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考改革启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_甘肃已启动中考改革实行“4+6”模式 兰

由网友(白衣折扇翩翩少年)分享简介:甘肃中考改革启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导语】根据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全省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将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本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

甘肃中考改革启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

2015年甘肃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模拟试卷 10套卷

【导语】

根据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全省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将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

本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旨在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此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共12门课程。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可加试听力、口试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测试;艺术课程省教育厅将另行制定测试办法;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试。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此外,甘肃省将完善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要素。初中学校将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意见》要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18年秋季学期将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启动,2019年在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5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实施,2020年在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7市(州)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实施。



甘肃已启动中考改革实行“4+6”模式 兰

【导语】甘肃省中考将实行“4+6”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为基础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今年秋季,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入学七年级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中考合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次改革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了综合设计。

1.在考试内容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2.改革考试方法,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查、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

3.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 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0%,d、e等级共10%,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4.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

5.规定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一定程度上限制试卷试题容量和卷长。

6.在考试时间安排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12个科目考试“学完即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原则上,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约在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艺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可加试听力、口试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可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标准和办法由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所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均由各市(州)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命题。

减少加分项,公办高中自主招生5%以内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是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高中学校招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其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应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综合素质评价将在高中自主招生中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

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中考改革: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初中

这篇《中考改革: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初中》是

日前,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对即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考试招生改革方案进行了解读。据了解,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初中。

刘利民认为,目前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存在“三个单一”:一是评价标准单一;二是选拔方式单一;三是入学通道单一。想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展现个性,减轻课业负担,需要对整个考试招生评价体系进行改革。



中考改革:海南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导语】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中考改革:2020年安徽省启动新中考改革

【导语】

初中13科目全部纳入中考

《实施意见》强调,今后,将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就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新中考”考什么?《实施意见》指出,初中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中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探索外语口语测试。

和现在的中考相比,改革后的中考英语的分值降低30分,理科实验操作的分值增加,同时增加了地理和信息技术两个学科的分值。中考总分共计880分,具体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生物学4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各按10分计入相应学科总成绩;此外,体育与健康6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初二开始分步考完13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个科目实行全省统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等科目由各市制定政策,由学校组织实施。

听说新中考要考13门科目,很多学生和家长担心中考压力太大。别担心,这13门科目并不是一次考完的,而是分步考试,有的科目初二就完成了考试。

其中: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在八年级下学期考试;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在九年级下学期考试;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考试日期由各市自行确定;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学校实施。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素质作为一科计入总分

据悉,将所有科目纳入中考,是为了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但“全科开考”又如何防止增加增加学生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合格与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上,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除统考科目外,各市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录取方式方法。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可以分数呈现,也可以等级呈现;音乐、美术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也可用分数呈现。具体呈现形式由各市自行确定。

目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还只是作为一种参考,中考录取仍是以中考分数为主要依据。但是,“新中考”方案提出,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基本方法为,先按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内容分项以等级呈现,再将分项等级转化成分数累计成总分,最后再转化为分数或等级。

中考录取鼓励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全省2020年初一开始改革

考生和家长可以放心的是,中考改革并不会一蹴而就,新政策实施之前还有一个较长的缓冲期。

据悉,目前,我省确定在铜陵市和马鞍山市两市先行试点,两试点市制定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后,从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试点。

试点之外的其他市,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



湖南2017年启动中考改革试点

湖南高考改革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我省正抓紧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还将研究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启动中考改革试点。今年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近几年,全省高考录取率都在85%左右,扣除弃考和复读的考生,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几乎都可以上大学。会议指出,高等教育近期基本上没有规模扩张空间了,如果再盲目铺摊子、扩规模,忽视结构和质量,就有可能面临发展困境。长期来看,高等教育仍然要继续稳步发展,但当前更突出的任务是提高质量和水平。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教育的主要矛盾是总量性矛盾,因而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外延式发展、规模上的扩张。今天,教育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质量和结构性矛盾:一方面是农村中小学大量闲置,另一方面是城镇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是部分中职学校和农村高中招生困难,另一方面是优质高中挤破门槛,家长和社会“择校”焦虑十分严重;一方面是企业招工难、用工荒,另一方面是部分新建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会议指出,教育发展主要任务已经由“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学前教育要在继续提高普及程度的基础上,花更多的精力用于抓普惠性和提高保教质量;义务教育要着重解决农村学校薄弱和城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高位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要抓好质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把高考指挥棒指向到素质教育上来;职业教育要一手抓优化结构,一手抓提高质量,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今年,省里将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海南中考改革:2020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

【导语】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山西省阳泉将启动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导语】作为省教育厅选定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之一,日前山西省阳泉正式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市这次中考改革工作按照“强化导向、促进公平、合理分流、积极稳妥”的总体思路开展,2017年七年级入学新生为第一批参加改革的学生,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11月17日,在我市中考改革试点启动暨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阳泉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全科开考”、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分数“硬挂钩”、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实现多元化、防止增加学生负担等都是本次中考改革的亮点。

“全科开考”,命题采用省市分级负责方式。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即“全科开考”,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考试科目的命题委托省教科院进行,以市统一组织考试。音乐、美术等考查科目的命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以县(区)统一组织考查。

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分数“硬挂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本次改革的焦点内容,着重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给予评价,并转换成相应的分值,直接记入中考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过程性、写实性评价,以写实记录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评价方案的公开到评价结果的公示,最终形成评价结论,全过程公开,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审核机制。日前,我市已配套制定出台了《阳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实现多元化。我市将科学核定普职两类教育招生计划比例,鼓励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提高自主招生比例,鼓励一般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开办特长生班办出自己的特色,鼓励职业高中学校通过春季招生、随招随注、订单培养等方式扩大招生办学影响力,从而最终实现提高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的目标。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中考改革进行了综合设计。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在考试时间上,为避免加重学生考试负担,改革后所有学科考试与考查时间按课程设置和进度进行,即“随结业随考试”,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放在八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其他学科九年级考试或考查。学生将不必在九年级重复复习八年级已结业科目,减轻了九年级学业负担。此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这样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甘肃中考改革:12门课程全部考

【导语】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改革后,甘肃省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2门初中课程全部列入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此举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学生严重偏科,并克服一些科目教学中“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

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将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a、b、c、d、e共五个等级,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将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在考试方式上,“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甘肃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原则上,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约在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艺术考试则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

为更好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同时,甘肃也会进一步完善高中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改革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高中学校招生时,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高中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甘肃也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其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

《实施意见》表示,甘肃省中考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和负面影响,解决人才选拔单纯考量文化成绩的问题,解决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及违规招生、加分造假时有发生等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于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试点。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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