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地质勘探任务。
中文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时间2001年1月19日
职能地质勘查开发
外文名称Tibet autonomous region geological and mineral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Bureau
所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s://p.xsw88.cn/allimg/komo/20231012/k28285.png)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2001年1月19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从1956年建局起到2006年,历经西藏地质局、地矿局、地矿厅、地勘局等多次机构变更。1999年6月由中直单位划归区人民政府管理和领导,2001年在原地矿厅基础上组建了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主要职责是带领和管理所属地勘队伍;研究制订地质勘查行业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地质勘探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和社会需求,进行全区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地质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国拨地勘费、地质勘查资金的使用、管理;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下属处室
(一) 办公室
(二) 计划财务审计处
(三) 地勘勘查科技处
(四) 经营开发管理处
(五)政工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室、机关党委)
(六)退(离)休人员管理管处
下设:拉萨退离休管理工作站、华阳退离休管理工作站
(七) 西藏地质工会
(八)《西藏地质》编辑部
(九)西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实验室
地点:西藏拉萨市。简介: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原名西藏自治区地质局中心实验室、地质矿产部西藏自治区中心实验室等,是区内唯一从事地质矿产实验测试及科研的实验室,拥有大、中、小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160余台(套),可保证分析测试高、中、低、微量元素50余种和数种超微量元素以及宝玉石鉴定。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为无机实验测试及相关的科研课题。建室30多年,分析检测了大量的岩石矿物、化探、水质、土壤、环境、食品、藏医药及工业产品等样品。经多年抽样外送检查,检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1]下属机构
(一)西藏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
(二)西藏地勘局第五地质大队
(三)西藏地勘局第六地质大队
(四)西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五)西藏地勘局中心实验室
(六)西藏地勘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七)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
(八)西藏工程勘查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九)西藏地矿物资供销公司
(十)西藏山水宾馆
(十一)西藏地勘局职工培训中心
(十四)西藏山水旅行社
事业编制
局属事业单位14个(县级9个、副县级1个、科级4个),在职事业总编制1693名。现有职工总数3385人,其中在岗职工1366人,占职工总数的40.4%(藏族615人、占在职职工的45%,汉族751人、占55%,不含长期临时工240人);有专业技术人员585人,占在职职工的43%,其中高级职称109人(教授级高工7人),中级职称161人;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721人,占53%,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1人、硕士5人、研究生17人、本专科生455人。技术工人615人,占45%,其中高级工230人。
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21号
邮政编码:850000
领导名单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 副局长 李清波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党委副书记 局长多吉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光荣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苑举斌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委员 纪检书记 顿珠平措
获奖得者
多 吉,第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2]刘鸿飞,第十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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