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局(2023最新青浦区教育局百科介绍)

由网友(枕上诗书闲)分享简介:青浦区教诲局是上海市青浦区当局构造单元,贯彻履行无关教诲事情的目标、政策以及法令、法例、规章,研究以及草拟原区教诲事情的无关政策以及定见,并组织实行。中文名青浦区教诲局办理规模教诲局少程卫国[一]所属地域青浦区属性当局构造机构本能机能(2) 研究以及体例原区各级各种教诲职业的成长计划及年度规划,引导、协调教诲计划、规划的实行。(3...

青浦区教育局是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机关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中文名

青浦区教育局

管理范围

教育

局长

程卫国[1]

所属地区

青浦区

属性

政府机关

机构职能

2017年青浦区高级教师研修班第二次专题培训简讯

(二) 研究和编制本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 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镇和各部门教育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考核各镇、局领导管理教育的实绩。

(四)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拨款,拟订教育基础投资政策;负责统筹、使用和管理本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

(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检查、监督镇教育事业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综合管理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指导、协调教育产业的发展和学校的后勤、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综合改革;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消、变更;负责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审批及参与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

(七)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劳动用工及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按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的工作;按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单位)的领导干部。

(八) 组织、管理、指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含中专)教育的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管理本区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本区的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九)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 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和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陆文一

局长:程卫国[1]

副局长:王海青、姚金生、庄惠元、江雪元

机构设置

党委办公室

做好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群团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和调配工作;规划、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负责党员的统计,管好人事档案;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学习计划和宣传教育计划;管理和指导工、青、妇工作。

行政办公室

负责文件收发,文书、业务档案的管理;协调局内重要政务;负责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督查工作和文件核稿、《教育年鉴》编修、信息管理、文秘、信访;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掌握印鉴;协助处理各类机关事务;负责直属单位保卫、卫生、献血和协助分房(货币分房)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工资福利、编制管理、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教师考核奖惩、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规划、管理全区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在职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本区教育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制订基本建设计划和技术装备计划;制订年度学生平均综合定额表,负责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的分配、统筹及调度;制订、规划年度预算外筹措教育经费的计划,指导镇教委和学校(单位)的财务管理;统筹、调整设点布局;负责教育系统固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及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工作。

中学教育科

综合管理本区的中学教育工作。指导初、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与教育改革、课程教材建设与教育质量评估;拟订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指导招生工作,协调高中会考;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制教育、科普、国防、民防、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军训、保险、红十字会、语言文字、实验室与图书馆管理等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

小学教育科

综合管理本区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与教育改革、课程教材建设与教学质量评估;指导小学、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制教育、科普、国防、民防、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保险、红十字会、语言文字、实验室与图书馆管理等工作;负责对特殊教育的实施、检查和指导;负责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综合管理本区的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中专、职校的专业设置、教育改革与实验;参与职教的招生工作,协调就业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装备、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制订实施"燎原计划"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评审、项目指导和成果评价;协调指导青壮年扫盲及功能性扫盲工作,开展岗位培训、老年教育及教育系统的广播、电视等远距离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学籍管理;统筹协调本区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日常管理;统筹协调、指导、管理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法制科

起草本区实施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见;组织教育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对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实施内部审计,对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进行专案审计;主管、检查、督促、协调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实施工作;指导镇、学校、街道、村的青保工作,参与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规划、建设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加强对视、听读物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做好青少年的假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对特殊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工作;承办重大的信访及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和答复工作。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及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制订本区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导体系,并组织评估。

民办教育科

负责本区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审批及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负责中外合资办学、境外投资办学的初审;负责公立学校转制工作及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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