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意义与终结(宗教的意义与终结)

由网友(爷、过爷自己的生活)分享简介:正在那部著述中,史姑娘考查了“宗学”那1术语和各类详细的宗学名称的庞大的汗青演变历程。坎特韦我·史姑娘的修议是,咱们该当评论辩论两种差别的其实;对于此他别离称做“崇奉”以及“乏积的传统”——它们别离是人的宗学糊口的内涵的以及外正在的方面。做为有别于内涵的小我私家崇奉的“乏积的传统”,是1种至关差别的答题范畴,此中汗青正在差别水平上老是未...

在这部著作中,史密斯考察了“宗教”这一术语以及各种具体的宗教名称的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坎特韦尔·史密斯的建议是,我们应当谈论两种不同的实在;对此他分别称作“信仰”和“累积的传统”——它们分别是人的宗教生活的内在的和外在的方面。作为有别于内在的个人信仰的“累积的传统”,是一种相当不同的问题领域,其中历史在不同程度上总是未可预断的。

中文名

宗教的意义与终结

外文名

The Meaning And End of Religion

作者

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

版次

第1版

ISBN

7300065236

页数

427页

定价

38.00元

出版时间

2005年6月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译者

董江阳

字数

410千字

作者简介

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宗教的意义与终结

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是美国哈佛大学“比较宗教史”专业荣誉退休教授。早年曾任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伊斯兰研究所主任及比较宗教学教授,后转赴美国哈佛大学任教。在哈佛大学曾担任“世界宗教研究中心”与“宗教研究委员会”主任达九年之久。史密斯博士一生著作甚丰,其中包括《现代历史中的伊斯兰》(1957)、《宗教真理问题》(1967)、《信念与历史》(1979)、《信仰与信念》(1979)、《走向一种世界神学》(1981)、《宗教多样性》(1982)、《何为圣经?》(1993)等。

内容简介

本书从范畴与观念发展演化史的角度,考察了人类迄今几乎一切高级文明形式有关各自宗教生活的名称、指涉、术语、范畴、观念与自我理解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与关联。作者指出要真正描述和理解在人类宗教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就应当放弃使用不论是一般意义上还是个体意义上的“宗教”这一概念,而代之以“累积的传统”与“个人的信仰”这两上独立的概念。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西方的“宗教”

第三章 其他的文化,“诸宗教”

第四章 伊斯兰的特殊个案

第五章 这个概念充分吗?

第六章 累积的传统

第七章 信仰

第八章 结论

索引

后记

中文版序言

1989年5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和中央民族大学的邀请下,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1916-2000)偕其夫人缪里尔·斯特拉瑟斯·史密斯(Muriel Struthers Smith)访问了北京。这是史密斯的第一次中国之行,而对其夫人——一位医生的女儿——缪里尔来说,则是第一次返回到她出生并成长于斯的故土——她一直到念大学时才返回了加拿大并在那里获得了她的医学学位。鉴于这种家庭渊源,史密斯夫妇一直觉得同中国人民具有一种长久的友谊,这种友谊一直延续到了他们的孙辈,他们的孙子亚当·史密斯现今就在中国的西部教授英语。?

作为世界最优秀的伊斯兰教与比较宗教史研究的学者之一,史密斯于1989年在北京举行了有关现代伊斯兰特别是现代中国伊斯兰问题的演讲。那时,我正好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学课程。史密斯邀请我出席了他的演讲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做一点翻译工作。史密斯经常在一些细微难辨的新意义上来使用一些人们所熟知的术语,因而他想要确保他的听众能够领悟他头脑中所想要表达的那些意思。他的那次演讲在与会者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而他当时送给我的演讲手稿,如今也还仍旧保留在我的手上。每念及此,总是令人感慨万千。?

