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募市场有什么作用(私募投资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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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募市场有什么作用
  私募市场是因私募融资而形成的金融市场。那么你对私募市场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四季度私募投资策略 市场磨底需耐心,机会与风险并存

什么是私募市场有什么作用



什么是私募市场有什么作用

  私募市场是因私募融资而形成的金融市场。那么你对私募市场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私募市场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从ICO到IEO,数字货币如何影响了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市场

  什么是私募市场

  私募融资是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规范的证券发行方式的融资方式。

  私募融资是与公开融资相对应,同为金融市场中的融资渠道,满足融资人不同的筹资需求。私募融资一般可分为股票(份)私募、债券私募和贷款私募。

  鉴于其特性及所受规范,私募融资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发行人:希望更快捷简便地融资,希望以更经济、节省成本的方式融资或者融资规模不大。

  私募市场的作用

  (一)有利于高科技企业的创立和高科技的产业化

  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是我国的一个大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融资难。高科技成果一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成果拥有者和投资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高科技成果很难从正式的、传统的金融部门获得资金,此时私募就能起很大作用。

  私募既可以突破正式金融时融资者的信用记录、规模、赢利性、担保等方面的限制,又能够以灵活的条款设计(包括高利率)来吸引投资者和补偿投资风险,所以能成为高科技产业化融资的一个好方式。美国的许多高科技企业在初创时都是以私募的方式进行融资的。

  (二)有利于民间企业、特别是正式金融力量薄弱的中西部地区民间企业的发展

  我国民间企业很难从正式金融获得资金,这种状况不可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就得到扭转,即使金融市场极为发达的国家,小企业也较难从正式金融受益。适当发展私募资本市场,就能够在这方面起到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大企业更灵活地募集资金和实行财务管理

  我国有一些企业向职工紧急集资用于生产经营就属于此类,这些企业可能负债率已经很高,银行不愿贷款,也没有别的企业愿意担保,但企业领导可能会给职工“交底”,职工知道所集资金的确能够带来赢利和保证回报,所以私募在某些情况下更能够消除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有利于我国的企业改制

  我国许多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的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是实行职工持股或骨干层持股。这种改制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完全是将存量资产分给个人,而是通过增量募集来稀释存量资产,所以这也牵涉到私募问题。

  我国通常把这类情况归于定向募集,这实际上并不确切,更重要的是没有合适的定向募集法律来规范这种行为,所以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甚至欺诈。我们应该一方面允许这种方式的改制,另一方面,将这种募集界定为私募,有利于通过法律手段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利于防止纠纷、欺诈等社会问题。

  私募市场构成主体

  (一)私募资金的需求者

  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私募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由于自身发展而产生资金需求,由于公募程序的复杂性,在可以私募的条件下,工商企业一般会选择私募融资。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原因而在公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私募市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另外部分金融企业出于资本金扩张的需要也通常选择私募融资的方式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如我国证券公司的几次增资扩股都是选择了私募的形式。

  (二)私募资金的供给者

  私募资金的供给者包括了个人、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种机构,资金超过公募形式的回报是吸引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私募资金的主要原因。

  (三)私募市场中介机构

  私募市场相对于公募证券市场来说,没有正式的组织和具体的场所。其业务大多经过许多证券商及金融机构的合作完成。中介机构是私募市场能够正常运转的核心组织,是参与私募融资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是投资银行

  在金融机构中,投资银行与资本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不仅承办公募证券的发行,也承办公司私募债券、私募股票的发行承销。在国内,私募业务过去并没有受到我国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重视。虽然券商普遍为企业做过一些私募业务,但仅仅是作为公募发行的一个配套手段。

  不过从2003年以来这种状况逐渐开始改变。券商的私募业务规模明显增加,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将私募作为一项独立业务加以开拓。例如,最近华夏证券、东北证券在北京成立了创新业务部,天同证券也成立了金融创新部。目前我国部分券商的私募业务已经做到了能与公募相提并论的程度,例如中金公司等。

  2)是信托公司和各类金融公司

  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由于较高的信用度,在私募资本市场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大多参与证券金融活动,并与特定产业有着特殊关系。与证券公司一样,私募业务原来并不是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但是随着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和中国私募市场规模的增大,许多信托公司和金融公司出于和证券公司一样的考虑开始纷纷将重视私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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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私募投资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私募投资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私募投资。接下来就让学习啦小编为你解答私募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供你参考学习!

