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曾为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1]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简称市政府法制办
所属国家中国
职能调整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国强](https://p.xsw88.cn/allimg/komo/20231008xxx/k15206.png)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市政府系统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
(三)加强本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工作职责。
(四)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
将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的职能,交给有关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负责推进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情况。(三)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六)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统计工作。
(七)办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
(九)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
(十)负责市政府规章公布事项;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编纂工作;编辑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译本。
(十一)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活动。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内设6个处。
秘书处(人事处)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联络等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组织有关法制干部培训;负责本机关的党务、人事、外事、老干部、工会、后勤等工作。
法制一处负责发展计划、工业、商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外经贸、审计、税收、统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化、物价、粮食、乡镇企业、金融、海关、商检、烟草专卖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法制二处负责教育、科技、公安、国家安全、监察、民政、司法、保密、人事、机构编制、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体育、中医管理、档案、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法制三处负责民族宗教、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交通、环保、园林、外事、人防、邮政、电信等方面的法制工作。
监督指导处201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召开
(综合处)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执法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指导市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北京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办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复议处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的政府文件合法性与否进行审查;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负责对区县、市有关部门备案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研究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下属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工作职责:
承担市政府法制办信息化相关工作,建设和维护办公网络系统、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法规、规章数据库;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编纂及外文文本的编译工作;开展行政法制理论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关业务交流。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档案、安全保密、财务、会务等行政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科:承担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组织落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规划的相关任务;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办公网络系统、门户网站及法规、规章数据库的规划建设、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承担政府法制理论和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及相关业务交流,负责研究课题的管理;组织编译、审定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外文文本及汇编编辑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科:承办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及市政府法制办的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负责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政府规章自由索取工作;负责编辑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及《法治政府建设》;联系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办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1.北京第二批20个新组建机构挂牌 这些看点不容错过 · 新京报-新浪新闻(引用日期:2022-08-01)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