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

由网友(月色不够温柔)分享简介:“中国青年女科教野惩”是欧莱俗以及结合国学科文组织“为投身于科教的女性”规划正在中国的成长以及延长,由中华天下主妇结合会、中国科教技能协会、中国结合国学科文组织天下委员会和欧莱俗(中国)于二零零四年结合创造。截止二零一五年一月,共有去自天下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喷鼻港出格行政区的九六位女性得到"中国青年女科教野惩"。中...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是欧莱雅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中国的发展和延伸,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以及欧莱雅(中国)于2004年联合设立。截止2015年1月,共有来自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96位女性获得"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中文名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企业

欧莱雅

女性

96位

作用

激励她们继续从事科学事业

简介

十位女性登顶第十四届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欧莱 雅(中国)合作创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学家,激励她们继续从事科学事业,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

背景介绍

1999年9月 欧莱雅集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了“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 该 计划作为当今世界唯一一项在全球范围内奖励和资助从事生命科学领域和基础科学领域研究的女性科学家的奖项,包括“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莱雅世界青年女科学家奖学金”两部分,每年评选一次,均由来自各国的专家组成的国际评审团进行评选,并由该奖项所在领域的专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担任评审团主席。在每年2月底、3月初于巴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的颁奖仪式上,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汇聚一堂,交流最新的科研信息,共同分享身为科技工作者的骄傲。

自开创以来经过5年的不断提升,至今共有来自45个国家的71名女科学家获得了这一计划的奖励,其权威性在学术界享有公认的声誉,其中“ 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也因而被称为“女性 诺贝尔科学奖”。2002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65届执行局会议确认这种合作形式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并正式批准《欧莱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女科学家奖章程》。

合作方

欧莱雅希望秉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 国际计划的精神,在各主办单位的协助下,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创办为在中国科研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女性奖项,奖励科学女性,并鼓舞更多的年轻女性献身科学,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由于欧莱雅集团的业务范围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在欧美的发达国家,还是在亚洲、非洲等地的第三世界国家,本土的欧莱雅分公司或办事处都有能力在当地推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从而使“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一项国际性活动。在其中许多地方,如波兰、意大利、德国等,当地的欧莱雅分公司或办事处还以“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为核心,组织了许多活动,提升科学女性的地位。在中国,每年都有科学家积极参与“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的评选,并以其领先的研究成果获得荣誉。

鉴于“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及其影响和声势的日渐加大,联合国教科文总部及欧莱雅集团积极倡导该计划在各个国家的发展和延伸, 从而更大范围的激励女性从事科学事业。因此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共同支持下,“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正式创立, 作为“为投身于科学的女性”计划在中国的衍生和发展。

评选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一期计划为期五年, 从2004年至2008年。“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共评选出4位获奖者,其中包括一名“西部特别贡献奖”,奖金分别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整。第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颁奖将于2004年9月举行。

内容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面向全国,第一年先用于奖励生命科学领域的青年科学女性,以后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领域。该奖项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研究员职称。

组织结构

组委会负责决定“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组委会主任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处第一书记 黄晴宜和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韦钰。

组委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 洪天慧,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程东红,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 田小刚和 欧莱雅中国总裁 盖保罗先生。

组委会委员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部长 王乃坤,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 人事部副部长 王守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媛、 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韩湘景,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刘疆及欧莱雅中国公关部总监 兰珍珍。

秘书处

负责执行组委会有关决定,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以及合作各方的联络与沟通。

秘书处由 欧莱雅中国公关部总监 兰珍珍兼任秘书长,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 人事部专家联络处副处长解欣, 中国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沈荣, 全国妇联宣传部白荷, 中国妇女杂志社策划中心主任吴宝丽及欧莱雅中国公关部经理杨晴红组成秘书处。

评委会

负责“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审工作,保证奖项评选的公正、公平与权威。

评委会名誉主任由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韦钰担任。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将和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共同推荐并确认评委会名单, 组成年度评委会。

历届奖项

届次

颁奖时间

人数

获奖者

工作单位

第一届

2004年09月21日

4名

杨劼

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林琳

广东省中医院

龙亚秋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侯亚梅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第二届

2005年11月09日

5位

李涛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医学研究室

吕植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刘芝华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陈化兰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曾嵘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