史密斯接受的是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训练,关注的是社会的利益,在观念与实践上奉行的是普世性信仰。他终生都是一位人道主义者,所深深眷注的是我们共有的人性。1941年,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威胁着欧洲之时,他被选派到了印度。在现属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市任教之际,史密斯萌发了对伊斯兰的热爱。1948年他从普林斯顿大学东方语言学系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其论文撰写的就是那些作为他的至交好友的穆斯林们的活生生的信仰。在1949年时值33岁之际,他被聘为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麦吉尔大学的“W.M.伯克斯比较宗教学教授”。在麦吉尔大学他创立了伊斯兰研究所并出任主任一职;他招收和聘任的师生中既有非穆斯林也有穆斯林,这在当时是极不寻常的。不过,史密斯所信守的以“理性的对话”作为我们真正了解对方的途径,在那时就已经是令人信服的了。?

1964年,史密斯教授被任命为哈佛大学“世界宗教研究中心”主任。由此,他变成了一位具有世界影响的宗教学术领袖。他为大学教学带来了他对信仰的全球性理解,他以“两种传统”(一种是探究者自己的传统,一种是探究者寻求理解并通过其而寻求被理解的那些人的传统)的方式开始对信仰进行探索,他对人文学科的相互作用和责任也有所洞见。他想要为所有的学生都提供一种对全球人类史的整体了解与把握。?

史密斯坚定地支持哈佛大学由来已久的不设立宗教研究系而是设立一个跨学科的“宗教研究委员会”的决定。而在比较宗教史哲学博士学位的学习课程中,包括至少精通一门外语兼通几门外语,以便从事学术研究。课程还要求学生有在国外的实地文化学习经验和对相关人文学科的训练。 ?

在那些岁月里,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初级和高级学者,包括穆斯林、印度教徒、佛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及无神论者等一同生活在该“中心”。他们在史密斯夫妇的监护下,一道分享着不同传统的食物、学习、研究和对话。在这个“中心”,他们组成了一个大家庭,相互倾听并鼓励着对方。信仰、理智训练以及多样性的传统在那里结合在了一起,这使得他们就像科学家对一切合理的方法保持着开放一样,对一切真理探索亦都保持着开放。?

史密斯于1989年5月在北京所做的演讲,根据他的生活与学术工作阐明了有关伊斯兰教理解方面的一些重要的主题,譬如(1)人类都是信仰者;(2)存在培育着信仰的一种全球性的传统的多样性;(3)信仰的诸传统之间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而在现时代,则有可能辨识出这种相互作用的完整的全球史,以至于我们能够明白我们都是这整个历史的继承者;(4)在诸传统交互作用的历史中存在着某些模式,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是共同的,也有许多是不同的——由此我们可以相互学习;(5)成为现代性的,既意味着认识到信仰的相互交织着的诸传统的累积的历史,也意味着有意识地或有目的地对此作出选择,即我们作为渴望和平、和谐地共同生活的人,应该如何参与到这种历史中去。对于史密斯而言,一种信仰性的生活,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那使得人成为人的东西。史密斯一再地强调,对于信仰,我们的抉择是重要的,并且是至关重要的。?

考虑到史密斯于1989年5月在北京的演讲所留下的令人难忘的记忆,如今,将他最主要的和最具有开拓性的著作《宗教的意义与终结》一书翻译成中文出版,就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在这部著作中,史密斯考察了“宗教”这一术语以及各种具体的宗教名称的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他指出,当今的“宗教”一词因理解的不同而具有多重的含义,其中有许多含义都是将人们导向了理解之外而不是理解之内。有鉴于此,史密斯提议抛开西方的“宗教”一词而采纳另外两个术语来指称人们通常所指称的东西,即信仰与传统。对中国读者而言,史密斯采用的“传统”这一概念极其类似于中文里的“教”这一术语的含义(教导;教导的传承学派)。?

