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问题
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一般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债权债务承继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法债权债务继承需要的资料有:
1、债务承继申请书一份;
2、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更名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3、发行人关于更名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持有人大会决议等复印件一份;
4、债券发行与兑付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5、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6、新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7、发行人债务承继公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债权债务承继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法债权债务继承需要的资料有:
债务承继申请书一份;
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更名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发行人关于更名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持有人大会决议等复印件一份;
债券发行与兑付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新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发行人债务承继公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债权债务抵销要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要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转让应明确哪些问题
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权利的转移。
债权转让生效后,受让债权一方取得从属于该债权的相关从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转让应明确哪些问题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
2、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从权利的转移。
债权转让生效后,受让债权一方取得从属于该债权的相关从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债的履行;
2、债的解除;
3、抵消;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
债权债务转移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债务转移的注意事项有:
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
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
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二、债权转移的注意事项有: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4、债权转让通知。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原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债的履行;
债的解除;
抵消;
提存;
债务免除;
混同;
债务更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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