  私募投资的主要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指私募股权投融资操作过程中相关主体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己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具体风险内容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监督乏力,投资不做法律可行性论证等。

  一、法律地位风险

  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前者是指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它与股票的“公开发行”相对;后者是指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

  客观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字,的确给人一种非法或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感觉,但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融资只是表明其是在公开市场之外进行的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确,它是完全合法并受到监管部门认可和支持的。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其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法规规范仍然不足,为了吸引客户,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对客户有私下承诺,如保证金安全、保证年收益率等,这种既非合伙又非投资的合同在本质上类似非法集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面合同,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

  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资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严格而言不属于合同法律风险,而是附随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

  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虽然我国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现有法律并不冲突,但在实施过程中又缺乏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导致监管层与投资者缺乏统一的观点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的项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标企业的核心技术,则应该注意该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著作权、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

  2、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3、为了保证专有性秘密而不申请专利的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

  4、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5、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的文件;

  6、正处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7、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8、申请撤消、反对、重新审查己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9、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10、其他影响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者其他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此外,创业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原单位的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问题以及遵守同业竞争禁止的约定等,都有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五、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旦确定目标企业之后,就应该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调查。

  因为在投资过程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所以法律调查的作用在于,使投资方在投资开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目标企业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发现目标企业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确认他们己经掌握的重要资料是否准确的反映了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避免对投资造成损害。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为非上市企业,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资者想要掌握目标企业的详细资料就必须进行法律调查,来平衡双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确该并购行为存在那些风险和法律问题。

  这样,双方就可以对相关风险和法律问题进行谈判。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引起的法律风险是作为中介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投资机构及创业企业共同面对的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不实,中介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机构可能蒙受相应损失;而创业企业则可能因其提供资料的不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企业后的企业法律风险

  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管理引起的法律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

  资金运用引起法律风险: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

  七、退出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目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权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股票上市后,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在经过一段禁止期之后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业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增值,实现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上市,另一种是买壳上市。

  直接上市的标准对企业而言还相对过高,因此我国企业上市热衷于买壳上市。

  表面上看,买壳上市可以不必经过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上市目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财务公开和补交欠税等监管,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壳资源大多数“不干净”,债务或担保陷阱多,职工安置包袱重,如果买壳方没有对“壳”公司历史做出充分了解,没有对债权人的索债请求、偿还日期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而产生的一些负债等债务问题做出充分调查,就会存在债权人通过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资产或分割买壳方己经取得的股权,企业从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回购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实际上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受让方是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有的时候是企业管理层受让投资方的股权,这时则称为“管理层回购”。

  以原股东和管理层的回购方式的退出,对投资方来说是一种投资保障,也是使得风险投资在股权投资的同时也融合了债权投资的特点,即投资方投资后对企业享有股权,同时又在管理层或原股东方面获得债权的保障。回购不能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风险。表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时的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设计不合法或者回购操作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对于失败的投资项目来说,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径,及早进行清算有助于投资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本金。但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还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包括资产申报、审查不实、优先权、别除权、连带债权债务等。

  私募投资的种类

  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有趣的是,美国投资者偏好第一种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的 投资决策更独立,而第二种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扰;而 欧洲投资者更喜欢第二种基金,认为这类基金因母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充足资本而更安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的投资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

  资金来源的不同会影响投资基金的结构和管理风格,这是因为不同的资金要求不同的投资目的和战略,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私募投资的特点

