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军锋(时军锋)

由网友(- 我的微笑,渐渐过期)分享简介:时军锋,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农平易近,是骗免三六八万余元低速私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修锋的弟弟。二零一一年一月一四日投案自尾。时军锋交接了时修锋是顶替他进狱等以及案件无关的沉要环境。二零一一年一二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中文名时军锋性别男籍贯河南省禹州市平易近族汉族国籍中国出熟地禹州市无梁镇事业农平易近判处无期徒刑恶行骗免低...

时军锋,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农民,是骗免368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2011年1月14日投案自首。时军锋交代了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等和案件有关的重要情况。2011年12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中文名

时军锋

性别

籍贯

河南省禹州市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禹州市无梁镇

职业

农民

判处

无期徒刑

罪行

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构成诈骗罪

个人简介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最新消息 时军锋以诈骗罪被诉

时军锋投案自首

时军锋10多岁开始外出打工,一直在温州开车当司机,2008年回家乡后贷款买了车,在邻村办起了一个沙场。2011年1月,时军锋的二哥时建锋因涉嫌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和军用车牌照等证件,为自己运送沙石的两辆货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368万余元,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1月13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时建锋再次讯问时,其改变口供,称他弟弟时军锋参与犯罪。

2011年1月14日上午10时,平顶山市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进行研究讨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称,其哥是替其顶罪。

涉嫌顶包

当时建锋在执行无期徒刑的最后关头将弟弟时军锋供出之后,时军锋便被抛到了风口浪尖。时军锋刚开始没有挂军牌,后来有人出点子,挂军牌不掏过路费,他听了(照办),没想到会出事。

时军锋的哥哥时建锋

村民透露出事后,车被开走了,沙场占别人的地也被平了。时建锋被逮走后,时军锋借了上百万,一毛两毛的利息都借,他也觉得对不住他哥。一开始想着判个三四年,顶多七八年,谁知道最后会是无期徒刑。

时建锋的侄子介绍他最后一次见到三叔时军锋,已是几个月之前,当时时军锋匆匆赶回来,给女儿买了套衣服,看了一下老母亲,待了不到半天就走了。而其堂弟时留申也表示,他知道时建锋并非一个人搞运输,其弟时军锋也有参与。

2011年1月14日晚,时军锋表示会去自首,会向所有人说清楚这件事,并说“我哥哥是无辜的,网上说的都是真的。”同时,时军锋透露,“我和我哥哥都不是主犯”。

投案自首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军锋的哥哥时建锋: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的哥哥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此案披露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月14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说:“15日22时左右,时军锋前来投案自首。这几天,我们曾经通过时军锋的亲戚和当地村干部等人做工作,劝说他主动投案。根据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我们在对时军锋进行正常的讯问、笔录后,移交平顶山市公安部门。”

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时建锋骗免368万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一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2011年7月15日,经历了半年沉寂,震惊全国的河南368万元“天价逃费案”又有新进展。该案已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并移交至鲁山县检察院。时家兄弟仍然被诉诈骗罪,并新添了一项妨害作证罪。对此,投案的时军锋深表失望。半年来,时家人从未与被羁押的两兄弟见过面。两人的辩护律师表示,曾在今年1月投案的时军锋,并未被认定为自首情节。案件移交至基层检察院,标志着二人刑期减轻,但二人仍面临着10~15年的刑期。

写悔过书

在鲁山看守所的弟弟时军锋突然写了一份长达17页的悔过书,承认自己有罪。时军锋的悔过书前14页回忆了如何与武警某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合作挂军牌搞运输,最后3页则总结了自己的认识。他说,自己一直没有想过挂军牌是犯法的事情,车被扣后,也想着顶多被罚款,从没想过这个案子会是刑事案件。他写道:“因不懂法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很后悔,真的很后悔,如果能回到过去,打死我也不会再挂假车牌省过路费了”。

时军锋写到,二哥时建锋在沙场,不是合伙人,也不是共同经营。二哥为自己顶罪也是无心之错,因为2009年1月1日晚,运输车被扣,在总队扣车大院值班室登记时,写的是时建锋的名字,后来就一错再错。张新田和李金良也劝说他,就让二哥顶罪,方便他在外边“活动”将二哥“捞出来”。

时军锋在悔过书里表示甘愿认罪,但对鲁山检察院没有认定自首表示不解。他在悔过书里强调,这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希望政府能够原谅他。

异地申请

时军锋在与王永杰沟通之后,签署了异地管辖申请书。“让他们自己纠正自己太难了。”他希望最后能够到郑州审理。退一万步,不能实现异地审理的话,时军锋也希望之前办理过该案的检察官、法官能够回避。

在法律程序上,王永杰认为不应该由鲁山法院审理,原因是担忧一审由鲁山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将再次回到平顶山法院,而平顶山法院当时是以无期徒刑重判了时建锋。王永杰预测,一旦时建锋、时军锋一审在鲁山法院被判有罪,他二人几乎难有二审救济的机会,法律规定的二审上诉权利被变相剥夺。王永杰律师向鲁山检察院提出过异议,但未被采纳。

已被起诉

2011年9月20日,“天价过路费案”被告时军锋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透露,在经过了长达9个多月的侦查、审查起诉之后,天价过路费案终于由鲁山检察院起诉至鲁山法院。公安机关在重审阶段追加的妨害作证罪,没有出现在起诉书上。

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对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将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电视直播。还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友来参加旁听。还准备采取群众代表或者陪审团形式进行陪审,借助各种力量和我们的法官一起来实现案件的公正审判”。

指控缩水

2011年12月,被告时军锋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收到鲁山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里说明,将时建峰、时军锋两兄弟的案子合并审理。而起诉书里指控的案情与之前并无变化,但是指控犯罪的数额与原审的数额有了巨大变化。原审的指控数额是368万,而起诉书的数额变成了49.23万。王永杰律师表示,鲁山公安局为了慎重起见,曾经重新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兄弟俩偷逃的过路费的总额,最后的数字是361.9万,与原审指控的数额相差近6万。

开庭审理

被告认罪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定于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开庭。被告人时军锋承认有罪,并坦白曾对媒体撒谎。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哥哥时建锋称“差不多”,“我不懂法,也不知犯啥罪,肯定犯错了”。他还说,是部队人士找到他办武警车牌逃过路费,并承诺即使被查也能摆平。弟弟时军锋承认有罪,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准确。他还坦白曾对央视等媒体撒谎。

宣判罪行

2011年12月15日12点50分,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当庭判决,被告人时军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罚金1万。两人均表示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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