根据史密斯的历史考察,信仰在成千上万年的文明里——事实上是从人类最初一直到当前——具有一种共同的人类的经验。培育着信仰的诸传统具有将人们团结在社团之中的功用。即使人或人的团体将信仰的诸传统误用于在人类大家庭里制造分裂和隔阂,那也不应该因此就放弃了信仰本身的教化,亦同样不应放弃信仰本身在人类大家庭里的教化和维系作用。如果人们彼此能够有很好的了解,那么信仰诸传统的人们与团体也同样能够有很好的和平共处。在人类的友谊中,我们发现我们共同的人性、我们共同的信仰生活是有各种各样的表达形式的。就此而言,信仰诸传统的多样性为我们面对未来的挑战提供了很好的资源。在当代“全球化”的时代里,“信仰”以及信仰经由诸传统所带来的教化,具有不容现代人忽视的重要意义。?

在所有这些描述中,史密斯对表达那一概念的每一个具体的术语和词语都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在每一章主体内容之外又都附有详尽无遗和大有助益的注释。事实上,该书有一半的篇幅都是注释。史密斯本人建议读者应当在先不阅读注释部分的情形下将本书的主体内容通读一遍,然后再连同注释一起阅读。将史密斯的这部附有大量注释的、论述细致入微的著作翻译成中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谁能出色地完成它呢?1999年底,何光沪教授询问学生董江阳是否能够接受这一令人望而生畏的工作。董博士接受了这项任务,我们许多人都应感谢他所付出的勤奋而出色的努力。董博士前后为此付出了数年的才华、智慧和精力,他的译文是详尽的、易读的和准确的。由于董博士的努力,史密斯对我们人类统一体的入木三分的深刻洞察与领悟,如今可以为中国的读者所了解和接受了。事实上,我发现董博士的译文令人耳目一新,透过这个中文译本,史密斯的观点甚至显得更加清晰和令人信服了。?

欧迪安(Diane.B.Obenchain,Ph.D.)?

哈佛大学“比较宗教史”哲学博士?

2003年11月写于耶鲁大学神学院

序言

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的《宗教的意义与终结》已经变成了现代宗教研究的一部经典著作。这样一部著作应当能够让研究者和一般公众持续不断地得到它,因而它现今的重新发行肯定会受到热烈地欢迎。尽管我不能为这本书本身再增添什么,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来指出,它对我们现今的那些最热烈的探讨和争论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本书的新颖独到之处就在于它能够使我们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理解宗教现象。因为坎特韦尔·史密斯使我们意识到了那由我们自己的文化所形成的,并透过它来观察宗教生活的理智性的“眼镜”;他要求我们在不戴这副“眼镜”的情况下,来尝试着重新观察这一切。正如知识社会学中的近期研究所强调的,我们观察理解世界的方式,深深地受到了我们借以选择、聚集、组织这众多事物的那些概念的影响,而这些概念则能够帮助我们在它们当中辨识出一种我们的语言能够表达的具有内在连贯性的意义。坎特韦尔·史密斯在本书中指出,我们今天习惯性地透过其来观察人的宗教生活的那种“框架”“grid”),并不代表那惟一的,或者按他的判断来说是最有效的认识和理解这一实在领域的方式。?

坎特韦尔·史密斯所提议的那种概念与认识上的转变,其实际的重要性在于,它避免了由陈旧的思维和理解方式所制造的一系列难以处理的问题。他请求我们所抛弃的那些“眼镜”,正是那些我们透过其而将人类的宗教生活看作是划分成了一系列“神学与历史之复合体”的东西;这些复合体分别被称为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锡克教、琐罗亚斯特教、儒教、神道教、道教等。对于任何一个在西方理智传统中成长起来的,并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宗教世界的人来说,成为一个宗教徒,很明显地就是意味着隶属于这些相互排他性团体中的这一个或那一个团体,而这每一个团体又都是奠基于它自己专有的福音或信仰体系之上的。若以此为出发点,对一个宗教徒来说,那核心性的问题将不可避免地会是:哪一种是真的,或最真的宗教??