  1、资金筹集具有私募性与广泛性。

  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其销售、 赎回都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资金来源广泛,一般有富有的个人、 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 战略投资者、 养老基金和 保险公司等。

  2、投资对象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并且其 项目选择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带来高额投资回报,而不拘泥于该项目是否应用了高科技和新技术。换言之,关键在于一种技术或相应产品是否具有好的市场前景而不仅在于技术的先进水平。

  3、对投资目标企业融合权益性的资金支持和管理支持。

  私募股权基金多采用权益投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的 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 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 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形式。私募股权投资者通常参与企业的管理,主要形式有参与到企业的董事会中,策划追加投资和海外上市,帮助制定企业发展策略和 营销计划,监控财务业绩和经营状况,协助处理企业危机事件。一些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与资源,他们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策略、融资、 上市和人才方面的咨询和支持。

  4、属于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一个项目可达3~5年或更长,属中长期投资;投资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需要说明的是,私募股权投资本身从全球范围寻找可 投资项目,并不区分国际国内。

  5、对 非上市公司 的 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6、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 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 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 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 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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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础知识



  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关于私募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私募发展路径

  一、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标。改革结束后,中国股票市场可流通的股票数量将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也将比全流通之前简单得多。

  敌意收购(hostile acquisition)的压力也将迫使现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密切地与股东合作,以避免被收购的被动局面出现。此外,股票全流通后,为达到产业扩张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收购也将变得容易且更有经济效率改善的意义。

  通常上市公司不论何种形式的收购,都会给其财务结构带来较大的影响,并导致股票价格有所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模式带来变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专注于这样的业务,由普遍投机性私募基金转变为专业化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甚至产业并购的合作伙伴性基金(M&A Fund)。

  这种收购基金正是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为数庞大的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种。以在中国多有斩获的美国凯雷集团为例,该公司自有资金约为80亿美元,而投资带动的资金可达800亿美元,比中国A股市场全部私募基金的总数还要多。

  强大的资金优势、政治优势和全球资本上谙熟的人脉关系,对一些并购项目基本上可以进行一些外科手术式的操作,即整体收购,不用十分费力地拿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获取超过30%的年收益率。此外,在内地非常活跃的房地产投资商凯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则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商嘉德置地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这些国际投资机构,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来看待机会,巧妙地组合资产,进行跨国金融市场套利。

  在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迅速发展的状况下,中国的私募基金行业的政策限制,将逐渐变得宽松。以当前中国证券市场规模,有3亿元左右人民币自有资产的私募基金可以向这个方向摸索,通过3倍的杠杆比例,带动10亿元左右的投资。此外还要深入研究国际并购基金的商业模式,争取寻找跨国金融市场套利的机会。

  二、纯投机型

  纯投机型的私募基金将向对冲基金的方向转变

  随着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将增加数倍,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加上证券监管严格程度的增加,单个的机构投资者很难像以前一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获取超额的利润。

  此外,由于价值投资理念的逐步被人们认识,通过合谋锁定股票数量,从而推高股价的操作方式变得越来越多风险。

  由于股票数量的增加,以及单一机构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约收购披露义务,使得单一股票中的投资者呈现一种类似于垄断竞争或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单一的机构很难具有绝对优势。

  最后,将来股票市场有了做空机制以后,股票价格更具有易变性,方向更难确定。因此,单纯的锁定价格并且推动价格上涨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写。

  由于上述三个原因,对于单纯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机构,只能遵循有效市场理论的指导,对价格的瞬时偏离进行适当的投机。然而,在一个逐渐成熟的二级市场上,价格非理性波动所出现的套利机会时间十分短暂,并且股票数量的增加和持仓品种的增加,私募基金经理通过个人盯盘的方式也将变得不适用。

  因为基金经理受个人体能和智力的影响,在瞬时的价格波动中,难以很快判断投资机会。因此,通过编制计算机模型和程序,并且将交易指令嵌入到这种程序中,成为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的最佳方式。

