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众议院(日本国会的议院之一)

由网友(清醒的人最荒唐)分享简介:日原众议院(英语: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Japan,日语:にほんしゅうぎいん),是组成日原国会的议院之1,正在现行的日原国宪法下,众议院取商讨院配合构成两院制的日原国会。而正在已废止的大日原帝国宪法下,众议院则取贵族院配合构成日原的帝国议会。[一]众议院每一届任期四年,内阁总理大臣(日原辅弼...

日本众议院(英语: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Japan,日语:にほんしゅうぎいん),是构成日本国会的议院之一,在现行的日本国宪法下,众议院与参议院共同组成两院制的日本国会。而在已废止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下,众议院则与贵族院共同组成日本的帝国议会。[1]

日本众议院

众议院每届任期4年,内阁总理大臣(日本首相)有权解散重新选举。一般众议院中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一职。2014年11月21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解散了日本国会众议院。2017年9月28日,安倍决定解散众议院。2021年10月14日,日本众议院宣布解散。[2]

中文名

日本众议院

任期

4年

现任议长

大岛理森[3]

外文名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Japan、にほんしゅうぎいん

议席数量

465席[3]

历史沿革

1889年至1945年,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当时的宪法为《大日本帝国宪法》,又称明治宪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宪法规定,天皇是国民团结的象征,对政府不具有干涉力。

1955年起,原称“保守合同”的自由民主党一直长期执政,只是在1993年至1994年间,除自民党外其他政党联合获得了多数议席而短暂丧失政权。1994年自民党与社民党联手获得了政权。1996年自民党在大选中获胜重新执政,直到2009年才再度把权力拱手让与民主党。2012年自民党在众议院选举中获胜后一直执政至今。

2008年6月12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于在国会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上利用多数优势通过了对福田康夫内阁信任决议案,以对抗11日在野党在参议院通过的针对福田的问责决议案。当天下午召开的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以336票赞成、1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阁信任决议案。

日本国会参议院于2016年6月20日表决通过《公职选举法》等多部选举制度法律修正案,将众议院议席数从475席减少至465席,以缓解众议院选举“票票不等值”问题。[4]

2021年10月14日上午,日本政府召开临时内阁会议决定解散众议院。[2]

管辖机构

国会

日本是一个内阁制国家,政府体制以日本宪法为基础。日本国会为《日本国宪法》规定的日本国最高权力机构,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并有一个两院的议会,即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日本众议院和参议院。

现今,日本国会乃是由自民党及公明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执政。日本的在野党主要是社民党,除社民党之外日本国会的主要在野政党尚有日本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等,

内阁

对议会负责的行政建构包括了一个由首相和各部大臣组成的内阁。首相必需是议会成员,并由其他议员选举产生。大多数阁员也必需是议会成员。国会被赋予的政治上的权力是最大的。但是,宪法赋予了内阁提交法案的权力,国会成立的法案大部分都是内阁提出来的,因此内阁的权限是最大的,所谓行政国家现象非常显著。内阁有权解散日本众议院。若日本众议院通过内阁不信任案(或否决内阁信任案)时,内阁若十日以内不解散日本众议院则必须总辞。另外,内阁提出的法案是内阁下属行政组织所制作,因此又可以说行政组织的干部职员,即所谓的官僚掌握国家实权的官僚国家。

法院

法院被赋予违宪立法审查权。法院有权宣布法律、国家法令或行政行为违反宪法。法院对国家行为是否合适拥有最终的判断权限,因此应该是最高的权限。由此日本应是司法国家。但是,法院一般持司法消极主义,对于国会、内阁(所谓政治部门)的判断,持有异议也是相对谦逊的。

机构组成

机构组成日本众议院设465个议席。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有全部465个议席中的313个席位,超过众议院议席总数的三分之二,[3]有能力绕过参议院通过具争议的议案。参议院共有242个议席,议员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不得中途解散。

由于众议院有中途解散的制度,被认为较能忠实地反映民意,众议院的权力相高於参议院,政府的预算和条约无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就能生效。即使是众议院通过,但遭参议院提出异议的法案,若经众议院议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再度通过,则自动立为法律。

2017年10月22日,日本举行第48届众议院议员选举。[3]

各党团议席分布

日本自由民主党·无党派之会:276席

立宪民主党·无党派:113席

公明党:29席

日本共产党:12席

日本维新党:11席

国民民主党·无党派俱乐部:11席

无党派:10席

缺额:5席[1]

