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直属机构)

由网友(青朷)分享简介:江西省国度税务局为江西省主管国税事情的国度税务总局直属机构(邪厅级)。正在成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程中,税送负担着组织财务支出、调控经济、调治社会调配的本能机能。江西省每一年财务支出的大部门去自国税支出,其职位地方以及做用愈来愈沉要。二零一八年六月一五日,本江西省国度税务局以及江西省处所税务局邪式归并建立新的国度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为江西省主管国税工作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机构(正厅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江西省每年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国税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胡立升任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图 简历

2018年6月15日,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新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

中文名称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内设

14个行政处(室)

组建

1994年

局长

胡立文

机构简介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实行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的工作机制。江西省国税局内设行政机构14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下辖11个设区市局,4个副处级国税局和99个正科级县(市、区)局,222个副科级农村税务分局。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6164人,其中:在职人员11557人,离退休人员4607人;共产党员9698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60%。负责征收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

机构设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为正厅级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省局机关内设14个行政处(室),下设1个直属局,5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1个设区市局,115个基层全职能国家税务局。

办公室是省局主管日常政务、文秘和机关财务的职能部门。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文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德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建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英怀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何荔春

党委委员、总审计师

黄峻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傅晓东[2]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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