  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时,基金经理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预期收益率和与其风险承担系数。当基金管理人对自己所管理的资金的风险偏好有完全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投资策略时,市场机制的最佳配置资源的功能才得以体现。

  这种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场投资中最常见的手段之一,而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其用途逐渐成熟。比如上市公司宝钢权证,就完全可以用计算机设定的模型进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风险的能力远远高于交易员(操盘手)的瞬时决策。

  这种私募基金实际上最后将演变成为比较典型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国内已经有声称为对冲基金的投资机构,但是其网站显示,其设计的产品还显得偏于狭窄,难以与当前的市场状况相匹配。从事对冲投资的机构,对资产的规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开发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技术。

  三、有背景

  具有创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转型为风险投资基金

  上个世纪末,在科教兴国战略指引下,全国各地成立了不少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当时纯粹意义的风险投资环境并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场火爆,不少风险投资公司将一部分投资转向二级市场的股票,有的后来变成了主要在二级市场投资的机构投资者。

  但是随着中国证券主板市场逐步完善,以及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领域的成功的示范效应,这些机构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参与风险投资的兴趣。同时,由于其有参与二级市场的经验,其投资的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主业很有可能是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

  而股权分置改革和证券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须实实在在考虑其并购的项目能够为其经营业绩加分,而不同于过去市场中单纯的为制造题材的收购。

  这种条件下,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项目的创业者、以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可能得到多赢局面。虽然这种模式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有内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现行国内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空间,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这种投资模式,可以成为一部分有创业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讨的发展方向。

  实际上,中国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一直是风险投资机构掘金的领域。据安永公司的统计,2004年,中国完成的风险投资金额已经达到12.7亿美元,而在2002年,这个数据只有4.18亿美元。其中外资已经成为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比较而言,外资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机制上更具有优势。比如高盛对蒙牛的投资,以及凯雷集团对携程网的投资。这样的盈利模式是中国具有风险投资经验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须关注的。一般从事该类业务的投资者,应当具有500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通过制定合理的资产组合,从事跨市场套利。

  私募的优势劣势

  优势介绍

  1.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闭期间,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故运作期稳定,无资金赎回的压力。

  2.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比较宽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3.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极强,并可用其独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资者,双方的合作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故很少出现道德风险。

  4.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资全球股市外,还大量投资外汇、期货等,创造了很高的收益率。

  5.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组织机构复杂的官僚体制,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私募基金竞争优势明显。

  劣势介绍

  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 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

  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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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债券私募现状



  债市蓝海,容得了所有人的雄心,只是不能迷失。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分享国内债券私募现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内债券私募的状况

  2012年春节前的一个寒冷冬夜,他驱车向北京郊区疾驰。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说服一名潜在客户,希望这位客户将可供投资的200万元资金,购买他公司当时计划发行的首款产品。

  这个为了200万元投资不惜如此奔波的债券私募合伙人,曾是中国债券市场上最成功的公募基金经理之一,仅仅三个月前,作为国内最大公募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的他,掌管着超过1100亿元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经过一年半的努力,这位债券私募合伙人掌管的债券私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已近60亿元,业绩排名亦稳居行业三甲。

  “有钱赚的地方没声响”

  从2011年的管理资产规模不足70亿元,到2012年年底超过300亿元;债券私募产品次级部分2012年收益率普超10%,甚至纷纷抵近乃至超过20%;一批中国债市投资的传奇人物,在过去两年中相继从券商 、基金以及银行转战债券私募—债券私募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蓝海阶段。

  尽管,对大多成立于2011年下半年的债券私募基金而言,初创时那个“最寒冷的冬季”早已伴随2012年债券私募的爆发式增长而平安度过,但从2013年3月起,一个“寒冷的春天”却又不期而遇。

