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2023最新互联网+医疗百科介绍)

由网友(为将来而努力)分享简介: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正在医疗行业的新使用,其包孕了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及技能脚段的康健教诲、医疗疑息查询、电子康健档案、疾病危害评价、正在线疾病征询、电子处方、长途会诊、及长途医治以及痊愈等多种情势的康健医疗办事。互联网医疗,代表了医疗行业新的成长标的目的,无利于解决中国医疗资材不服衡以及人们日趋增长的康健医疗需要之间的抵牾,是卫熟部积...

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在医疗行业的新应用,其包括了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及远程治疗和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

互联网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互联网医疗,代表了医疗行业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解决中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卫生部积极引导和支持的医疗发展模式。

截至2019年5月8日,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行业发展态势良好[1]

中文名

互联网+医疗

类型

新型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

健康教育、电子健康档案

发展来源

关于“互联网+”,“互联网+”热风劲吹,传统医疗行业也站到了风口上。借助互联网连接、智能的特性,移动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软件层出不穷,并因其随时随地可使用,能够解决挂号、咨询等就医难题,受到人们的欢迎。最近《人民日报》刊出系列报道,结合越来越多患者通过互联网挂号、交费、咨询、查看报告等现象,就“互联网+医疗”的特点、现状和走向进行深入分析。

《人民日报》的系列报道,展示了当下“互联网+医疗”兴起发展的生动场景。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的新生事物,“互联网+医疗”引起了医疗界、管理部门和舆论的高度关切。前不久,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医生通过网络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不能开展医疗诊治工作。这被外界解读为国家卫计委对“互联网医疗”的明确禁止,并引来一些网友和媒体的吐槽,被认为是在阻挡新生事物,扼杀互联网时代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进行的探索。

“互联网+”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提升实体经济和公共服务的创新力和覆盖力。人们相信“互联网+”可以搭配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只要与互联网有机相“加”,就能够产生新的变化,开拓出崭新的巨大空间,比如教育和互联网相“加”发展起了远程教育,金融和互联网相“加”结出了互联网金融之果,等等。然而,这一模式不能简单运用于医疗诊治,至少在国情条件下,“互联网+医疗”不能理解为医疗诊治和互联网的简单相“加”,不能直接等同于“互联网医疗”。

严格说来,卫计委对“互联网医疗”没有全盘否定,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2014年8月29日,卫计委出台《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包括医生和医生之间)进行的远程医疗服务作出了具体的规范。可见,卫计委只是禁止医疗机构(医生)通过互联网对患者进行的医疗诊治,其他如医疗机构(医生)通过互联网对医疗机构(医生)进行医疗指导、学习交流,以及医疗机构(医生)通过互联网回答患者的询问,就健康问题给出咨询性意见(而不是就疾病问题进行诊疗并给患者开出药方),都不在禁止之列。

要求“互联网+医疗”恪守“不能开展网上医疗诊治”的边界,严禁医疗机构(医生)通过互联网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有着很现实、理性的原因。医疗诊治针对人的疾病,直接触及人的身体,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和贴近性,医生需要和患者面对面近距离接触,通过“望闻问切”并借助医学检查检测结果,才能对患者的病情做出科学的判断。互联网为人们远程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但医生和患者进行远程交流,终究不能完全代替面对面近距离的交流,医生通过远程交流获得的关于患者的信息,无论如何也不如当面接触患者所了解的那样直接、切近和深入。医疗诊治活动的技术安全性与医患交流的“距离”密切相关,“距离”越小,技术安全性越高。医学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到今天,“距离”和安全性之间的关系仍未有根本改变,出于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技术风险、保证医疗安全性的考虑,禁止医生向患者提供“联网医疗诊治”,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互信互谅受到较大影响,由此引发了一些严重的医患冲突和恶性伤医事件。在传统医疗诊治机制下,医生和患者无障碍、近距离直接交流,尚且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可以想见,如果贸然放开“互联网医疗诊治”,客观上将使江湖游医、庸医恶医及各种医疗欺诈行为有更大平台,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和敌意情绪势必变本加厉,医疗诊治的风险将空前放大,安全性将大幅降低。从这个角度看,禁止医生向患者提供“互联网医疗诊治”,正是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医疗“信任风险”,保证医疗行为的“信任安全”。

