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给大家分享这些法律法规_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

由网友(Memory ˋ 淡时光)分享简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给大家分享这些法律法规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给大家分享这些法律法规

快来看看哪些情况不算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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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查看器无法打开图片怎么办

也许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电脑上的照片查看器无法打开图片了,那该怎么办呢?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照片查看器无法打开图片怎么办

第一种方法就是网络下载“windows照片查看器”进行安装

打开下载完成的windows照片查看器文件夹里面的文件,进行复制

粘贴到c盘下的windows/system面,直接替换目标中的文件即可。

再有第二种方法就是新建文本文档,在里面输入下面途中的字符串

将文档另存为reg格式的文件,然后双击进行应用

点击确定之后,我们的图片就可以选择“windows照片查看器”进行打开了。



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 (4字法律词)

谜底:知识产权



电脑无法关机怎么办 给大家带来一种方法

在电脑桌面“菜单”处搜索“运行”,或者直接win+r打开运行。

在运行框中输入“gpedit.msc”,点击回车键或者确定,进入“本地组策略”。

在组策略中,在“名称”中找到“计算机配置”,鼠标左键双击点开。

找到红色方框标注的“管理模板”,鼠标双击“管理模板”。

在设置下面找到“系统”字样,再次用鼠标左键双击。

进入页面后,鼠标往下拖动一点,看到有个“关机选项”的文件,双击点开。

在“关机选项”的设置中,鼠标双击空色方框标注的文字,可能就是软件阻挡了我们电脑的关机。

在页面中把“未设置”改为“已启用”,点击“应用”——“确定”。重新关下机就能正常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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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无证驾驶醉驾如何处罚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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