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2023最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百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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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CHINA SECURITIES INVESTOR SERVICES CENTER,缩写ISC),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于2014年12月5日在上海注册成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成立,是中国证监会完善监管政策、丰富投资者保护体系、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资本市场迈向法治化、成熟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中文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中文简称

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服中心

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5日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总经理

徐明

外文名

China Securities InvestorServices Center

英文简称

ISC

注册地

上海

董事长

郭文英

管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一、简介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存在一定的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少、操作性不强,中小投资者权利行使和维护存在很多障碍。

党中央、国务院对投资者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形成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1]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意见》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出发,以投资者需求和合法权益保障为导向,针对长期以来投资者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了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是指导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直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落实《意见》提出的“完善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从顶层设计和中小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发,成立投服中心这一公益性维权和服务组织,专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二、宗旨

以中小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丰富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手段,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全心全意服务中小投资者,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法治与司法救济等软实力水平。

三、组织机构

投服中心为公司制法人单位。股东会是投服中心的权力机构。股东单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投服中心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股东会授予的权利。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董事长郭文英、副董事长徐明[3]、董事张冬科(上海证券交易所副理事长)、董事李鸣钟(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董事陆培怡(上海期货交易所总监级干部)、董事李海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董事范宇(中国结算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室为投服中心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与管理,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

四、职责定位

投服中心主要业务是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诉讼与支持诉讼、投资者教育等。具体包括: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服务;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法律等服务;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代表中小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4]

五、部门设置

投服中心内设10个部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行权事务部、纠纷调解部、维权事务部、投资者教育部、法律部、网络管理部、调查监测部、研究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负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统筹协调、财务核算与管理、公文流转、保密机要、新闻宣传、行政后勤、档案管理、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服务党委、纪委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协调团委、工会开展工作;负责纪律监督、党纪教育和廉政检查工作;开展线索核查,追究违纪主体责任;承办员工招聘、干部选聘、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

(三)行权事务部:负责公益性持有股票、基金、债券和期货等品种,以投资者身份,行使表决、提案、建议、质询等权利;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持股行权和维权。

(四)纠纷调解部:组织整合各方力量,构建中小投资者调解服务平台;依法制定调解工作规则和相关管理办法;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和解服务;协调相关各方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开展各辖区调解网点的管理、开展调解业务的培训;组织对调解员的管理考核;开展调解业务统计、研究和宣传交流;其他调解工作。

(五)维权事务部: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代理权征集服务;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支持;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股东身份提起诉讼;公益律师及专家的管理与服务。

(六)投资者教育部:负责向中小投资者开展“知权、行权、维权”宣传教育,普及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引导理性投资;负责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内容运维工作;负责中心投资者教育产品的开发工作;负责中心公众微信号的运营维护工作。

(七)法律部:负责中小投资者的投诉接待,向中小投资者提供专业解答、政策解读等日常咨询服务;中心内部法律事务等法律内核工作;法律顾问的聘请与管理工作;中心合规管理工作;中心内审工作。

(八)网络管理部: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的IT发展规划,牵头制定中心信息技术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制定中心技术系统管理制度、流程等;对中国投资者网站技术系统及中心其他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对中心的数据进行管理,提供中心内外部的数据服务。

(九)调查监测部:负责建设中小投资者状况监测平台,跟踪分析投资回报、信息披露、表决投票、侵害赔偿等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件,调查了解中小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中小投资者在维权合法权益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参与制定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政策制度。

(十)研究部:中心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为中心决策提供支持;中心业务相关专题研究;统筹全中心科研管理、图书出版及成果营销管理;投资者服务行业研究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六、大事记

1、2014年12月5日,投服中心在上海市注册成立。[5]

2、2015年5月15日,“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此次专项活动由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共同发起。[6]

3、2015年6月25日,投服中心、上海证监局与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签署《证券期货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双方就诉调对接等工作达成共识,标志着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7]

4、2015年9月15日,投服中心、上海证监局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双方就诉调对接等工作达成共识,标志着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8]

5、2015年11月12日,投服中心举行投教大讲堂讲座第一讲,投服中心“知权、行权、维权”投资者教育正式起航。[9]

6、2016年1月5日,投服中心与81家证券公司北京地区的327家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北京地区证券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在资本市场创新推出证券纠纷解决小额速调机制。[10]