  伴随着审计署掀起的债市监管风暴,整个银行间债市的交易情绪大受打击,个别时点甚至出现了全市场单日成交量仅为600亿元的罕见低点,国有金融机构向私人输送利益的传闻,则令债券私募基金陷于敏感而尴尬的境地,虽然几乎所有的债券私募基金都和饱受诟病的“丙类户”没有关联。

  “我们都是用信托的通道,在银行间债市用乙类户交易,但就因为我们是私募,所以外界会有误解,以为我们和那些出事的投资公司是一回事。”一家上海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表示,“这样的背景下,债券私募也不愿过多曝光,以免引发更大误会。”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新兴的行业中,也确实发生了太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财富故事”—那些只做一单私募产品就足以退休的神秘玩家,那些对债市一窍不通却屡屡踩点精准的“业余私募”,还有那些能让大型商业银行舍弃高收益产品却屡屡给自己捧场的“行业达人”。

  继之而来的央行监管政策收紧,则在实质层面给包括债券私募在内的多数非银行债市参与者以沉重打击。由于券商资管、公募基金专户以及信托乙类户开户被冻结,依靠信托通道的债券私募基金也无法发行新产品,其延续2012年爆发式增长的扩张计划也被彻底打乱。

  “今年债市的行情还在,是继续扩张的好时期。但现在一切都没法说了,不能开户这个障碍无法逾越。”前述北京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称。

  不过,相对于无法T+0交易的股票市场以及规模有限的期货市场,加上严厉的资本账户管制,大陆债券市场确实在培育对冲基金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而国债期货等对冲工具料将在年内的问世,以及《新基金法》中对债券私募独立开户资格的确认,都令债券私募的对冲基金之梦,离现实更近了一步。

  一些细节或许更能反映出债券私募基金业者们低调与谨慎之下的野心。在那家管理资产规模近60亿的债券私募基金公司中,投研团队人数为15人。“这已经将大多数券商和公募基金公司的固定收益部门甩在后面了。这个人员配置,是按200亿元的管理资产规模准备的。”这位北京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说到。

  无独有偶,暖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程鹏也提到,按照暖流资产目前的投研团队配备,“即便管理资产比目前翻了三倍,也不成问题”。

  某种意义上,债券私募行业的发展,恰是一部正在书写中的资本市场拓荒史,其滥觞的机缘、勃兴的动因乃至行业参与者本身的背景,还有那些挥之不去的晦暗,恰是过去几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演进与格局变迁。

  催生

  多数债券私募基金的合伙人,都更愿意把这一行业的勃兴,归功于中国债市起于2011年年末的一轮火爆行情。正是这波行情,为多数债券私募基金积累投资业绩和商业声誉,提供较好的环境。除去像乐瑞资产及佑瑞持这样的“行业先行者”,大多数债券私募基金的创立,也均是在2011年年底。

  “我们注册的时间是2011年11月28日,那个时候真的是判断,这一波行情已经来了。”前述北京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表示,“相比之下乐瑞资产的判断更早,2011年年中那会就开始筹备,行情来的时候已经是万事俱备了。”

  除去债市本身的走暖,资本市场其他领域的表现,同样构成了催生债券私募的时势。“光债市行情好是不够的,假如债市这波行情,出现在股市及大宗商品市场正热的2008年前,大家同样瞧不上债券私募的业绩表现。”程鹏认为,彼时投资者追求的都是100%甚至200%,而基本成型于2005年的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间债市迄今为止,都从未出现过这样的行情。

  所幸,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在以残酷事实教育投资者的同时,也令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在相对低风险投资工具方面的真实需求,得以逐步显现。资本市场投资者风险偏好的细分,一面催生了债券私募基金,另一方面又为债券私募基金在初创时就指明了最合拍的目标客户群。

