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清(1918年11月-2007年8月31日),男,江西吉水人,193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4月重新入团),1932年6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委委员。1983年6月、1988年4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六届、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7年8月31日在北京逝世。[1][2]
中文名李水清
性别男
民族汉族
逝世日期2007年8月31日
出生地江西吉水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18年11月
人物生平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营政治教导员,参加了平型关战斗。1939年4月,任冀察热挺进军第三十二团总支书记。
1940年3月,任挺进军第三十三团(后改七团)政治处主任。
1941年11月,任晋察冀七团政治委员。
1943年9月,任晋察冀军区第十一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任晋察冀野战军冀察纵队七旅副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6月,任晋察冀野战军、华北军区第二纵队五旅政治委员。
1949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7军一九九师师长兼政治委员。
建国之后
1949年12月,任陆军第六十七军一九九师师长。
1951年,入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六十七军副军长兼一九九师师长。
1952年7月,在解放军军事学院速成系学习。
1955年3月,任陆军军长。
1968年1月,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968年4月起)。
1969年5月,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6月,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0年,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5年,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6月,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革委会主任、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8月,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
1977年8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9月,任第二炮兵司令员。11月,第二炮兵党委第一书记。[3]
是中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委委员。
1983年6月,当选为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88年4月,当选为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7年8月3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所获荣誉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二级国旗勋章和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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