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房产抵押手续怎么办理](/d/file/2023/07-25/22b8343d7bae2351660d6733c876ca9a.png)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4、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房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收费发证。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房产抵押贷款程序是什么
1、1、首先要知道我们所需要贷款的银行是哪家银行,然后向出贷方提出贷款的用途、金额和年限。
2、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房产证等等。
3、材料准备好之后,借款方将会对实地进行考察,对房产进行评估。
4、之后将所有的材料和评估报告报送总行进行审批。
5、审批结束之后,需要通知抵押人填写相关的资料,并且要签字盖手印,再由公证人进行公证。
6、银行房屋所有权和贷款合同证书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等抵押手续完成之后,借款方将会进行开户,然后将钱款打入抵押人账户中,这样一来整个房产抵押流程就结束了。
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抵押合同应自成立时生效,抵押权自抵押物登记时成立。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抵押当事人的抵押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借款合同(主合同);
抵押合同;
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不同的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
不同的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有:
1、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2、非农用机动车,车辆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办法》;
3、农用机器设备,农机站;
4、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农业局;
5、果园、树林,林业局;
6、船舶《海商法》所指,海事局《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
7、渔业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8、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民用航空法》。
【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防止重复抵押,保障抵押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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