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理事会(2023最新北极理事会百科介绍)

由网友(无人问及殇情)分享简介: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又译为北极议会、北极委员会、北极协会。北极理事会是由美国、添拿大、俄罗斯以及北欧5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炭岛)8个国土处于北极圈的国度构成的当局间服装论坛t.vhao.net,于一九九六年九月正在添拿大渥太华建立,是1个低条理国际服装论坛t.vhao.net,存眷临近北极的当局以及当地人所面临的答题。其宗旨是掩护北极地域的...

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又译为北极议会、北极委员会、北极协会。北极理事会是由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和北欧五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八个领土处于北极圈的国家组成的政府间论坛,于1996年9月在加拿大渥太华成立,是一个高层次国际论坛,关注邻近北极的政府和本地人所面对的问题。其宗旨是保护北极地区的环境,促进该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持续发展。理事会主席一职由八个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2013年5月15日,意大利、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成为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1]

中文名

北极理事会

目的

关注邻近北极的政府和本地人问题

主席

由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

成立时间

1996年9月

外文名

ARCTIC COUNCIL

宗旨

保护北极环境、促进持续发展

成员

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北欧五国

成立地点

加拿大渥太华

介绍

北极理事会的介绍

保护北极地区的环境,促进该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持续发展。

成员

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冰岛。

制度

北极理事会成员国外长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

特点

首先,北极理事会的成立提升了北极治理的机制化程度,尽管北极理事会还是秉承《北极环境保护战略》以宣言的形式而非国际条约的形式成立,但北极理事会作为一个国际实体(international entity),在协调北极八国就共同关切议题采取行动以及促进北极地区的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北极环境保护战略》无可比拟的作用。

其次,在北极理事会中,北极地区的原住民组织的地位得到较大提升。在北极理事会框架下,依据《渥太华宣言》之规定,北极地区的原住民组织在北极理事会中被赋予了永久参与方的地位,永久参与方可以参与理事会的所有活动和讨论,理事会的任何决议应事先咨询其意见;虽然永久参与方没有正式的投票权,但这一变化就使得原住民的诉求将在理事会的决策中得到更为充分的考虑。[1]

发展历史

1989年9月,根据芬兰政府的提议,北极八国(美国、加拿大、苏联、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冰岛)派出代表召开了第一届“北极环境保护协商会议”,共同探讨通过国际合作来保护北极环境。

1991年6月,八国在芬兰罗瓦涅米签署《北极环境保护宣言》,在这一过程中,芬兰政府发挥了积极的撮合作用。罗瓦涅米宣言的签署,引出了保护北极环境的系列行动一一北极环境保护战略(AEPS),该战略提出,北极地区的环境问题需要广泛的合作,建议成员国在北极各种污染数据方面实现共享,共同采取进一步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流动,减少北极环境污染的消极作用。宣言提出将周期性召开会议,评价计划进度,交流信息。《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工作职能通过其设立的四个工作组履行,分别是北极监测与评估工作组(AMAP)、北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PAME)、北极动植物保护工作组(CAFF)和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和反应工作组(EPPR)。

1996年9月16日北极八国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会议,宣布成立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并随后将“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所有工作也纳入其中。[1]

理事会组成

北极理事会的成员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冰岛。2004年,俄罗斯代表担任北极理事会的主席。2013年,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1]

六个北极本地社群代表在北极理事会中有永久参与的议席。这些代表包括阿留国际协会、北极阿撒巴斯卡议会、哥威迅国际议会、伊努伊特北极圈会议,俄罗斯北方土著人民协会和萨米理事会。

主席国

主席一职由八个成员国家每两年轮流担任。

第一任主席国(1996年-1998年)加拿大;

第二任主席国(1998年-2000年)美国;

第三任主席国(2000年-2002年)芬兰;

第四任主席国(2002年-2004年)冰岛;

第五任主席国(2004年-2006年)俄罗斯;

第六任主席国(2006年-2008年)挪威;

第七任主席国(2009年-2011年)丹麦;

第八任主席国(2011年-2013年)瑞典。

观察成员

永久观察员

北极理事会设有永久观察员,包括六个非北极国家: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和波兰;

国际组织:北极议会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红十字会、北欧理事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非政府组织:世界驯鹿人协会、北极大学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北极规划小组。

正式观察员

2013年5月15日中国、印度、意大利、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成为理事会正式观察员。

正式观察员国虽没有在理事会的表决权,但自动享有参与理事会的权利,同时拥有发言权,项目提议权。

特殊观察员和永久观察员的分别是,永久观察员会自动获邀出席所有会议(虽然它们未必会全部参与),特殊观察员出席每一次会议都需要批准(虽然批准已属例行形式)。

此外,北极理事会还有一些正式认可的观察员,譬如六个非北极国家-法国、德国、荷兰、波兰、西班牙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几个国际组织如:北极议会人、世界自然保育联盟(IUCN)、国际红十字会、北欧理事会、北方论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如:世界驯鹿人协会、北极大学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北极规划小组。

会议制度

北极理事会差不多每六个月在主席国家内某个地点召开一次资深北极官员会议。资深北极官员是八个成员国的高层代表,有时是领事或资深外交官。六名永久议席代表及认可观察员会同时出席。