对于基督徒来说,基督教就是真正的宗教,而其他的宗教充其量在程度上都是不那么真实的宗教;这一直都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这种提供了最初的认识上的“框架”的自明之理,已经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使得基督教宗教神学无可救药地陷于其中的混乱与困惑。如果神是全人类的神,那么为何真正的宗教以及企近神的正确方式,会局限在人类历史的一个单一的脉流之中,以至于它无法为从最初直到如今那生生死死数以亿万计的绝大多数人所利用呢?如果神是一切人的创造主和慈父,那么神会把真正的宗教只提供给一个被拣选的少数派团体吗?为何,在神的佑护看顾(providence)下,人类的宗教生活会采取历史所显示给我们的那种多元化的形式呢??

现行的神学理论由于主张“其他信仰”的虔敬者,也许具有含蓄的或不明确的信仰,也许可以被看作是“匿名的基督徒”,也许是以在世界诸宗教中可以利用的那种“普通的”方式——以区别于在基督教会中所获得的“超常的”方式——接受了救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但并不是回答了这些问题。这些理论,其作用只能是掩饰而不是解决,因为究其实,它们只是为虔敬的非基督徒信仰者提供了一个暂时的过渡身份,以使他们最终,在今生或来世,能够与基督完全相遇并进而成为完完全全的基督的门徒。因而最初的问题就再一次浮现出来了:那为一切人所有的慈爱的天父,为何将一些人(那些出生在基督教领土上的人)看作是头等子民,而将另外一些人(那些出生在非基督教领土上的人)看作是次等子民?对此仅仅回答说是《圣经》(“Bible”)宣告了这一点,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关于《圣经》本身也存在着类似的难题。它果真包含着神关于过去、现在和未来整个人类的决定性的和排他性的话语吗?抑或,它果真是由诸传统中那属于某一种传统的,而且还是写就于世界普世性问题出现之前的“圣经”(“scripture”)所构成的吗?

坎特韦尔·史密斯的研究具有逐步消解这种问题疑团的效果。他提出了充足的历史证据以表明,作为对应于诸意识形态性的社团的“诸宗教”概念,只是一种近现代的发明而已,它是近两百年来由西方国家向世界其他地区所输出的一种东西,它使得世界各地具有信仰的男女们相信他们自己属于一个相对于其他社团而言是提供排他性救赎的社团中的成员。史密斯表明,一种宗教之作为体现在一个有界限性的社团之中的特定的信仰体系,这样一种观念在近现代以前是不为人们所知的(除了在基督教时代开始之际曾有过这样的早期征兆或轮廓之外——正如他所注意到的)。不论是印度人的古典梵文经卷,还是大乘佛教的经文,上座部佛教的巴利文典籍,古埃及的经卷,中国古代的典籍,犹太人《圣经》的希伯来语文本、《新约》的希腊语文本,都没有一个可以表示我们现代的“宗教”或“诸宗教”概念的词语。