注:截至2021年8月11日

职能介绍

优越制

日本众议院通过,但遭参议院提出异议的法案,若经日本众议院议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再度通过,则自动立为法律(日本国宪法第59条第二项)。

预算之议决、条约之承认、内阁总理大臣之指名诸事项,若参议院与日本众议院的决议不一致,且召开两院协议会亦无法达成共识时,或是参议院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议决该项日本众议院的决议,则日本众议院的决议会自动成为国会全体的决议(宪法第60条第二项、第61条、第67条第二项)。

预算先议权

预算案由日本众议院先行提出送审(预算先议权,宪法第60条第一项)。

内阁不信任决议只有日本众议院可以行使(宪法第69条)。内阁不信任案的通过(或内阁信任案的否决),会与内阁总辞与日本众议院解散一并进行。

国会会期的决定,若两议院无法达成共识,或是参议院无法议决,则依日本众议院的决议办理(日本国会法第13条)。

日本众议院在修宪案上并未享有优越权。日本众议院虽可针对阁员个别行使不信任决议,但该不信任决议并无法律上的效力(亦即,日本众议院可以行使内阁不信任决议来迫使内阁总辞,但无法透过不信任决议来迫使个别阁员下台)。

选举方式

任期

议员的任期为四年,较参议院的六年任期稍短。但在日本众议院解散时,即使任期未满亦被全员解任。由于日本众议院有途中解散的制度,被认为较能忠实地反映民意,故相对于参议院而言,日本众议院拥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的权力(日本众议院优越制)。首相有权解散日本众议院。参议院拥有242席,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不得中途解散。选民则为20岁以上的日本国民,而国会议员可兼任内阁阁员,首相亦由该国会推选,但大多数情况下,首相和内阁出自众议院。

众议员任期4年,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院举行大选。一旦解散众议院,465名众议院议员要全部改选,其中285名议员经小选举区选举选出,另外180名议员由比例代表选举选出。

选举

日本宪法规定,日本国民选举权为二十岁以上之日本国民,被选举权为二十五岁以上之日本国民。

日本众议院议员选举(又称总选举)采行小选区与比例代表并行的选制。小选举区选举即依据都道府县人口数划分300个选区,每区选出一名议员,得票最多且得票数占总票数六分之一以上的候选人当选。而比例代表选举,则把全日本划为11个比例大选区,各比例大选区按人口数分别有6至29个议席,依据政治党派团体得票比例分配这些议席。

于小选举制度下选出300名小选区代表与180名比例代表,合计480名。在这480名众议员当中,由全国300个小选区选举产生300名,另由11个比例选区产生180名。每个小选区产生1名议员,比例代表选区根据人口比例产生若干名议员。选举时选民投两张选票,一张投给小选举区候选人,另一张投给支持的政党。小选区的投票结果直接导致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比例代表选区会由各政党事先提出列有多名候选人的名单,根据得票比率依次确认当选。由于候选人可在小选举区和比例代表选区重复参选,各政党都把党内重要候选人列在比例代表名单中以确保当选。

选人可以同时列名于小选区候选名单与比例代表候选名单当中(双重候选制度)。

定员

日本众议院议员定员480名(自2007年1月26日,即第一六六届国会召集日起)。议员的定员数目由日本公职选举法第4条第一项规定之。

解散信息

2000年6月2日,因在野党认为首相森喜朗“神道国家”的发言违宪、要求森喜朗内阁辞职并向众议院提出内阁不信任案,森喜朗决定解散第41届众议院,使内阁不信任案落为废案。

2003年10月10日,因内阁支持率居高不下、经济连续7个季度保持增长等因素,首相小泉纯一郎认为时机对本人和自民党十分有利,宣布解散第42届众议院。

2005年8月8日,因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否决,首相小泉纯一郎决定解散第43届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以实现邮政民营化。

2009年7月21日,因支持率大幅下降,以及党内可能迅速扩大的“倒麻生”动向,首相麻生太郎决定解散第44届众议院。

2012年11月16日,因经济持续低迷、外交陷入被动、多名民主党议员退 党、在野党不断逼宫,首相野田佳彦宣布解散第45届众议院。

2014年11月21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解散日本国会众议院,准备提前举行大选。

2017年9月22日,安倍内阁向在野党传达了28日召集临时国会,同时宣布解散众议院的决定;9月25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正式宣布将于临时国会伊始的28日解散众院;[5]9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内阁会议上决定解散众院,提前举行大选。[6]

2021年10月14日,日本众议院宣布解散,政府在随后的临时内阁会议上决定,下届众议院选举日程为“19日发布公告,31日投计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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