7、2016年2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开展试点。[11]

8、2016年5月11日,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参加了柘中股份的股东大会,行使了股东的质询权、建议权和投票权,相关建议获得股东大会采纳。这是投服中心首次、也是资本市场首次持股行权活动。[12]

9、2016年5月31日,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参加了*ST恒立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质询权、建议权和投票权。这是投服中心首次在湖南试点区域参加股东大会。[13]

10、2016年6月9日,投服中心向三个试点辖区上市公司发出首份股东建议函。截至2016年12月26日,投服中心共收到177家上市公司回复函,标志着三个试点辖区177家上市公司全部表示采纳落实《意见》提出的相关措施。

11、2016年6月15日,投服中心首次赴广东,就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巨额财务资助等近期市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行使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和建议权。[14]

12、2016年6月24日,证监会召开持股行权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前期持股行权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试点工作。持股行权试点实施主体投服中心,持股行权试点地区上海、湖南和广东的证监局,证监会投保局、法律部、稽查局等部门以及沪深交易所、投保基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应邀与会指导。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席会议并讲话。[15]

13、2016年6月30日,投服中心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投服中心与全国律协合作机制的建立。[16]

14、2016年7月2日,投服中心针对市场热点——万科事件公开发声,呼吁各方关心中小投资者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17]

15、2016年7月5日,投服中心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京共同签署纠纷调解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中基协将基金投资领域的纠纷事项向投服中心移交,由后者向当事人提供专业、便捷、规范的调解服务。双方还将在共建专家调解员队伍、共享统计数据信息、纠纷监测联动等方面不断展开深入合作。

16、2016年7月14日,投服中心首次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狮头股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发声。

17、2016年7月25日,投服中心接受9名因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委托,将原实际控制人鲜言作为第一被告、其他7名负责任高管以及匹凸匹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正式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诉状,要求连带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这是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我国资本市场支持诉讼破冰。[18]

18、2016年8月15日,投服中心接受11名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造假上市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委托,将实际控制人陆企亭作为第一被告、康达新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证券支持诉讼首次涉及深交所上市公司。

19、2016年8月24日,针对慧球科技治理乱象,投服中心首次公开质询指出,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已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上市公司不应沦为个别人牟取不当利益的工具。此后又三次公开发声、两次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进一步推动慧球科技回归正常发展轨道,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19]

20、2016年9月6日,投服中心与福建证监局、福建证券期货业协会、福建上市公司协会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福建辖区两家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和华福证券以签署工作备忘录的形式自愿加入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小额裁决机制,小额速裁机制额度提升到3万元。[20]

21、2016年10月19日-20日,投服中心在上海举办首期全国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110名调解员及27家地方证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

22、2016年10月24日,投服中心与宁波证监局、证券、基金、上市公司协会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宁波辖区小额速裁机制额度提升到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投服中心与北京、陕西、湖南、福建、山东、宁波等6家地方证监局等单位签署证券期货纠纷小额裁决机制。[21]

23、2016年12月7日,投服中心与上海证券报合作的“权益360(知权、行权、维权)”投资者教育园地正式开园。专栏将通过“知识问答”、“案例剖析”、“业务活动”等板块,为投资者普及“知权、行权、维权”三方面内容。[17]

24、2016年12月8日,投服中心与广西证监局签署关于促进广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探索完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证券期货纠纷得到专业、公正、高效的解决。截至2016年12月底,投服中心共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及全国25个省市签署合作协议,承接各辖区、各市场纠纷,以上海、北京、陕西、四川、湖南、浙江等区域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全国性调解网络初步形成。[22]

25、2016年12月12日,投服中心召开持股行权评估座谈会,邀请社科院专家,上海局、广东局、湖南局、沪深交易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并就持股行权试点评估工作达成共识。向8家试点外派出机构发函,商请派出机构及其所辖上市公司出具评估材料。12月底,最终完成评估报告。[23]

26、2016年12月29日,投服中心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截至2016年底,投服中心成为上海市一中院、上海市二中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家法院特邀调解组织,逐步形成诉调对接网络,为调解工作提供支持。[24]

27、2017年1月8日,针对“ST慧球”的“1001议案”事件,投服中心围绕“董事会忠实勤勉的义务和操守何在”、“监事会如何履行监督职责”、“董秘如何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信息如何被泄露”等内容,在媒体公开发声,四问公司董监高。[25]