  然而,正如一位杨姓资深债券私募合伙人所言,在债市中,券商资管、基金专户以及债券私募所采用的,都是“投资顾问+信托+托管行”的阳光私募形式,在业务操作上并无本质区别。在此前基金专户和券商固定收益资管已成规模的情况下,债券私募的异军突起,除去外部环境因素,又有着怎样的内在动因?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就在于“人”,也就是首批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本身。他们多数都是中国债市投资领域资历深厚的元老级人物,更不乏唐毅亭这样赫赫有名的超级“大佬”。他们基于自身投资经历和抱负野心,而与传统债市投资机构产生的理念冲突,则成为了债券私募行业在国内落地生根的直接推手。

  唐毅亭就曾直言不讳地表示,传统债券投资机构的环境,在很多方面对资产管理者长期坚持自己的投资理念,以及满足客户真实需求“均有阻碍”。例如,在市况不佳时,传统债券投资机构仍然需要被动接受投资需求,“进而给自身后期持续良性发展埋下了隐忧”。而在债券私募公司,合伙人对上述事务拥有较大自主权。

  “在这行做久了,对市场规律了解深了,自然希望少些不必要的束缚。但在机构,债券投资只是众多投资品中的一种,风控也不可能那么和你一样与时俱进。那就自己玩喽。”一位出身银行金融市场部的债券私募基金合伙人提及。在供职银行期间,这位合伙人就曾遇到这样的尴尬:基于头寸管理的风控体系,迟迟不能通过他抛出手中债券的交易指令,最终令这家银行错过最佳出券时机,坐失唾手可得的巨额收益。

  当然,股权激励作为私募基金最大的制度优势,是吸引众多债市大佬从机构转入债券私募的直接原因。“给机构做债,收入不错,但不能算赚钱。很多交易是规定动作,为了流动性或是别的,这样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一位债券私募合伙人表示。

  开拓

  在债券私募行业,开拓客户资源似乎是一件比取得良好投资业绩,更令这些债市“大佬”感到头疼的事情。前述北京债券私募合伙人在“开发客户”方面的艰苦经历,并非个例。面对如此难题,作为超级大佬的唐毅亭就选择了一种颇为轻松的应对方式:外包。乐瑞资产将更多精力用于投研,对于“不擅长的销售市场工作”则全面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可惜,大多数合伙人都不能像乐瑞这般潇洒。虽然过了初创期,但不少债券私募机构的合伙人至今仍不时需要亲自上阵,为客户开宣讲会,或者向机构推销自己的产品。“债券私募基本都是从结构化分级产品做起,分级产品中的优先级都是银行理财户来认购。要是自己发的产品没有被银行风控部门‘虐过’几次,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干债券私募的。”一位北京债券私募合伙人调侃道。

  在调侃背后,这位出身知名券商的合伙人在发行第二款产品时,为争取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认购其中的优先级部分,前前后后经历了对方银行的五次反复。更难办的则是投资次级档的普通投资者或者企业投资者。作为专业机构,认购优先级的银行人员在理解债券私募产品方面,并无专业障碍。一旦被债券私募机构说服,且后续产品兑付正常,则往往只需要简单维护即可。但次级档投资人不一样,沟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而今,在债券私募行业中,对重点客户的开发,已经形成了两种颇具代表性的路径。一种即是以乐瑞资产为代表,将银行理财户作为主体客户,借助充沛的银行理财资金加快规模的扩张。另一种则是像暖流和前述北京大型债券私募机构那样,将高净值人群作为重点客户群,在完成首轮扩张后,巩固已有银行渠道,同时培育黏性更强的次级档投资者或主动管理型产品投资者。

  伴随着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的变化,债券私募开发高净值客户的野心,也越来越有可能与现有的部分财富管理机构,发生正面冲突。这其中,恰恰包含作为债券私募合作伙伴的信托和银行理财。

  随着信托收益率的整体下移以及刚性兑付逐渐被打破,一批追求较低风险的信托投资人,将会在今年内逐步转向债券私募。“这种客户转移的迹象,已经有所显现。”

