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第二家园(2023最新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百科介绍)

由网友(雨季残花败)分享简介:马去西亚第2野园名目是马去西亚当局为排斥外国资金、促成游览、成长经济而出台的1项政策,目的是鼓动勉励外籍人士正在马去西亚较永劫间栖身。马去西亚第2野园名目自实行以去,以其较高的门坎、较简略单纯的步伐以及较劣惠的待遇排斥了多量外洋人士到马假寓,为马去西亚排斥外去投资斥地了1条蹊径,同样成了马去西亚游览业1谈独占的风光线。中文名马去西亚...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是马来西亚政府为吸引外国资金、促进旅游、发展经济而出台的一项政策,目的是鼓励外籍人士在马来西亚较长时间居住。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自实施以来,以其较低的门槛、较简易的程序和较优惠的待遇吸引了大批国外人士到马定居,为马来西亚吸引外来投资开辟了一条蹊径,也成了马来西亚旅游业一道独有的风景线。

中文名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

国家

马来西亚

移居优势

气候常年温暖适中

时间

1996年

历史和背景

马来西亚的国际教育现状及其优势,你了解吗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起源于1996年马来西亚旅游部对外国退休老人实施的一项较长时间居住计划即“银发族项目”,鼓励外国的退休老人带着自己的退休金到马来西亚旅游并长期居留生活。

  由于该项目实施后效果良好,2002年政府决定把“银发族项目”正式更名为“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申请对象不再局限于退休老人,而是扩大到21岁以上的外籍人士。第二家园项目一经实施就得到了申请者的热情响应,仅2003年一年,申请量就达到了1996~2002年的总和。截止2009年底,马政府累计批准32063个符合条件的外籍个人或家庭到马来西亚安家落户。

马来西亚“我的第二家园”计划并不是长期的移民项目,而是一个十年期的居住计划。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在完成申请并入住大马后便可以在马来西亚拥有十年的居住时间。十年过后,主申请人需要去到移民局进行续签,续签的时间依旧为十年。如若不想再继续生活在马来西亚便可不再续签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同时,主申请人及其家属必须要离开马来西亚境内。

  中国一直排在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10大来源地之首,累计达到了4111家,申请者主要来自沿海省份和东北三省气候比较寒冷的地区。紧随其后的是孟加拉、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除英国之外,处于前10位的均为亚洲国家或地区。

马来西亚的移民优势

  较为优越的生活环境是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马来西亚政治经济环境稳定,基础设施完善,海陆空交通便利,气候常年温暖适中,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种语言,生活方式中西合璧,消费水平偏低。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项目对中国人最具吸引的地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马来西亚美食

  自600多年前郑和下西洋开始,中国人就开始在马繁衍生息。目前,马来西亚华人已占其总人口24%左右,繁华地区的华人比例更高。虽然马来语是其国语,但汉语(马来西亚习惯称华语)也被广泛使用,除普通话外,广东话、福建话、潮州话、海南话和客家话等是马来西亚华人普遍使用的语言,为中国人到此定居奠定了语言基础。马来西亚的中餐馆很多,这里不仅可以品尝当地华人烹制的马来西亚风味中餐,还可享受中国厨师烹制的地道中餐,川菜、湘菜、广东菜等地方菜系随处可见,甚至还有小肥羊火锅、灌汤小笼包、手工拉面、东北大拉皮、烧烤羊肉串等颇具中国地方风味的食物,丝毫不逊色于中国国内。

(二)教育体制

  中国人对子女教育高度重视,送孩子到海外接受西方教育已经成为近几年的潮流。长期受英国殖民统治的马来西亚沿袭英联邦国家的教育体系,有国立、私立和其他各类国际学校。任何级别的文凭均被欧、美、澳州所承认,且学费却相当低廉,仅相当于英国的四分之一左右。在马来西亚就读的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均可以选2+1、1+2等(即2年在马来西亚、1年在其他国家或1年在马来西亚、2年在其他国家)等课程转移的方式转赴美、加、澳、纽等国继续学业,而毕业文凭则由毕业学校发放,特别适合那些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而愿意让孩子拿到西方教育文凭的家庭。

(三)别样的旅游资源

  马来西亚拥有广阔的海滩、奇特的海岛、原始热带丛林、珍贵的动植物、千姿百态的洞穴、古老的民俗民风,别样的热带旅游资源,这些是马来西亚长期吸引中国游客的主要因素。马来西亚也是高尔夫爱好者的首选国度,全国有近200个由国际知名人士设计的高尔夫球场,城市内、海滩边均可洒脱挥杆;羽毛球是马来西亚最为普及的一项球类运动,无论是城市还是乡下,室内羽毛球场随处可见。定居者可以低廉价格尽情享受高品位运动带来的美好时光。

