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沽盐场)是国有大型海盐生产企业,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场区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占地面积133平方公里,原盐产量101万吨,加工盐生产能力20万吨,盐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为11万吨,年销售收入3.2亿元。
公司名称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天津
占地面积133平方公里
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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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沽盐场)是国有独资重点海盐生产企业、国家定点食用盐生产业,位于长芦盐区中部,占地面积144平方公里,资产总额6.6亿元,从业人员6500人。
汉沽盐场前身曾名为“芦台场”。据史料记载,“芦台场”始建于公元九二五年(后唐同光三年),所产原盐白润透明,品质纯正,被誉为“芦台玉砂”,名列贡盐。
汉沽盐场原盐生产能力100万吨、加工盐生产能力25万吨、盐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为11万吨,2005年,工业总产值2.5亿元、增加值2.26亿元、销售收入3.4亿元、实现利税5500万元。
历史沿革
清康熙前历代,制盐工艺为“锅煎成盐”。
清康熙年间,制盐工艺由“锅煎成盐”改为“滩晒成盐”,并新增汉沽坨地、寨上坨地、营城坨地三处官坨储盐,储盐量达600余万包。清末场区有188副晒盐滩,盐工约1300人。民国时期场区滩田有所增加。至“七七事变”前,有盐滩223副,盐工约1540人。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在汉沽进行掠夺性开发并扶植私营滩 主开新滩135副,盐工人数达3500多人,原盐年产量最高时达42万吨。
抗战胜利时,国民党政府以“中国盐业公司”的名义接管了日伪时期所开新滩。1948年12月14日汉沽解放,长芦盐务管理局汉沽盐场管理处接管了国民党政府的芦台场署,接收了“中国盐业公司”。
1949年—1955年,称谓“汉沽盐场管理处”,隶属长芦盐务管理局。
1956年—1957年,称谓“长芦汉沽盐务局”,隶属食品工业部。
1958年—1965年,称谓“长芦汉沽盐场”,隶属河北省盐务管理局。
1969年—1977年,称谓“天津汉沽盐场”,隶属天津市一轻局。1977年,天津东风盐化厂并入。
1978年—1988年,称谓“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汉沽盐场”,隶属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
1985年—1995年,称谓“天津长芦汉沽盐场”,隶属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
1996年至今,称谓“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隶属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系列产品
海盐、粉碎洗涤盐、精制盐、肠衣盐、日晒盐、低钠盐、低钙镁盐、海利素、系列强化营养盐、精细工业氯、氯化钾、溴素、粒状及片状氯化镁、精制氯化钾、白色氯化镁、融雪剂等。
主要荣誉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奖、1988年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获奖证书、我场精制盐创天津市一流产品(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天津名牌产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运销部、企业发展部等。
领导班子
孟庆东:天津市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杜永和:天津市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李帧祥:天津市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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