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自查报告(扶贫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由网友(梦带我旅行)分享简介:农村扶贫资金自查报告1接到市扶贫和移民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20xx、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交叉检查通知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对20xx年、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仔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财政扶贫资金588、9万元,...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利财[**]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自查内容。

  主要对我乡**年-**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的方式和方法。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2

  根据平扶贫移民局和县财政局〔20xx〕112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就我乡扶贫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作了重要安排,明确了职责,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扶贫项目资金按资金性质分4类,4个项目村,自查自纠小组工作人员由财政所、核算中心及项目村三职干部组成,按项目资金性质的自查情况如下。

  各村在项目正式启动前,特向社会各施工单位和有资质的公司或有资金实力的公司,请带好该公司的相关证件到村报名,从公示之日起在7日内报名,发放竞标通知书,带齐相关资料参加竞争性谈判,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各个施工单位全部按期启动项目实施,项目工程已于20xx年6月底全面结束。白顶村、双山村、及时开展验收和决算,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山区连片开发项目村3个村,总投资634万元(其中:白顶村221万元、双山村128万元、长垭村285万元,产业发展188万元,白顶村种植赶黄草80亩,投资8万元,双山村种植赶黄草250亩,投资25万元,长垭村种植(赶黄草、丹参、及药材加工基地建设)投资155万元,基础建设446万元,白顶村整治联社路11公里,实施农户风貌改造24户,投资213万元,双山村整治联社路6公里,硬化联社路0.4公里,投资103万元,长垭村整治联社路1.3公里,新建文明路2公里,新建集中供水点1个,帮助5户贫困户建新居,投资130万元,),县拨付资金569万元已全额核拨到项目村。(长垭村未办理竣工决算)

  2、移民后扶项目资金:20xx年项目村1个(村)7.8万元,主要用于整治观山坪公路500米,宽4.5米的泥结石路面,现已竣工决算,项目资金由县直接拨付到项目村所开设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

  3、移民后扶应急资金:20xx年项目村1个(村)6万元,用于整治学校至3社居民点公路20xx米的泥结石路面,现已竣工决算。

  4、移民后扶整村推进项目:20xx年项目村1个(村)170万元,用于新建3社至7社的村道路长4500米,宽4.5米的泥结石路面,工程已竣工,现正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待审计局审计批复后作财务核算。资金县直接拨付到村。

  二、资金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平元府发〔20xx〕3号,〔20xx〕3号文件(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坚持在扶贫资金实施过程中做到:①按扶贫资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按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不变;③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

  3、坚持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进行财务核算;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资金。

  4、坚持在扶贫资金使用督查过程中做到:①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示,②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抽查。

  三、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扶贫项目实施未完全按时序进度进行,主要原因是村级监督工作没有到位,承建商存在拖延情况。

  2、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及时。专项资金未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支出科目列报不规范。年终为确保稳定,存在票款不同步而先划拨资金,导致财务核算不及时。

  四、整改措施

  严格按平元府〔20xx〕44号,〔20xx〕45号乡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加强会计管理、核算工作。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3

  根据xxx区财政局《关于xxx区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区财发〔20××〕49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

  (一)项目实施情况

  xxx乡20××年工程类扶贫项目共实施5个,投资164万元,种植类项目2个,投资26.96万元;20××年工程类项目共实施8个,投资332.87,养殖类项目1个,投资1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报账。

  (二)项目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之前,广泛听取贫困村村干部、群众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科学论证。同时,乡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扶贫项目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实施的扶贫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工作好的贫困村和减贫效果好的项目,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

  我乡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明确,执行项目台账管理、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并按规定进行立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实施地查看工程进度,并指出工程进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项目报账

  项目完成后,乡领导组织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乡级自验: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完成质量,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自验合格后,乡申请区扶贫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区级报账。

  经自查,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二、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

  (一)村级互助资金全覆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年底共统筹资金204.46万元,其中财政拨付201万元,占98%(20××年109万,20××年92万),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6个,相关资金拨付已全部到账,合作社运行良好。xxx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总户数802户,其中贫困户入社社员499户,占贫困户户数的60.6%。农户累计借款户数250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其中贫困户89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协会运行期间已到期还款农户82户,还款金额50.8万元,收取占用费3.02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乡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经自查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乡扶贫互助协会运行存在部分行政村资金滞留在账面,未发挥效益。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扶贫互助协会缺乏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出现记账不规范、部分协会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群众存在思想顾虑。小农思想仍比较严重,观望较多,入社积极性不高。四是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放贷存在风险,农户申请借款时理事会对该农户信用、还款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合格后对其进行放贷,但在借款到期通知还款时,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农户无法按期还款,这对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社员借款,提高互助资金使用率。针对该问题,我们利用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的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结对宣传动员,鼓励农户使用互助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让更多农户切实感受到入社带来的实惠,从而确保互助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进而提高扶贫互助协会的资金使用率。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协会管理水平。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推进又好又快的发展步伐,我乡已经在4月6日对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成员进行互助资金管理培训,乡财务室业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村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讲解,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借款回收手续进行借款回收。借款人借款到期一个月前,由理事会向借款人通知本金和占用费数额。借款人必须按期还款,对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由本协会理事会启动担保人承保措施追回资金,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

  三、精准扶贫贷款

  20××年xxx乡共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824户2812人,其中xxx、崖渠、中山、新安4个贫困村有扶贫对象512户1817人。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严格按照《xxx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我乡制定了《xxx市xxx区xxx乡人民政府关于xxx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根据程序安排,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贫困户申请工作分别在20××年9月和11月进行了两次,共计发放专项贷款720户3600万元。参加龙头企业入股分红的共计99户,每年每户享受企业分红4000元,共享受3

  年。经自查,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两后生培训

  xxx乡20××年两后生培训补助345人,51.75万元;20××年补助182人,27.3万元,xxx乡两后生培训总计补助79.0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一折通,不存在违规情况。

  通过对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自查,我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xx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xx年974.37万元,20xx年1269.48万元,20xx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xx年50万元,20xx年30万元,20xx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xx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xx年实施110个项目;20xx年实施243个项目;20xx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xx-20xx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xx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xx-20xx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xx-20xx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xx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xx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xx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xx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xx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腐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xx〕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二是项目实施批复时间推后和资金就位晚等因素,有个别项目村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有个别项目需要投入资金额较大,而扶贫资金投入有限,群众自筹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效果,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农村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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