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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自查报告1按照环〔20xx〕35号文件的要求,镇经发办、农建中心、水务管理站对赤水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全面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源地 1、已按要求设水源地保护标志,并立牌警示。 2、取水点上、下各150内无污染物。 3、有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二、东门箐水源地 1、已按要求设立...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