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_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由网友(星星收集簿)分享简介: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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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

合同

》(以下称“贷款

合同

”),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

合同

》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

合同

》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

合同

,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

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

保证

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

保证

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

合同

”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

保证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

合同

”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

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

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内容

房地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

a、包括注册资金、股东及持股比例、主营业务及企业资产、规模;

b、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c、若抵押贷款涉及几个公司,在申请贷款书中明确借款主体公司名称,抵押物权属公司名称,投入建设项目的业主名称,并说明几个公司隶属关系。

2、项目概况

a、包括项目优势和规模;

b、项目已投入资金额,项目?状、项目己竣工或预计竣工日期,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c、若项目分期滚动开发,分别说明项目每期的?椎孛婊?⒔ㄖ?婊?巴度胱式鸾鸲睢?/p>

3、贷款要求

a、申请贷款金额、期限、用途;

b、用款计划。

4、抵押物

a、说明用於本次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名称、面积、评估价值,若抵押物没有作正式评估,需要写明项目方自己对抵押物作出的预估价值。

b、如果抵押物已作抵押,一定要说明己抵押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在资金方确认放款的情况下,采用过桥资金方式还清原来欠款。

5、还贷方案

还款来源,还款方式、还款计划等。

6、说明

贷款申请书可暂不盖公司印章,资金方同意贷款时再盖公司印章。




抵押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分行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

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年月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

合同

》(以下称“贷款

合同

”),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

合同

》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处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元,共元。抵押人已于年 月日与房产商签订了,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

合同

》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

合同

,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

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

保证

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

保证

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

合同

”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

保证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

合同

”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

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

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代表: 
见证律师: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本协议一式份。



房产抵押贷款怎么申请

一般人做生意不容易,做房产抵押的话银行对公司审核也是很严的,通过率很低。建议找可以做房产抵押小额贷款公司做。一般99%都能批款,批款额度在房产评估价值的70%左右。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夫妻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证明

3、银行流水

4、工作证明(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5、房产证(按揭房可提供按键合同和按键流水)

6、房产查册

一般分期的利率在0.86%每月左右,先给利息再付本机的在1.27%每月左右。



什么房子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没证。务必有房产证才将会申请抵押贷款,一些小产权的房屋是沒有房产证的,务必抵押有效证件才可以得到批款,因此沒有房产证,银行当然是不容易审理的。

二次抵押。绝大部分的银行,是不可以接纳二次抵押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允许俩家银行得到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但是,大家能够试一下在同一家银行申请,而二次申请的贷款额度,需要资询本地的银行营业网点。

公益性主要用途房屋。针对像医院门诊、院校等这种以公益性为目地的房屋,无论是归属于本人或公司户下,全是不可以抵押的,银行也是不容易审理的。

异议的房子。假如房屋早已被查封、扣留、管控,或是别的方式限定的房子,房子的隶属权现阶段也也不确立,存有异议,因此这类房屋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没满五年的经适房。拆迁房朋友们都了解,现阶段我国拆迁房是依照经适房管理方法的,因此沒有满五年是不允许发售交易的,银行也是无法获得他颈圈,因此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一部分二手房。银行针对大家抵押的房地产自身是有规定的,大部分银行不是接纳楼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房屋抵押贷款的,一部分银行能接纳抵押的房屋年纪要在十五年之内。

此外,假如总面积很小,银行是都不接纳抵押贷款的,一般抵押的房屋需要总面积在方米以上才能够。



如何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是: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2、递交贷款资料;

3、看房评估;

4、报批贷款;

5、签订借款合同;

6、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什么房子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1、没证。务必有房产证才将会申请抵押贷款,一些小产权的房屋是沒有房产证的,务必抵押有效证件才可以得到批款,因此沒有房产证,银行当然是不容易审理的。

