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是一个机构,于1994年10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分管七县一区的税务工作。
中文名拉萨市国家税务局
所在地拉萨市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21日正
有关工作分管七县一区的税务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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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使拉萨市场也相对疲软,国税局按照“强化征管,堵塞漏洞,清收欠税,惩治腐败”十六字方针,狠抓税收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税收收入
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采取措施、克服困难、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9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人12300.03万元,比97年同期增加1974.8万元,增长19%,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
内设机构
目前,拉萨市国税局机关设有10个科、室、分局。分别是:办公室、税政科、征收管理科、发票管理科、计会统科、人事教育科、纪监室、直属征收局、稽查分局系统直属工会。
所获荣誉
几年来,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97年拉萨市国税局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1998年被椎为全区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市直属征收局征收大厅;
1997、1998两年连续被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1997、1998两年目标考核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在综合治理工作上,全局制定各种制度强化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
1996年获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在班子建设上,各级领导干部开拓进取、团结奋进、以身作则、廉政勤政,获得好评;
1997年,党组书记、局长陈文通同志被推荐为全国改革二十周年风云人物,副局长边巴顿珠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扎西平措
党委委员、副局长:德吉央宗
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旺堆
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次仁
党委委员、副局长:才丹康健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旦巴次仁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华登政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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