(四)低廉的房屋价格

  马来西亚有不同档次的各类住房,不仅有普通排屋、公寓、独立式楼房,更有建于海边、树林、园区和其他休闲地点以及城市中心等地带的高品位房屋。房屋价格相对低廉,价格上涨平缓,以首都吉隆坡为例,黄金地段高层公寓价格大约为人民币15000-20000元/平方米。这样的房屋价格对于来自中国各大城市的定居者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第二家园的优势

  居留证持有者可拥有马来西亚的身份证,可以进出马来西亚的国境,并不限在马来西亚逗留的期限;可随意居住在马来西亚。

2、教育

  若申请者子女小于21岁,便能经受抚养人的身份一同申请,并且可以享受到马来西亚优质的教学体系。

3、税务

  居留证持有者个人所得源自外国的收入,都可享有免税优惠。

4、购置汽车

  每位居留证持有者都可以把一辆私家车带进马来西亚使用,或可以购买一辆在马来西亚装配的汽车,并享有豁免入口税、地方消费税以及销售税等优惠。

5、购置房地产

  申请者可以直接投资房地产,甚至获得永久地契的地产,无需经过FIC外国人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在房地产销售后获得的资金免除增值税。而且第二家园申请者可以获得银行高达8成的房产按揭贷款,时间长达15年!

中国公民申请的优势

  1、无年龄限制

  2、无英语要求

  3、无需提供资产来源证明

  4、材料简单:客户方只需护照、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即可申请

  5、周期短:2-4个月,官方是90个工作日

  6、无居住要求--没有移民监

  7、21岁以下的子女可以就读当地的学校

  8、方便其它国家的签证,可以在国外合法地开设帐户

  9、在马来西亚的经商成本低廉

  10、语言沟通不成问题。华人在马来西亚占30%,除英语和普通话外,福建话、广东话、客家话也是普遍使用的交流工具。

  11 、马来西亚沿袭英国及欧美的教育体系,教育水准和文凭均被欧美等知名学府所承认。而学费却相当低廉。学生更可以选择转移课程的方式转赴美、加、澳、纽等国修读。若有五年居留权,申请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就读不用回国内申请。

移民大马须注意事项

  中国投资者到马来西亚投资会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此应有充分估计并进行适当应对。

  (一)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中国投资者到马来西亚投资合作应该客观评估投资环境,主要注意以下问题:经济规模及产业优势;政府及各界对待外国投资的态度;投资经商的便利化措施;人文、语言及宗教环境;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及工作效率;经商习惯及民商法律制度;社会治安状况等。

  (二)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独立前马来西亚是英国殖民地,因此其法律体系受英国影响很深,成文法与判例法在商业活动中都发挥作用。中国企业到马来西亚投资首先要注意法律环境问题,要严格遵守马来西亚各项法律规定,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情况;聘请当地有经验、易于交流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处理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事务,涉及投资经营重大问题和合约谈判及签署,事先一定要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三)做好企业注册及申办各类执照的充分准备

  在马来西亚投资合作的起步阶段最大的困难是公司注册和申办各类执照,这些申请程序复杂,需要交涉事务头绪繁多,需提交文件繁多,审批时间较长。中国企业要了解马来西亚关于外国投资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专门的秘书公司和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有关申请事宜;按照要求,提前备齐所需文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马来西亚各类申请文件及公司文书均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司的正式印章。

  (四)适当调整优惠政策的期望值

  马来西亚政府虽然制订了多项投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但是这些政策不能自动获得,企业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予一定优惠政策。中国企业要详细了解这些优惠政策的内容、申请条件及程序,适当调整优惠政策的期望值,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向政府申请有关优惠政策。

  (五)充分核算税赋成本

  马来西亚的税收体系比较复杂,中国投资者要认真了解当地税收政策,仔细听取专业会计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充分核算税赋成本,尽量选择能够获得所得税减免的领域或地区投资。

  (六)有效控制工资成本

  马来西亚没有最低工资标准,总体工资水平也不高,员工薪金包括工资、公积金及保险以及年度花红等。中国企业需要了解当地劳动法令关于正常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具体规定,精心核算工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申请条件

