国台湾企业家)

由网友(敢愛敢恨的男人才夠範)分享简介:陈敏薰(Diana Chen,一九七零年-),台湾台北人,为台湾无名女性企业野之1。前台南国际金融中间(台北一零一)董事少、中华开垦金融控股私司董事。做为台湾商界无名人物,陈敏熏的仙颜以及取“第1野庭”蛛丝马迹的接洽一直是外界评论辩论的核心。 二零零九年涉进扁野弊案。出诞辰期一九七零年国籍中国结业院校美国南添州大教外文名称D...

陈敏薰(Diana Chen,1970年-),台湾台北人,为台湾知名女性企业家之一。前台北国际金融中心(台北101)董事长、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作为台湾商界知名人物,陈敏熏的美貌和与“第一家庭”千丝万缕的联系始终是外界谈论的焦点。 2009年涉入扁家弊案。

出生日期

1970年

国籍

中国

毕业院校

美国南加州大学

外文名称

Dinana Chen

出生地

台湾省台北市

职业

商业 101大楼的CEO

中文名称

陈敏薰

人物经历

李建华刘慧在银会见江丙坤率领的台湾企业家一行

陈敏薰(Diana Chen,1970年-),台湾台北人,为台湾知名女性企业家之一。现为世界第二高的摩天大楼:台北国际金融中心(台北101)董事长、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她在光仁中学毕业后,前往美国就学,先后毕业于南加州大学财务金融系与彼得杜拉克管理学院。

作为台湾商界知名人物,陈敏熏的美貌和与“第一家庭”千丝万缕的联系始终是外界谈论的焦点。

父亲陈重义为台湾最大花式纺纱厂--理隆纤维的董事长。理隆陈家过去以纺织及窑业起家,陈重义属于第2代的接班人,在本业营运稳定的状况下,更将投资触角伸向金融、高科技等产业,其中中华开发工银,即是理隆陈家的重要投资之一。

1998年学成回台,先在理隆纤维担任投资部协理,之后理隆家族进入开发工银,在取得董事席次后,陈重义便指派陈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担任开发工银董事。因为进入开发工银担任董事,她经常跟随刘泰英四处学习,吸引投资界人士的注目。此外,多次跟随胡定吾出国考察业务,不断的吸收与学习。

1970年出生的陈敏薰,是台湾著名上市公司“理隆纤维 ”董事长陈重义的长女,曾在美国学习财务和管理,1998年回到台湾,进入“中华开发”任董事兼顾问。在“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因涉嫌舞弊案后,她先是代理董事长,不久又正式入主“中华开发”,掌控资产逾千亿元新台币的金融控股公司。陈敏熏一夕成名,顿时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当时有人认为,理隆陈家在迪化街以开布庄发迹,身价百亿。陈重义长期支持“中华开发”,与刘泰英交情匪浅,因此,陈敏薰在当时的关键时刻才能得以脱颖而出。

2010年2月3日下午3点,陈水扁家庭成员被控伪证案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陈敏熏以为涉嫌制造伪证被判刑8个月。

人物评价

敏熏也拥有成为明星的资本。她的魅力不仅在于她优秀的学历背景,其美貌和气质更是媒体们的焦点。在公开场合,陈敏熏总是挽着秀发,着黑色套装、黑色丝袜、珍珠项链,显得高贵典雅。生活中的陈敏熏则常常搭配淡淡柔柔、合身得宜的时装,很有女人味陈。

在个性上,陈敏熏独立、开朗、热情、爱学习,是个乐观主义者。对于这样1位女强人,公众似乎更关注她的私生活。就连任职于台北高盛证券交易室主管、年纪比她小的男友白育名,也被媒体挖了出来;曾被安排与国民党主席连战长子连胜文1次非正式的“相亲”,亦成为新闻标题。她的衣首打扮还引起一众外国名牌的赞赏,无不希望能够免费赞助服饰,争取陈敏薰成为其客户。[1]

人物争议

2009年6月17日前101董事长陈敏熏因涉及伪证罪,遭检方境管;陈敏熏之前被控行贿1000万元给扁家,遭认定与求取职务有关,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不违背职务收贿罪”部分,原本特侦组已做签结,不过陈敏熏后来改口说一千万是政治献金,让特侦组认为陈敏熏已经涉及伪证罪,因此将她函送。[2]

陈敏熏法院翻供涉不实

台北地检署今天依伪证罪起诉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检方认为,陈敏熏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案时的出庭证词,推翻自己先前供述,证词也与事实不符。陈敏熏于2009年4月2日在台北地院作证时,证称自己没有跟吴淑珍谈过这件事,找吴淑珍主要是谈心,吴淑珍或陈水扁并没有答应让她担任大华证券董事长,也没有向林全提过要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明显与先前不符,也与其它证人说法有出入,她出庭当天具结后,已构成虚伪陈述。

伪证案宣判

检方侦办国务机要费案衍生的伪证案,当时检方起诉扁家4人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2009年9月1日下午4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由于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坦承为父母作伪证,法官将原求刑一年减轻为6个月。吴淑珍亦教唆伪证,原求刑两年减轻为一年。另一被告陈敏熏不认罪,宣判的刑责格外引人注目。结果,法官判处一年6个月刑期,为伪证案中刑期最重的一人。

自己推翻自己 陈敏熏1000万买到官司

陈敏熏2009年11月23日开庭时承认给吴淑珍一千万元,争取连任开发金控、大华证券董事长职务,却因忍不住内心煎熬泪洒法庭外。主要是特侦组2008年从扁家海外账户资金中,发现陈敏熏透过秘书转交给吴淑珍的面额一千万元台银汇票,她应讯时承认,曾给吴淑珍一千万元,不过钱是要支持民进党的政治献金。

陈敏熏在台北地院的证词,原意是不希望因她的证词让吴淑珍构成收贿罪,及自己免于行贿的法律责任,却因证词经不起检验,另外惹来伪证罪缠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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