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2023最新江苏省水利厅百科介绍)

由网友(心死成伤。)分享简介:江苏省火利厅是江苏省国民当局的事情部分。中文名江苏省火利厅厅少低圣亮[一]类型行政部分首要职责(1)卖力贯彻实行国度以及省无关火利方面的法令、法例以及目标政策;组织起草 江苏省火利厅 齐省火利法例及火利政策并监视实行,实施照章治火、照章管火。(2)组织拟定齐省火利成长战术、中持久计划以及年度规划,首要江河、湖泊以及流域(区域)...

江苏省水利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中文名

江苏省水利厅

厅长

高圣明[1]

类型

行政部门

主要职责

广东省水利厅 搜狗百科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草拟 江苏省水利厅 全省水利法规及水利政策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组织制定全省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省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省和跨省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省水质监测简报。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省辖市间的水事纠纷。

(六)指导全省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水利多种经营工作。

(七)指导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查省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省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流域性的或跨省辖市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长江等流域性河道、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九)指导全省农村水利工作; 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省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拟定我省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水文工作。

(十三)承担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5号

邮编:210029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史志年鉴、信访、档案、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厅行政审批受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水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

(三)规划计划处

拟订全省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省际市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全省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四)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水务一体化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工程管理处

指导全省各类水利工程设施、海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批,负责长江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六)基本建设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指导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拟订全省水利建设工程定额;负责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

(七)农村水利处(省水土保持办公室)

编制全省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拟订农村水利发展政策;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省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八)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编制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组织制定水利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财务审计处

指导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省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专家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水利工程移民办公室 指导全省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移民拆迁安置补偿和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实施、监督;承担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领导

厅长:高圣明[1]

副厅长:韩全林[2]、方桂林、王冬生[3]、郑在洲[4][5]

工作重点

2012年,全省水利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以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为标志的新一轮治淮工程全面建设,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工程相继开工;新一轮太湖治理取得的重要进展,走马塘工程实现全线通水,新沟河工程开工在望;重点水源工程中,通榆河工程基本完成,世行贷款泰东河工程任务过半,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开工在即;小型水库除加固工程基本完成,新增中型水库除加固工程开工实施;第1批大型泵站改造工程基本完成竣工验收,第2批泵改项目陆续开工。南水北调各单项工程进展顺利,在建工程加快建设,部分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正在为实现2013年通水目标而努力。   2012年,我站紧扣厅党组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围绕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中心工作,继续深入贯彻2011年中央和省委2个1号文件精神,高强度开展质量标准和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全力推进造价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2012年4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我站获得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尤其是,历时5年的新一轮定额和编制规定修编工作全面完成,2012年版《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概算定额》顺利出版、发行和施行;作为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编制基本完成,《标准》(送审稿)全部4个部分均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由省水利厅发文在省管重点工程中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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