28、2017年1月20日,投服中心与贵州证监局、贵州证券业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贵州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合作协议,贵州辖区2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23家上市公司以签署工作备忘录的形式自愿加入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小额裁决机制。[26]

29、2017年1月23日,由投服中心代理的刘某等诉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鲜某等8名高管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及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联手以原告代理人身份出庭,该案为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27]

30、2017年2月15日,投服中心参加恒力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上市公司注入亏损资产的合理性、标的资产估值和发行股份的调价机制、业绩承诺与补偿等方面内容展开详细问询。[28]

31、2017年2月20日,投服中心举办“ST慧球”中小投资者座谈会,听取中小投资者、专家学者、律师、媒体记者的意见和建议。会上,来自上海、厦门的“ST慧球”中小投资者代表向投服中心呈送锦旗,宣读感谢信。[29]

32、2017年2月28日,投服中心与宁夏证监局、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宁夏上市公司协会共同签署关于促进宁夏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30]

33、2017年3月2日,投服中心与云南证监局、云南省证券业协会、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部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上市公司共同签署关于促进云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31]

34、2017年3月10日,投服中心联合湖南证监局在长沙召开持股行权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意见建议,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为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工作。湖南辖区22家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参加会议。[32]

35、2017年3月11日,投服中心在广州、长沙两地同时举办“3.15投资者服务在身边”大讲堂,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权益360·知权、行权、维权”主题教育活动。[33]

36、2017年3月16日,投服中心与海南证监局、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海南上市公司协会共同签署关于促进海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34]

37、2017年3月17日,投服中心启动第三例证券支持诉讼,支持中小投资者索赔上海绿新实际控制人,并刊发索赔公告。[35]

38、2017年3月21日,投服中心参加广安爱众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重组交易能否通过审核、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等方面展开详细问询。[36]

39、2017年3月27日,投服中心启动2017年集中行权活动,截至3月31日,先后参加了城投控股、塔牌集团、宝信软件、中安消、海顺新材、润欣科技、海利生物、二三四五、现代投资等9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9家公司表示接受投服中心的建议。[37]

40、2017年3月29日,投服中心与黑龙江证监局签署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38]

41、2017年3月30日,投服中心参加国旅联合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会上就国旅联合拟收购对象选择的合理性、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估值的公允性以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等方面展开问询。

42、2017年4月6日,投服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海顺新材、二三四五、润欣科技、海利生物、现代投资5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持续开展集中行权工作。

43、2017年4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股行权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范围。[39]

44、2017年4月20日,投服中心对岳阳兴长公司章程合规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合理性、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以及股东大会程序合规性等五大方面提出质询。[40]

45、2017年4月21日,投服中心参加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中安消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和已知的公开信息进行了深入研究,对重组交易的必要性、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交易对价支付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展开问询。[41]

46、2017年4月21日,投服中心召开媒体座谈会,就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接受记者采访。

47、2017年4月24日,在康尼机电重组说明会上,投服中心对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各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等展开问询。[42]

48、2017年4月25日,投服中心就卧龙地产收购的目的、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的估值是否合理、业绩承诺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如期兑现等四方面展开问询。[43]

49、2017年4月27日,投服中心启动第四例证券支持诉讼,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误导性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44]

50、2017年5月2日,在*ST松江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投服中心对公司收购目的、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估值公允性以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四方面展开问询。[45]

51、2017年5月9日,投服中心完成对沪深两市3003家上市公司(停牌公司除外)股票的全面持股。投服中心持有上述公司各1手(100股)A股股票,并将陆续买入后续上市及复牌的公司股票。[46]

52、2017年5月9日,投服中心在上海举办投资者教育交流与合作座谈会,旨在通过沟通交流,凝聚市场各方力量,形成共识,共同做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15家券商代表出席会议。[47]

53、2017年5月19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刘某等诉被告鲜言、“匹凸匹”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鲜言等责任人赔偿投资者损失合计233.89万元。该案系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投服中心受托支持的14名中小投资者全部胜诉。[48]

54、2017年5月22日,投服中心对雅百特涉嫌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虚增业绩的行为给予谴责,建议上市公司督促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并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9]