这些文献提到了诸如信仰、顺从与不顺从、虔敬、崇拜、真理、道一类的活生生的东西,但没有提到作为社团性地体现出来的信仰体系的宗教。在欧洲传统中,拉丁词语“religio”也不是意味着我们现代意义上的“一种宗教”的意思。圣奥古斯丁著述的题目“De Vera Religione”不应被翻译成“论真正的宗教”(即,那对立于其他宗教的基督教),而应被翻译成“论真正的宗教性”或“论真正的虔敬”。这一点即使是在时隔千年以后也还是如此。当茨温利(Zwingli)写下他的著作“?De Vera et Falsa Religione?”的时候,其论述的主题不是作为那对立于诸虚假宗教而属于真正宗教的基督教,而是真正的或虚假的“?religio?”,即基督徒的“虔敬”。同样地,加尔文(Calvin)的巨著“?Christianae Religionis Institutio?”也不应当被翻译成“基督宗教原理”,而应当译作“基督徒虔敬的基础”或“基督徒虔敬的结构”。一直到后来,即在伟大的宗教改革者们的炽热的、火山爆发般的经验与思想冷却凝结成为17世纪抽象的神学争论之后,作为教义体系的“一种宗教”的观念才真正得以形成。它很快地就被附加上了那信奉和持守这些教义的人的群体这样一种思想,以至于到18世纪以前,作为体现在相互排他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社团中的,作为信仰的可选择性的诸体系的这样一种有关“诸宗教”的理解已经被接受了。19世纪则为它附加上了历史的维度,将如今被称为伊斯兰教、印度教、基督教、佛教等的现象理解成为一些复杂的有机体,而这每一个有机体又都有着它自己漫长的历史——19、20世纪的学术研究已经以日甚一日的详尽精微性对其作出了追溯与探究。坎特韦尔·史密斯以其明晰性和博学性,全面系统地描述了近现代西方诸宗教概念的这种发展历程;在本书正文之后那为数众多的、且大多都是长长的注释中,还可以发现许多额外的引人入胜的细节或详情。这种历史表明了,那某种形容词性的东西,或人对神圣者的回应与关联的某种属性,是如何在西方的思想与语言中,被凝结成了某种名词性的东西,或被认定是彼此对立的实体的——这些实体被认为就是基督教、印度教以及其他各种宗教。? 作为这个历史图景中的一部分,西方世界的基督徒们常常不得不为诸宗教发明一些名称,并希望从它们那里来皈依世界上其他的人。例如,“印度教”和“佛教”,就是西方人为那些印度人的宗教生活和那些深受佛陀影响的人的生活方式所发明的名称。同样地,西方的旅行者也往往会由于发现在中国一个人可能同时“隶属于”三种不同的宗教即“儒释道”而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只是慢慢地才明白,中国人并非是透过西方人的“眼镜”而把它们看作是三种可选择性的宗教,而是把它们看作是中国连续不断的宗教生活之内的,某种更类似于三种互相渗透性的力量领域一类的东西。?

伊斯兰的特殊案例,构成了这种论点的一个部分性的例外情形。作为一位重要的伊斯兰研究专家的坎特韦尔·史密斯对此有着特别的兴趣,并在单独的一章里对它作出了详尽的探讨。

史密斯发现,除了伊斯兰之外,诸宗教最初往往都是由对手在一种斗争冲突的气氛中赋予了其以名称并被当作了独立的实体的。不过,有证据表明,在东方人中,他们并没有自发地将一种有其自己的名称的宗教概念应用于他们自己的信仰;亦有证据表明,在西方,以这种方式来对待基督教传统,也只是肇始于近现代的怀疑论和不信仰思潮兴起之际。?

在当代的学术研究中,诸宗教的具体化(reification)获得了越来越少的支持和赞同。经过缜密的研究可以发现,宗教生活与传统的各种脉流,由于其本身是极其多样性的,是极其丰富多彩的,也是极其易于受历史变迁之影响的,因而也就无法按照某种持久不变的本质来对它们作出有益的描述。如果设想在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些可以称之为基督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等等这样的统一性的实体,那么这对那几乎是无限丰富与复杂的事实来说就不会是充分的。因而,坎特韦尔·史密斯建议我们如今应当放弃使用这种思考与言说的方式。?

随着被命名的诸宗教的这种发展,出现了作为一个一般性观念的宗教概念——在这其中,那些特定的宗教就是其特定的实例,并且有大量的学术思考与探究都被花在了界定其基本本质的努力上。而这里的困难在于,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来完成这一任务。这其中,定义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个自由抉择的事情。一些定义是根据信仰体系提出的,而另一些定义则是根据社会功能、心理因素、伦理立场和生活类型而提出的。其结果则是,有一些定义在诸宗教中包括进了佛教、儒教和道教在内,而其他的一些定义则排除了这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一些定义将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也看作是一种宗教,而另外一些定义则持有相反的见解。因而人们能够划定一个领域并规定这个,而且只有这个,能够被称为宗教;但这种程式却不可避免地是专断性的。而坎特韦尔·史密斯则主张,倘若放弃这样一种预设,即认定宗教是一种“事物”——有着其内在的、有待人们加以勘定的界限,将会是更为现实的和有益的。因为不仅不存在着什么可作为对应于社会-神学实体的宗教,而且也不存在着什么作为一种可界定性的实质的宗教。但是,如果我们不按照这些术语来思考,那么我们如何能够把握宗教的话语世界那形形色色的纷繁事实呢??

