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主任张辉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侨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区(市)侨务工作。
(三)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提供侨务信息,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加强侨务资源信息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授予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市经济顾问、荣誉市民和琴岛奖推荐人选的审核。
(五)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和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涉侨经济、引智引资、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六)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合法权益。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和华侨回国定居有关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负责联络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负责华文教育和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挂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议组织、档案、信息、保密、督查、财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监管及办公现代化、政务公开及涉侨突发事件的协调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修工作;负责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国外与港澳工作处(挂投诉协调处牌子)
负责海外侨情的调查研究;负责侨务资源信息库建设;承担对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邀请的重点海外侨界人士和市领导及重要团组涉侨出访的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侨务招才引智、招商引资、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协调涉侨经济维权、投诉等工作;承担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授予市经济顾问、荣誉市民、琴岛奖的人选推荐;承担市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侨商总会和市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的工作。
(三)宣传文教处
负责联络海外华侨华人传播媒体,宣传推介青岛;推动本市媒体与海外华侨华人主流媒体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海外文化交流活动,做好海外华侨、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涉侨活动的宣传和外派华文教师培训选拔工作;负责全市华文教育基地、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国内处
负责国内侨情的调查研究;负责监督检查侨务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服务工作;承办华侨、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和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工作;承办涉侨捐赠的备案、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2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机构领导
主任:张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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