当然,随着移动互联技术和业态的持续发展,“互联网+医疗”的格局和边界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变化。我国禁止医生通过互联网对患者进行医疗诊治,这种态度将与时俱进、顺势而为,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不断完善,“互联网+”新形态在医疗服务领域渐成气候,“互联网医疗诊治”的一些环节有可能有条件地逐步合法化,成为传统医疗诊治活动的重要补充。

规范指南

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他们的“互联网+医疗”也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解禁、从探索到成熟的过程。如美国远程医疗协会(ATA)制定了《远程医疗实践规范与指南》,要求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开展与患者的远程互动交流,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个指南,以保证医疗诊治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与实体安全性。此外,关于互联网远程医疗与医保的对接、网上支付、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认定、远程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处理方法、患者权利维护与救济等,都需要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技术规范和完善立法来加以保障。这些做法和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2]

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大重磅文件,为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指明了方向。[3]

2019年5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行业发展态势良好[1]

发展意义

确定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措施,通过互联网+医疗更好满足群众需求,这是执其一端——依托高科技和新业态,使国民医疗服务大大提质增速,如同乘上医疗“高铁”,风驰电掣。[4]

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这是执其另一端——如同已进入高铁时代的中国,还须在很多地方尤其是特困地区保留并改善“绿皮车”,以确保发展过程中不会有人掉队。

什么是健康中国?首先是民生中国,施政中充盈着民生情怀。健康医疗的站台上,能赶上风驰电掣的高铁,也能等来耐心温暖的绿皮车,努力不使一个人落下,这样才能使全体国民心安。民安才国安,本固则邦宁。

事实上,这两者并不是割裂的。发展和应用好健康医疗大数据,针对的是所有人,无论城乡,也无论贫富。中国发展到现阶段,老百姓整体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须加大有效供给。大数据等新技术能产生巨大的“健康红利”,并且这种红利天然就带有互联网的本质属性,即公平、分享。政府要做的,就是以电子政务的形式建立一个统一、权威、开放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促进和培育新业态,普惠地满足老百姓需求。

从总理强调的内容,能看出一种深切的民生关怀。李克强在当天会上要求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异地结算等群众迫切所望。也就是说,互联网+医疗、大数据+医疗,首先得让老百姓感受到真正的实惠。

健康扶贫则是在普惠基础上,具体针对弱势群体。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约790万户,占建档立卡总数的42%;农村贫困人口中,患大病的近200万人,占3.6%,患长期慢性病的有700余万人,占12.9%;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

无论身边事例或新闻报道,我们应该都不陌生那些患病后从小康坠入困顿的情形,更不用说那些因病拖得整个家庭世代贫困的辛酸故事。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是整个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突出“短板”。因而,健康扶贫至少具有和交通扶贫、教育扶贫等同样的分量。甚至,因为其更直接和紧迫,也就具有更温暖的力量。

公共服务扮演雪中送炭角色,莫过于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比如,具体言之,像此次常务会定下的那样,让他们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这就解决了很多贫困家庭根本交不起押金的现实困难。

《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健康是幸福之基”。总理也正是这么做的:一手大力推动医疗“高铁”创新发展,一手稳稳托住健康“绿皮车”暖政兜底。

典型案例

2009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政府陆续出台了许多重大政策,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互联网医疗力求以新的业态解决传统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各方痛点。在此背景下,北京网医联盟应运而生。网站与北京医师协会、北京药师协会开展战略合作,将北京各大医院的专家和名医请上互联网,实名入驻并经北京医师协会认证后,成为网医联盟的注册网医。[5]

发展现状

2018年11月,辽宁发布《辽宁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辽宁将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健康信息平台,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协同共享,全省三甲医院将可以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案提出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按规定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实体医院基础上,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允许经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按规定允许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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