坎特韦尔·史密斯的建议是,我们应当谈论两种不同的实在;对此他分别称作“信仰”和“累积的传统”——它们分别是人的宗教生活的内在的和外在的方面。他所称为信仰(虽然这个词语同时具有无用的和正当的含义,但很难再发现比它更合适的词语了)的东西,是一个个体,或者许多个个体,与神圣的超验者的关系;无论后者被看作是人格性的还是非人格性的,是单一的还是众多的,是道德性的还是非道德性的,是宽厚的还是苛求的。这种意义上的信仰包括有宗教经验、对神圣既敬又畏的意识、爱与敬畏的宗教情感、希望与恐惧、崇拜的意向以及愿意事奉于更高的实在与价值的意愿。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种经验性的关系中,对那更伟大的(也许还是无限伟大的)和神秘性的实在——在英语中我们称之为神——的一种直接的、内在的、个人的、活生生的和“生存性的”参与。

在把信仰的这种内在生活看作是人与神的关系中人的一端之时,用宗教语言来说,人们也就当然具有了这样的先期预设,即信仰的那被设定的神圣对象或客体这一实在。这种预设究竟是正当的还是虚幻的也就成了有关宗教的一个核心问题。信仰是对一种真正的超验实在的回应吗?抑或,它只是由我们的希望与恐惧所导致的人的意识的一种调整,以补偿我们在经济或政治上的身份与地位,或者使我们在死亡的最终边缘之前得以获得勇气?这些都是真正的和开放的问题,它们并没有被“信仰”一词的使用所误导。正相反,它具有在整个宗教范围内确定出那极成问题的领域的优势,而且具有将它与坎特韦尔·史密斯称为“累积的传统”这一历史领域区分开来的长处。因此,这种区分可以被无神论思想家、不可知论思想家和宗教思想家共同接受和利用。?

作为有别于内在的个人信仰的“累积的传统”,是一种相当不同的问题领域,其中历史在不同程度上总是未可预断的。由于累积的宗教传统处在历史学家的研究范围之内,所以不论历史学家是否具有什么宗教信仰,它们对于历史学家来说都是同等或同样可资利用的。它们构成了信仰生活在其中曾经和正在得以表达的文化框架、某一特定社团的组织体制、惯例和律法、信条、教义以及神学体系。正是在这样的一种传统中才出现了信仰,尽管传统本身在信仰生活的交互影响下照例是易于变化的——有时是革命性的,但通常都是非常缓慢的。?

这里存在着一个重要的论点,对此我可能会有别于坎特韦尔·史密斯。我把信条和神学列在了累积的传统的诸因素之中,而坎特韦尔·史密斯则在其论信仰的一章中把它们看成信仰的理智性表达而予以了探讨。而另一方面,他也说道,“神学是传统的一部分,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原著185页)。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能对第一序列的语言与第二序列的语言作出哲学上的区分。第一序列的宗教语言,就像我们在祷告、预言和宣道之中,就像我们在救主面前对罪的忏悔和对爱、喜乐与敬畏的自发性的表达之中所看到的那样,是对信仰的表达。而另一方面,神学语言则是第二序列的语言,它将信仰的第一序列的表达看作是在系统理论中予以阐释的素材。我认为,就算这个论点事实上有别于坎特韦尔·史密斯的看法,那也会与之相去不远。?