  前述北京大型债券私募机构则认为,信托客户群本身以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为主,反倒是越来越多无法忍受银行理财低收益率的稳健型投资者,有可能成为债券私募新的客户来源。而在今年,这家机构也开始利用部分渠道,试图争取部分银行理财客户直接投资于债券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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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分类



关于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分类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分类

  (一)规模类公示

  管理基金规模以管理人在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的认缴规模为准。基金指正在运作的基金,不包括已经清盘的基金。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不同类型,选取不同的划分标准。管理规模在区间下限以下的管理人不列入分类公示范围。

  1、私募证券基金(自主发行)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2、私募证券基金(顾问管理)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关于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分类

  3、私募股权基金

  分为100亿元以上、50-100亿元、20-50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4、创业投资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5、其他私募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此类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等基础信息。区间内按照登记编号顺序排列。鉴于可能有个别机构不愿意公示其所管理基金规模的情况,如存在此情况,该类公示将备注“基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部分管理基金规模较大的管理人未在此类公示中”。

  对于管理不同类型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人,根据所管理的不同类型基金的认缴规模分别统计。

  (二)提示类公示

  该类公示主要有管理基金规模为零、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等情况。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等基础信息,其中,涉及实缴资本的,公示内容还包括实缴资本数额以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三)诚信类公示

  1、虚假填报

  相关情形包括四项:机构基本信息与工商基本登记信息不符;股东信息与工商信息不符;高级管理人员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与填报信息不符;虚报员工总人数。

  2、重大遗漏

  相关情形包括四项:未填报或漏报正在运作的基金信息;未填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机构财务数据缺失;未填报相关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诚信记录的情况。

  3、违反三条底线

  相关情形包括三项:公开宣传;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违反职业道德底线。

  4、相关主体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不良诚信记录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相关高管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中国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公示信息中的相关情形部分将提供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的查询链接。

  诚信类公示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成立时间、注册地以及相关情形和整改情况。列入虚假填报、重大遗漏、违反三条底线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已经完成整改,则不再列入此类公示。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采取动态管理,将根据登记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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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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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私募基金发展的风险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你对私募基金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知识

  浅析私募基金发展的风险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规范分析

  我国的私募基金一直游离于法律、法规监管之外,没有取得合法地位,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我国的私募基金一般以工作室、券商、公司型私募基金等名义存在,在组成形式上与受托理财、集资投资相似,基本上通过私下订立契约而形成,建立在这种非法的契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很脆弱的,无法控制受托者的道德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其次,国外私募基金的操作手段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对冲,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风险。在目前我国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不完善甚至不存在基金管理人素质不高的条件下,私募基金主要依靠在证券市场上做庄或跟庄获取收益,既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也使其面临的风险扩大。

  最后,由于目前国家对私募基金的立法没有正式出台,投资者还面临着政策调整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要求低,高财务杠杆投资模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高风险性和社会震荡性。所以,如何加强对私募基金风险的控制和适度监管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私募基金蕴含巨大的风险

  (1)信用风险

  因为私募基金在法律上还没有正式地位,所以它的投资者与管理者签订的契约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

  (2)到期无法兑现的风险

  私募基金投资者对管理者使用资金都有一个期限限制,如果私募基金到期不能达到预期的收益,那么,就会像非法集资案一样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因兑付现金越来越多而集资资金越来越少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无可挽回的兑现风险。

  (3)系统风险

  虽然一些较大规模的私募基金采用了西方基金的做法,有一套监管、运作的方案,而且,迄今为止私募基金的运转从整体上讲还算正常,没有出现系统性的信用危机。但由于缺乏外部监管,加上此类业务本身就处于地下状态,使得基金管理人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法律地位不确定,很多基金管理人短期行为严重,经营风格激进,一旦市场大势发生逆转,基金经营的资产质量下降将会引发很多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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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的特点

  私募资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股权投资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1]

  风险大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

  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参与管理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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