第三届

2006年12月18日

5位

王小云

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付玉杰

东北林业大学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杨晓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研究室

卓嘎

西藏高原大气环境研科学究所

谢毅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

第四届

2007年12月17日

5位

王雪梅

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

张纪岩

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李国婧

内蒙古农业大学

胡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董爱武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第五届

2008年12月01日

5位

韩喜球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杨启华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谭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车文荃

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盛美萍

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

第六届

2009年12月26日

5位

于吉红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李小英

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李宝会

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

曾凡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遗传研究所

蒋澄宇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

第七届

2011年01月11日

10位

曹晓风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王洁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王红艳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杨丹

香港大学化学系

姬秋梅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刘冰冰

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胡建英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朱美芳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支丽红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吴骊珠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第八届

2011年12月02日

10位

陈萍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柳红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刘浪

新疆大学

彭茹雯

南京大学物理学院和固体微结构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赵艳

兰州大学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

吴嘉炜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陈薇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赵书红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动物医学学院

崔东华

海军装备研究院研究室

胡敏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九届

2012年12月11日

10位

马旭村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表面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吴志英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颜宁

清华大学医学院

勾晓华

兰州大学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

卢磊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魏丽萍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梁金玲

东南大学数学系

吴一弦

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马晶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赵慧君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

第十届

2013年12月17日

10位

杜世萱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徐静娟

南京大学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孟智勇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曾璇

复旦大学微电子研究院

雷群英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许凤

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谢欣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于黎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王慧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

王晓晨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第十一届

2015年01月16日

10位

陈春英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于翔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

黄如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贾卫华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廖红

华南农业大学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段慧玲

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李永平

华北电力大学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陈雪飞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

李英贤

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

刘建妮

西北大学地质学系

第十二届

2015年12月22日

9位

彭新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

胡海岚

浙江大学神经科学中心

王玲华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吴晨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李赞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张丽华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郭旺珍

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

吴蓓丽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杨倩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脑科医院神经外科

第十三届

2017年02月28日

10位

王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王艳丽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尹梅贞

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田梅

浙江大学医学院

杜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雷达信号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陈玲玲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

范金燕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罗义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树云

清华大学物理系

高利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第十四届

2018年01月12日

10位

卢艳丽

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潘秀莲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沈俊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陶晓明

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王沛芳

河海大学环境学院

吴晓群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许琪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杨莉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张研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朱艳

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

第十五届

2019年04月29日

10位

马瑜婷

中国医学科学院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

牛书丽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刘小华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

刘颖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杨慧

西北工业大学

张晓丹

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陈莉莉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口腔科

赵维莅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血液学研究所

袁媛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魏诗卉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研究院

第十六届

10位

王延轶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匡华

江南大学

朱华晨

香港大学

刘慧荣

上海中医药大学

李婧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吴晓宏

哈尔滨工业大学

何元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

畅建霞

西安理工大学

翟薇

西北工业大学

魏红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第十七届

2022年07月15日

20位

付巧妹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1]

冯 琳

四川农业大学

刘 玮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刘 英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刘宏涛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许叶春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杨晓菲

北京大学

肖仁珍

西北核技术研究所

吴 俊

南京农业大学

余 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余 倩

浙江大学

邹 丽

大连理工大学

张 然

吉林大学

张东菊

兰州大学

张海霞

山东大学

陈 娟

重庆医科大学

陈兰芬

厦门大学

陈芳芳

吉林大学

周欢萍

北京大学

侯 静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团队奖

第十七届

1.袁祥岩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南极巡天望远镜研制团队[1]

2.袁媛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分子生药学研究团队

3.漆成莉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风云卫星高精度定标与定位技术团队

4.张楚虹 四川大学高分子研究所教授/高分子功能材料和器件先进制造团队

5.盛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ISN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安全自组织无线通信网络团队

相关条例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和创新性科技成果的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贡献力量,鼓励引导更多的女性从事自然科学工作。

第二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 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的创新学术思想。

(三)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第三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第四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提名奖,提名奖每次不超过5名。

第五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

(二)中国科协所属各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各有关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组织与领导:

(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3名,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协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5人,分别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和有关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5至7人,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担任。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负责评审工作。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有关部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条例由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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