坎特韦尔·史密斯将“宗教”“破解”为人的活生生的信仰与信仰发生于其中的累积的传统,这所产生的一个颇有价值的后果就是,使人们能够更易于看清和接受这些传统变易不居的、多种多样的历史特征。每一个可以辨识的传统,在漫长的岁月里事实上都已经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而每一个传统,又仍正在以有时是可以预测的但大多时候都是不可预测的方式经历着变化。譬如,基督教传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已产生了极其丰富多样的差异性。事实上,今日出生于比如说纽约的基督徒所面临的这一传统的状况,很有可能会让一个出生于公元2世纪的罗马的基督徒感到面目皆非。这种鲜明的差别也同样存在于乔答摩涅*1后的那个世纪的印度的佛教传统与比如说在当今日本的佛教传统之间;或者在写作了《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之前与之后的印度人的传统之间;或者在先知时代的阿拉伯半岛的穆斯林传统与今日西非苏非派教团的穆斯林传统之间;或者在戈宾德·辛格(Gobind Singh)之前与之后的锡克教传统之间——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所以,坎特韦尔·史密斯这一重新概念化的尝试,其主要的影响在于:(1)使我们从诸宗教是对应于社会-神学诸实体的观念中解脱了出来,也同样使我们从像“诸宗教中哪一种是真正的宗教?”这一无益或无用的问题中解脱了出来;(2)确定了那在宗教上是最为重要的,同时在哲学上也是最为难以处理的,内在的、个人的信仰与经验这一领域;(3)使得对于累积的传统的研究从铁板一块的幻觉中解脱了出来,并因而允许那丰富详尽的多样性——不仅是在诸传统之间的而且也是在每一个传统内部的——能够自如地彰显出来。这三大结果中的前两种还进一步开启了关于,譬如说,信仰、真理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这样重大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在坎特韦尔·史密斯的其他著作中已有论述——尤其是他的《宗教真理问题》(Questions of Religious Truth,1967)、《信念与历史》(Belief and History,1977)、《信仰与信念》(Faith and Belief,1979)和《走向一种世界神学》(Towards a World Theology,1981)。?

在其所提议的范畴的这种转换中,坎特韦尔·史密斯实际上是巩固了这几十年来在对世界各民族宗教生活的学术探究中所取得的各种进展。对于我们在术语上的尽早转换与变革,他也许是显得过于乐观。这样的转换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本书的影响以及其核心性的论题已然可见之于一系列不同的领域之中,这些领域常常是过于独立的发展而很少会受到同一部著作的影响;这也许尤其适用于那些较为年轻的著述者的情形,包括宗教哲学家、宗教以及特定传统的历史学家、基督教与犹太教神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以及亚洲信仰社团——佛教徒的,印度人的,穆斯林的,等等——中的现代思想家。然而即使是我们不得不继续说到各种被命名的宗教和一般的宗教——因为这些术语在各种文献中具有如此深的根基——但凡是受到了《宗教的意义与终结》一书影响的人,当他在这么做的时候,都不可能不对语言所常有的根深蒂固的误导性保持一种敏锐的意识。我们或许可以预期,如今正在经历着的这些变化在未来将会变成普遍性的,而宗教的存在也将被视为存在于它的“信仰”的内在生活之中和各种“累积的传统”的外在生活之中。?

约翰·希克

评价

任何想要探究那隐含在世界各种宗教传统之下的宗教实在之本质的人,都将发现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的著述是学识渊博的、饶有意味的和富有启发性的。

——美国芝加哥大学 约瑟夫·基塔噶瓦

《宗教的意义与终结》是宗教研究的一部经典著作。就像他惯常所做的那样,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在审查那属于他所考虑的资料范围内的内容广博的历史与哲学信息之时,运用了一丝不苟、细致入微的审慎的思索、其结果则是对宗教传统与人的信仰的一种深思熟虑的、卓有成效的和富有挑战性的探索。

——美国赖斯大学 乔治·鲁普

本书的原创性就在于它使我们能够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理解宗教现象。因为坎特韦尔·史密斯我们意识到了那由我们自己的文化所形成的,并透过它来观察宗教生活的理智性的“眼镜”的情况下,来尝试着重新观察这一切。

——美国克莱尔蒙特研究生院 约翰·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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