当两年任期快要结束,主席召开部长级会议,正是北极理事会在整个时期的工作高峰期。八个成员国的外交部长、北方事务部长或环境部长都会出席。每次部长级会议都有以当地城市为名的宣言。这份宣言涵盖了主要议题包括气候改变、持续发展、北极监督和评估、永久生物污染物及其他北极中的致污物,还有五个工作小组的工作。2006年的部长级会议会在俄罗斯萨列哈尔德(Salekhard)举行,俄罗斯在2006年10月26日宣布《萨列哈尔德宣言》。研究指出北极区的硫磺污染来自俄罗斯金属精炼工厂和遥远南方的工业。

每一任的主席国负责设立一个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全面统筹议会活动,譬如组织半年一次的会议、管理议会网站、分发有关议会的报告和文件。大部分成员国都有常设秘书处,但这个构思常常被美国否决。

工作计划

北极理事会的实际工作是由辖下的五个工作小组负责。他们共有三个规划和行动计划:

工作小组

北极监督和评估计划(AMAP)

北极动植物保育(CAFF)

紧急、预防、准备和反应(EPPR)

保护北极海洋环境(PAME)

永续发展工作组(SDWG)

规划和行动计划

北极气候冲击评估

北极人类发展报告

北极议会对于减少北极污染的行动计划 (ACAP)

防止陆地活动污染北极海洋环境的地区性规划

北极搜救协定

第七届北极理事会外长会议于2011年5月12日在丹麦格陵兰岛首府努克举行,与会国家外长签署了北极理事会成立15年以来的首个正式协议《北极搜救协定》,就各成员国承担的北极地区搜救区域和责任进行了规划。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它是北极理事会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会议的主题是北极地区的环境问题,并就未来开发北极石油、矿产、渔业和航运资源的合作与协调进行了商讨。在会议上公布的主要环境研究结果显示,气候变化对北极环境影响比以前所了解的要更为深刻,黑碳(煤烟)、臭氧和甲烷对北极地区变暖的影响高达40%。

基律纳会议

2013年5月15日,北极理事会8国外长在瑞典基律纳举行会晤,讨论是否接纳中国、韩国以及欧盟等14个实体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从而使它们在决定北极未来方面拥有发言权等问题。[2]

据悉,8个成员国一致作出决定,同意中国等国加入理事会,成为正式观察员。

重大意义

2013年5月14日的俄罗斯《生意人报》发表《俄罗斯要控制北极圈范围》一文。文中援引俄外交部消息人士的话说,此次北极理事会外长会议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将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北极的未来。另一位俄外交官称:“此次会议对俄罗斯具有十分重大的地缘战略意义”。

据《生意人报》透露,俄罗斯将努力说服北极理事会其他成员国,对欧盟、中国、印度等非北极地区国家竖起“坚实的屏障”。[2]

文章称:“还在不久前,北极之争仅限于北极理事会成员国之间。现在已有更多的国家想参与这场争夺。但俄罗斯不想让新的玩家加入这场游戏。”

该报道透露,以俄外长拉夫罗夫为首的俄罗斯代表团将努力让北极理事会其他成员国相信,有必要在这个理事会中加入“观察员”,但不应给任何北极地区以外的国家以“永久观察员”地位。而且,这些“观察员国”的地位和权力也是十分有限的,即他们只能出席北极理事会的相关活动,但无法拥有对北极理事会所作决定的任何形式影响力。 与此同时,这些没有任何权利的“观察员国”还必须承认北极地区国家对北极的主权权利。

据悉,此次会议前,俄代表团要与其他理事会成员国进行双边沟通,积极推动俄版提议的最终通过。[2]

地缘竞争

作为冷战结束后的一项积极成果,1996年成立的北极理事会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包括美、俄在内的环北极8国在该地区进行实质性合作。

客观上讲,北极理事会在监测与评估北极环境、气候变化,促进原住民参与地区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它也存在着明显的先天性缺陷,如没有法律约束性的义务和规定、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国际组织、参加方的局限性、没有常设性的独立秘书处、没有机制性的资金来源,等等。[2]

北极以往只对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有吸引力。但自从2007年8月2日“北极-2007”探险队员在北极点海底插上俄罗斯国旗并放置装有写给后代的信的密封舱时起,北极的新一轮地缘政治争夺又被炒热,各方在北极地区举行的单边或多边军事演习此起彼伏。北极周边国家在各自北冰洋沿岸的军事部署也不断强化,且纷纷发誓要确保本国在北极地区的多种权利。

过去几年里,北极周边各国陆续出台本国的北极战略,谋划对北极地区科考活动并对本地区油气等能源区块进行勘探、开发,极力显示其在本地区的实际存在。与此同时,非北极地区国家对加入这场“北极争夺战”也兴趣大增。[2]

已有不少分析、评论认为关于北极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单靠所谓“北极国家”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更大范围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北极地区、北冰洋不可能只属于几个国家,而是要由全人类共享、共建、共治。对这样一个国际区域的开发,各国应形成一种合作机制,联合国要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因此,一个开放的北极理事会可为北极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契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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