  在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移民计划中,马来西亚政府欢迎持有居留证(Social Visit Pass)的外国市民无限次出入马来西亚并在马来西亚长期居留。世界各地人士不论国籍、年龄、宗教、性别均可参加此计划,他们可跟父母、配偶携同受抚养人(就学或非就学)和一个家庭雇佣前往马来西亚。

申请条件年龄分划参考
主申请人年龄50岁以下50岁以上
存款金额50万马币,约合100万人民币35万马币,约合70万人民币
稳定月收入1万马币以上1万马币以上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申请条件很简单,首先家庭中要确立一位主申请人。马来西亚的移民局规定夫妻当中任何一人都可以作为主申请人,但是以我们的经验来看,男方作为主申请人更容易获得通过。确定了主申请人以后,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1)主申请人在中国的任何一间银行拥有50万马币以上的存款或者股票等流动资金

  2)主申请人或者夫妻两人的月收入超过1万马币

  3)申请成功以后,主申请人需要在马来西亚的银行存入相应的款项,以50岁作为划分,要求如下:

50岁以下50岁以上
存款金额30万马币,约合60万人民币15万马币,约合30人民币

  第二年50岁以下者可以取出一半,50岁以上者取出5万马币,剩余的一直保留在银行。那具备了这些条件以后,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文件呢?跟着我往下看吧!

申请文件

  第二家园申请需要的资料是所有移民项目中要求比较低的,无需提供税收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等复杂的手续,文件清单如下:

申请文件一列参考
1护照(每位申请者的护照整本复印件,空白页也要)
2照片(2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
3中国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原件或公证书)
4月收入证明公证书或中英文对照的收入证明
5结婚证书公证书
6出生证明(21 岁以下未婚子女提供)公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夫妇各一份)公证书
8最近3个月银行流水及英文翻译
9移民厅申请表格(移民厅申请表格、申请者声明表、申请信函、个人履历表)

文件样本

  下面提供了一些成功申请者的文件样本供您参考,但是不能用于其它途径哦!可点击查看大图!

递交申请

  在全部的资料准备好了以后,就需要向马来西亚移民当局递交申请。您可以将申请资料递交到我们中心,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33号新上海城市广场10楼K座。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预审流程。万无一失的申请预审机制!

  我们从确保您的申请成功率和申请效率出发,制定了严格的第二家园申请预审机制。即在正式递交政府之前,由我们中心在马来西亚的移民专家和第二家园特别审批委员会的成员进行审核,当您的申请资料完全符合马来西亚政府规定的时候,我们才正式与您签订代理协议。如果发现有可能存在的任何问题,我们将在预审结果中提出,并进行进一步的改进,直至符合为止。

  我们的预审机制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申请者的强烈认可,为许多存在隐患的申请案例提供了可靠的保障。预审机制也使我们的申请案例成功率高达99%!

  在通过了预审以后,我们将与您签订正式的代理协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您的申请资料快递到马来西亚总部。马来西亚总部在收到您的申请资料7-10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关的认证和二次审核,在顺利通过以后将签署担保人信函,递交进马来西亚移民厅。

批准函和反签信

  在申请获得通过以后,马来西亚移民厅会发出正式批准函,要求您到马来西亚报到,而批准函的有效期为6个月。为了能够让您顺利前往马来西亚,移民厅发出反签信,用于申请前往马来西亚报到用的签证。我们来看看批准函和反签信的样子吧!

批准函一般为两页,第二页会注明到马来西亚报到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交付给移民厅的费用。

  3.1 社交签证费 每年90马币

  3.2 多次往返签证费 每年30马币

  3.3 签证转换费 一次性530马币(一般是以旅游签证转换第二家园身份需要付费,如用反签信申请的签证则无需非此项费用。

  3.4 银行定期存款50岁以上为15万马币,50岁以下为30万马币

  3.5 银行定期存款证明信函

  3.6 体检报告

  3.7 医疗保险

第二家园拥有的福利

  移民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可以获得华侨身份,享受多重政府福利政策.根据2009年最新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凡是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中国公民,在两年时间内获得居住满18个月,即可申请获得华侨身份,享受到国家《华侨保护法》的诸多利益。目前众多中国申请者已经通过第二家园项目申请华侨身份获得通过。

  税务总局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期,部分地区反映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三、关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

  (一)华侨身份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关于华侨适用附加扣除费用问题

  对符合国侨发〔2009〕5号文件规定的华侨身份的人员,其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其华侨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适用附加扣除费用。

  四、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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