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依法设在地方行政区划内的省级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指导权。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受中共云南省委领导;接受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30日,前身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
中文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
联系电话0871--64095000
官网http://www.gy.yn.gov.cn/[1]
区位昆明市西山区
邮政编码650228
成立时间1950-09-30
院长张应杰[2]
法院简介
1950年9月30日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同年11月改称为云南省人民法院;1951年1月成立云南省人民法院;1955年3月改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7年2月28日,原昆明军区接管了云南省公、检、法三机关;同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事管制委员会内设政法小组负责管理省级公、检、法三机关事务,政法小组办案组行使审判权。1973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恢复。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全院现有人员 52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7%,其中博士7人,硕士150人,占总人数的30%,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领导
院长:张应杰[3][2]
副院长:董国权[4]、吕俊[5][6]
机构设置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申诉审查庭、审判监督第一庭、第二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监督协调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处、监察室、行政装备管理局、外事处、法警总队、新闻l办公室、机关党委、司法技术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等28个部门。以及基建办公室、院史院志修订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
①审判其管辖的各类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②审判各类上诉案件;
③审判再审案件;
④执行由其管辖的各类生效案件和非诉案件;
⑤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
⑥协调中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
⑦负责法官初任、续职培训、基层法院院长、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
⑧协助云南省委和州市委管理各中级法院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
⑨负责审判法庭、派出法庭建设;
⑩指导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建设
作为全省最高的审判机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着“关心基层法院就是关心基层人民群众”的司法理念,办公条件全面改观,司法职能全面拓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加大基层建设力度。5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培训基层法院业务骨干和人民陪审员3000余人,共为基层法院争取建设资金3亿多元,支持基层法院新建、改建审判法庭70多家、人民法庭100多个。基层法院的交通、通讯及其它办公设备也得到了大力改善。基层建设正朝着“素质提升、保障有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目标逐步迈进。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伴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全省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省高院党组班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保公正,深挖潜、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奋发图强、锐意进取。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云南各级法院共有103个集体、191名个人获得最高法院和中央部委表彰。其中,2个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2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法官”,6个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6名个人荣获“全国优秀法官”,12名个人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6个集体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12名个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个集体被最高法院记一等功,8名个人记一等功。涌现出了官渡区法院、沾益县法院及龙进品、李承平、邓兴、蔡磊、杜跃林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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