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旭峰,男,汉族,湖南双峰人,1966年5月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文名彭旭峰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05
籍贯湖南双峰
民族汉族
国籍中国
最高学历研究生
人物经历
曾任长沙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2]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彭旭峰不再担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7年3月,任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涉嫌犯罪涉嫌受贿、洗钱罪。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外逃所持证照:E61485250、G34249990、PE0953250、PE0953161。持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护照:RE0049382,塞浦路斯护照:K00328150。可能居住地: Slate Dr,Chino Hills,CA, the United States。
一审宣判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8 922 38亿元、黄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塞浦路斯、新加坡、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等国家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50.0028万美元;对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贾斯语等人,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承租、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 925 885 6亿元和美元12万元。201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贾斯语将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4299.603 495万元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彭旭峰、贾斯语分别于2017年3月24日、3月10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实施了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了受贿、洗钱犯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外的有关财产属于二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湖南省、岳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1]
参考资料1.“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宣判————要闻—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用日期:2020-08-31)
2.刘义山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_新浪湖南_新浪网 · 新浪网(引用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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