2、二次抵押。绝大部分的银行,是不可以接纳二次抵押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允许俩家银行得到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但是,大家能够试一下在同一家银行申请,而二次申请的贷款额度,需要资询本地的银行营业网点。

3、公益性主要用途房屋。针对像医院门诊、院校等这种以公益性为目地的房屋,无论是归属于本人或公司户下,全是不可以抵押的,银行也是不容易审理的。

4、异议的房子。假如房屋早已被查封、扣留、管控,或是别的方式限定的房子,房子的隶属权现阶段也也不确立,存有异议,因此这类房屋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5、没满五年的经适房。拆迁房朋友们都了解,现阶段我国拆迁房是依照经适房管理方法的,因此沒有满五年是不允许发售交易的,银行也是无法获得他颈圈,因此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6、一部分二手房。银行针对大家抵押的房地产自身是有规定的,大部分银行不是接纳楼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房屋抵押贷款的,一部分银行能接纳抵押的房屋年纪要在十五年之内。

此外,假如总面积很小,银行是都不接纳抵押贷款的,一般抵押的房屋需要总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才能够。



如何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是:

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递交贷款资料;

看房评估;

报批贷款;

签订借款合同;

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抵押协议

合同

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

合同

(以下称主

合同

)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

合同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抵押担保

合同

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1.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

合同

签订后执本

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

证明

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

证明

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

证明

交存于抵押权人。
3.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抵押人以本

合同

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合同

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合同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7.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

合同

和抵押

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

合同

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

合同

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

保证

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

合同

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

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

合同

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主

合同

的约定主

合同

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

合同

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本抵押

合同

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

合同

抵押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4.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抵押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抵押人违反主

合同

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制裁。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中止主

合同

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抵押人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
(3)抵押人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抵押人的

保证

人违反或失去

合同

书中规定的条件。
3.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住

合同

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

保证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可终止主

合同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

合同

,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当抵押人为主抵押人时,主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

合同

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

合同

规定履行债务,一经发现,抵押权人有权终止

合同

并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

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

合同

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

保证

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

保证

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

保证

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

合同

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

合同

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

合同

或本

合同

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

合同

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合同

的变更

合同

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

合同

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

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

合同

,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

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

合同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

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

合同

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

合同

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

合同

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

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

合同

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

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

合同

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

合同

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

合同

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

或暂时延迟

合同

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

合同

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

合同

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

合同

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合同

的解释

合同

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

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

合同

的原则、

合同

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

合同

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

合同

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

合同

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

合同

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

证明

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

合同

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

合同

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

合同

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

合同

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

合同

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抵押协议

合同

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

合同

(以下称主

合同

)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

合同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抵押担保

合同

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1.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

合同

签订后执本

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

证明

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

证明

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

证明

交存于抵押权人。

3.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抵押人以本

合同

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合同

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合同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7.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

合同

和抵押

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

合同

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

合同

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

保证

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

合同

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

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

合同

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主

合同

的约定主

合同

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

合同

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本抵押

合同

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

合同

抵押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4.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抵押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抵押人违反主

合同

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制裁。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中止主

合同

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抵押人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

(3)抵押人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抵押人的

保证

人违反或失去

合同

书中规定的条件。

3.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住

合同

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

保证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可终止主

合同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

合同

,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当抵押人为主抵押人时,主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

合同

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

合同

规定履行债务,一经发现,抵押权人有权终止

合同

并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

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

合同

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

保证

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

保证

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

保证

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

合同

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

合同

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

合同

或本

合同

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

合同

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合同

的变更

合同

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

合同

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

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

合同

,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

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

合同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

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

合同

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

合同

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

合同

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

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

合同

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

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

合同

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

合同

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

合同

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

或暂时延迟

合同

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

合同

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

合同

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

合同

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合同

的解释

合同

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

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

合同

的原则、

合同

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

合同

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

合同

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

合同

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

合同

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

证明

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

合同

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

合同

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

合同

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

合同

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

合同

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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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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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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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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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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