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由网友(离别啊i)分享简介:马锡5(一八九九年一月八日⑴九六二年四月一零日),别号马文章,出熟于陕西志丹,一九三零年到场反动,一九三五年插手中国共产党。法教野,最低国民法院本副院少。[一]马锡5持久从事国民司法事情,其审讯体式格局包孕查亮案件究竟、听与群众定见造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管3个无机接洽的步调,被称为“马锡5审讯体式格局”。[一]一九六二年...

马锡五(1899年1月8日-1962年4月10日),别名马文章,出生于陕西志丹,1930年参加革命,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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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其审判方式包括查明案件事实、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受三个有机联系的步骤,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1]1962年4月10日,马锡五病逝于北京,[2][3]终年64岁。

中文名

马锡五

逝世日期

1962年4月10日

出生地

陕西志丹[1]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899年1月8日

别名

马文章

国籍

中国

性别

人物生平

1898年生于陕西志丹县。

1930年,马锡五参加革命,历任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粮食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长等职。

1936年5月后,任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陕甘宁省委常委。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陇东分区专员。

1943年4月,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

1946年,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

1952年8月,兼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54年8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仍然保持党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始终和群众打成一片。

1959年春,他到湖北省孝感县花园人民法庭视察,与工作人员同吃同住,遇事总是先听听法庭同志的意见,然后才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花园住了半个月,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直到返京时,大家才明白这个“老头”原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马副院长。

人物逝世

1962年4月10日,在北京病逝。

个人生活

马锡五的夫人李春霖(1909~1993)系中央民族学院(后改为中央民族大学)党委书记,夫妻二人共同生养三名子女:长女马小林(1942年出生)、儿子马秦宁(1944年出生)、小女马延林(1949年出生)。

人物纪念

1962年4月10日,马锡五病逝当天,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写下挽诗:“锡五同志,你是从群众泥土里长出的一株树,群众泥土是你智慧的源泉。你做司法工作:不为陈规束缚,不被形式纠缠。能深入,能显出;既细致,又自然。多少人民叫你马青天。你一些好的判例并未完全搜辑,《刘巧儿》只是个小小的流传。病,夺去了你的生命,你的品质、智慧、作风,永远留在同志们的心田……”。[4]

2022年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提倡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红色基因。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有效推动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5]

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步骤:查明案件事实、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受。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时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并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其中许多具体原则和作法以后被直接运用于新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审判特点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在边区马锡五实行的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这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到审判工作中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巡回审判方式的典型代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

(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

(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

(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以整风运动为思想基础,以群众智慧为力量源泉。其出现和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案件,减少争讼促进团结,利于生产保证抗日,使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落到实处。

典型案例

封芝琴婚姻案

1938年,华池县封家园子村有个封芝琴(小名胖儿),由其父封颜贵包办,与张金才之子张柏儿订婚。1942年5月,封颜贵为多索聘礼,企图赖婚,一方面教唆女儿以“婚姻自主”为借口,要求与张解除婚约;另一方面又将女儿高价出卖。而封胖儿与张柏儿在一次偶然相遇中,表示自愿结为夫妻。

当她得知父亲又将自己卖给庆阳县朱孝昌为妻时,便暗中通知张家。张金才遂召集亲属20余人,深夜携棍棒闯入封家,将封胖儿抢去。封颜贵以张家“抢亲”为罪名将其告到县司法处。县司法处不经调查研究,冒下判决:判处张金才徒刑6个月,封胖儿与张柏儿婚姻无效;但对封颜贵屡次出卖女儿的不法行为却不予追究。对此,当事人不服,群众也不满意。适逢马来华池巡视工作,封胖儿拦路告状。

马锡五亲赴封家园子,深入调查了解,还征求封胖儿对婚姻的意见。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础上,就地公开审理,最后作出判决:依法撤销华池县司法处的判决;封、张双方同意结婚,其婚姻有效;张金才黑夜抢亲,扰乱治安,判处短期徒刑;封颜贵多次出卖女儿,违反政府法令,判处劳役,以示惩戒。对这个判决,群众认为合情合理,受罚者甘心服罪,一对青年人更是欢天喜地,结成了美满夫妻。《解放日报》为此发表社论,评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认为这是边区司法战线上的伟大创举。后来,边区文艺工作者以此为素材,编写了鼓词《刘巧儿团圆》和剧本《刘巧儿告状》,以后这一故事又被改编为著名的评剧《刘巧儿》。

纠正错判的苏云发三兄弟杀人案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苏家的炕上、地面及斧头上都有血迹。苏发云兄弟被逮捕后,经多次审讯,都拒不承认杀人。关押一年之久,被告仍然不服,提起上诉。马锡五带领司法处干部深入当地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察,最后查明:苏发云兄弟三人与被害人孙某同行属实,但后来分路,且有人证明;苏发云家距陈尸现场20多里路,如果在苏家将孙某杀害,然后移尸到20多里外的杀人现场,从时间上计算是不可能的;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面的血是苏家人患伤风时流的鼻血,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沾的血。大量证据证明,苏家兄弟“图财害命”不能成立。马继续调查,终于查出了杀害孙某的真凶。全案真相大白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苏发云兄弟三人无罪释放,严厉惩治了真正的杀人凶犯。此案审结,全县震动,“马青天”的名字遂传遍陕甘宁边区。

边区政府总结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经验,在全边区加以推广,为各解放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相关影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事迹编剧拍摄的28集电视连续剧《苍天》于2009年8月11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剧中男一号马专员由著名演员王学圻扮演,故事主要再现了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工作时的经历。

《苍天》展现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制度早期诞生、发展和成长的过程。据介绍,剧中涉及的案件均以历史上的真实案例为基础创作,特别是刘巧儿婚姻纠纷一案,被称为“近代八大奇案之一”,曾以多种形式搬上舞台、银幕和荧屏。此案经过马锡五审理,反对旧的婚姻制度、提出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在陕甘宁边区引起了一场婚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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