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潘吴二子事(顾炎武著书籍)

由网友(劝离散)分享简介:《书潘吴2子事》写清代统制者借“亮史”1案对于江南文士举行血腥弹压,诡计以此去覆灭反清认识,文中所说的潘柽章以及吴炎即是此中的捐躯者。书名《书潘吴2子事》做品文体集文创做年月清朝做者瞅炎武做品详情做品名称:书潘吴2子事创做年月:清朝做者:瞅炎武做品文体:集文做品本文先晨之史,皆皇帝之大臣取随从之官启命为之,而世莫患上睹。其匿...

《书潘吴二子事》写清朝统治者借“明史”一案对江南文士进行血腥镇压,企图以此来消灭反清意识,文中所说的潘柽章和吴炎便是其中的牺牲者。

书名

《书潘吴二子事》

作品体裁

散文

创作年代

清代

作者

顾炎武

作品概况

八雅轩丨 清学开山始祖 顾炎武书法,真是逸品

作品名称:书潘吴二子事

创作年代:清代

作者:顾炎武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

先朝之史,皆天子之大臣与侍从之官承命为之,而世莫得见。其藏书之所曰皇史宬,每一帝崩,修《实录》,则请前一朝之书出,以相对勘,非是莫得见者。人问所传,止有《太祖实录》。国初,人朴厚,不敢言朝廷事,而史学因以废失。正德以后,始有纂为一书附于野史者。大抵草泽之所闻,与事实绝远,而反行于世。世之不见《实录》者,从而信之。万历中,天子荡然无讳,于是《实录》稍稍传写流布。至于光宗,而十六朝之事具全。然其卷帙重大,非士大夫累数千金之家,不能购。以是野史日盛,而谬悠之谈偏于海内。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既而曰:“此不足传也,当成一代史书,以继迁、固之后。”于是购得《实录》,复旁搜人家所藏文集奏疏,怀纸吮笔,早夜矻矻。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二子皆居江村,潘稍近,每出入未尝不相过。又数年,潘子刻《国史考异》三卷,寄予于淮上,予服其精审。又一年,予往越州,两过其庐。及予之昌平、山西,犹一再寄书来。

会湖州庄氏难作。庄名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其居,邻故阁辅朱公国桢家。朱公尝取国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命胥钞录凡数十帙,未成而卒。廷鑨得之,则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书冗杂不足道也。廷鑨死,无子,家赀可万金。其父允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中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而吴、潘二子与其难。

当鞫讯时,或有改辞以求脱者。吴子独慷慨大骂,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辨。其平居孝友笃厚,以古人自处,则两人同也。予之适越,过潘子。时余甥徐公肃,新状元及第。潘子规余,慎无以甥贵,稍贬其节,余谢不敢。二子少余十余岁,而予视为畏友,以此也。方庄生作书时,属客延予,一至其家。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二子所著书若干卷,未脱藳,又假予所蓄书千余卷,尽亡。

予不忍二子之好学笃行而不传于后也,故书之。且其人实史才,非庄生者流也。

太史政曰:亭林身以史家,而著二子史事,以传清初史实,真乃一代史文也!

相关介绍

“明史”案是清朝第一件文字狱案,也是清代文字狱案中较大的一桩。庄廷鑨,浙江吴兴县人,自少有才,但双目失明。他从明代朱国祯的后人那里购得一部朱国祯的遗著《明书》史稿后,即延揽宾客编纂明史,对朱国桢原来搜集的史料进行删润论断,并采用当地老一辈学者茅瑞徽所作的《五芒纪事》和《明末启祯遗事》加以增补。书成后,取名为《明史辑略》。庄廷鑨并请当地名流、1640年(崇祯十三年)进士李令晰为之作序,于1460年(顺治十七年)冬刻成若干部发卖。刻书期间,为扩大影响,庄氏又聘请江浙名士茅元铭、吴楚、严云起等十六人,参与修订。吴炎和潘柽章因为对明史很有研究,也在这十六位被邀的名士之列。

书编成后才刊刻一部分,庄廷鑨病逝,其父庄允城为了却儿子心愿,便继续出资刊刻,并将为此书参订有姓名可考者十八人列于书中。其中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名字,是庄允城未征得他们本人同意,慕其名而擅自列入的。三人惧祸,遂将此事呈报浙江学道。于是一桩文字大案遂发,酿成庄氏灭门大祸。

此案初起时,办案人员很不经意,几乎湮没不闻,但在几个勒索贪贿的小人拨乱之下,案情越审越大。1663年(康熙二年),刑部不得不如实上报朝廷。当时鳌拜等四大臣辅政,四大臣阅案宗后大怒,称旨严刑审讯。查出《明史辑略》一书中悖逆忌讳文字多处,据说犯有八大罪状,此书遂被定为逆书。这一年五月,刑部审讯定谳,拟罪奏报,四辅臣称旨,以庄氏《明史》传闻异词,赞扬明朝,毁谤清朝,悖逆已极,著将庄、朱两家及参与该书修撰人及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七十人斩决,其中凌迟处死者十八人。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等被流放为奴者数百人。当时庄廷鑨已早死,被掘坟劈棺戮尸。这就是有名的庄氏“明史”案。此案遭祸者数十家,牵连者近千人,死者七十余人,十分惨酷。

庄廷鑨纂史时曾请吴炎、潘柽章二人参加修撰,二人未应请。庄廷鑨认为他们也有修撰的心意,也将他们两人的名字列入参订者之中。案发后,两县令及一司理亲自上门辑捕。吴炎和潘柽章两位一个方巾大袖,一个儒巾蓝衫,辞气慷慨,从容就缚。家中子女妻妾,一一唤出,全部抓走。二人挺身至杭州后,在狱中赋诗如平日。受审时,见到两部官员,痛骂不屈,齿蹴尽落而不绝口,虽严刑拷打也不屈服,最后都被处死。当时顾炎武在山西汾阳,听到二挚友遭文字祸惨死的消息,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哀悼节义文星的陨落。诗中说:“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巫招虞殡俱零落,欲访遗书远道难。”把吴、潘二人与左丘明、司马迁并列,流露了他对文字狱的愤恨之情及对吴、潘二人的赞扬。

《书潘吴二子事》一文赞扬了吴炎和潘柽章的民族气节,朴素中具有感人力量。全文体现了顾炎武散文不事藻饰、具有纯朴自然之美的特点。

作者简介

顾炎武(1613—1682),初名绛,字忠清,自署蒋山佣,明亡后改名炎武,字宁人,号亭林,江苏昆山人。出身江南大族,少年时有大志,不与人苟同,耿介绝俗,与同乡归庄友善,共同参加复社活动,有“归奇顾怪”之称。清兵南下,他追随昆山令杨永言等举兵抵抗,失败后,友人吴其沆被杀,顾炎武与归庄得以逃脱。后来遍游南北各省,结纳各地爱国志士,考察山川形势,图谋匡复明朝。多次险遭陷害,并曾被捕入狱,得友人营救,才得出狱。他也多次拒绝与清朝合作,愿以身殉国。晚年卜居陕西华阴,死于曲沃。

顾炎武是明末清初的著名启蒙思想家,爱国学者。他在经学、音韵、史地、文学等诸多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被推为乾嘉学派的开山祖师。其著作极丰,著名的有《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韵补正》、《日知录》、《顾亭林诗文集》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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