55、2017年5月23日,投服中心举办“持股行权和上市公司监管调研座谈会”,中国证监会上市部、法律部、投保局,上海证监局、湖南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吉林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保基金公司、中国结算公司等13家单位或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持股行权工作充分肯定。[50]

56、2017年5月23日,投服中心联合新疆证监局、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举办投资者教育主题活动,旨在给投资者进行权益知识普及,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投资者主动行权、维权。[51]

57、2017年5月24日,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建设,投服中心开展校园公开招聘,招聘法律、财务会计、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人才。[52]

58、2017年5月25日,投服中心首次派专员参加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天坛生物股东大会,这也是投服中心首次对原试点辖区之外的上市公司进行行权。[53]

59、2017年5月25日,投服中心与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共同为银证调解合作工作室的成立揭牌,双方达成签署促进银证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工作意向。这是投服中心首次在省级辖区探索开展银证调解合作。[54]

60、2017年6月1日和2日,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分别参加了天津上市公司中海油服、吉林上市公司长春燃气和湖北上市公司ST昌鱼的股东大会,针对公司章程的合规性、持续运营稳定性、资金安全及利润分配等事项提出质询建议。这是投服中心首次对天津、吉林和湖北辖区范围内的上市公司行权。[55]

61、2017年6月8日-9日,投服中心第二期全国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在长沙举行,来自全国29个省市的132名调解员参加此次培训,12名“优秀调解员”受到表彰。[56]

62、2017年6月9日,投服中心作为中小股东参加了山东金泰年度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场提出质询和建议。山东金泰公开表示中小股东依法行使质询权、建议权干扰了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对此,投服中心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公司违法违规情况适时采取有关措施,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3、2017年6月15日,投服中心与山西证监局、山西证券业协会、山西期货业协会联合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投资者教育主题活动。[57]

64、2017年6月19日,投服中心提起第四例证券支持诉讼,聘请公益律师代理2名中小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高鸣、原董事会秘书曹丰,索赔金额合计22.76万元。该案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一例误导性陈述侵权索赔案件。[58]

65、2017年6月20日,投服中心状告上海绿新获受理。2017年3月,投服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新,现更名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投服中心及其公益律师代理首批75名中小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绿新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丹,索赔金额576万元。这是我国资本市场上首次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形成的证券支持诉讼案件。[59]

66、2017年6月21日,投服中心参加了万盛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是否规避借壳、标的公司估值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承诺能否完成以及标的公司是否可持续经营等问题展开问询。[60]

67、2017年6月26日,投服中心首次以股东身份提起诉讼。因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限制股东董事提名权,涉嫌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受理。[61]

68、2017年6月29日,投服中心参加商赢环球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标的资产作价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承诺方案是否合理以及标的资产过户、转移是否存在障碍等五方面提出质询。[62]

69、2017年7月13日,投服中心联合湖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在武汉共同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63]

70、2017年7月17日,投服中心参加鹏欣资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就重组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合理、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提出了四方面问题。[64]

71、2017年7月20日,投服中心参加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借壳、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业绩补偿承诺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法律和财务风险的事项,提出四方面问题。[65]

72、2017年7月28日,投服中心首次亮相深交所媒体说明会,对通达动力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五方面问题展开问询。[66]

73、2017年8月2日,投服中心在当代明诚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估值是否合理、未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是否合理、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三方面内容提出了质询。[67]

74、2017年8月4日, 投服中心参加了江粉磁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本次重组的不确定性、估值的合理和公允性、业绩补偿承诺覆盖率等三方面问题展开问询。[68]

75、2017年8月8日,投服中心提起第五例证券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拟再启证券支持诉讼。[69]

76、2017年8月18日,投服中心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在上海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与公证的全面对接机制。在签约仪式上,投服中心向三位东方公证处公证员颁发了证券期货纠纷兼职调解员聘书,与会人员还就多元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70]

77、2017年8月21日,投服中心提起第六起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ST大控信息披露违法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71]

78、2017年8月23日,投服中心联合宁波证监局、深交所、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在宁波共同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72]

79、2017年8月28日,投服中心参加新宏泰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借壳、标的资产是否合规、估值是否公允以及业绩承诺是否合理四个方面提出疑问。[73]

80、2017年9月12日,投服中心联合天津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天津市证券业协会、天津市期货协会在天津共同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来自渤海证券、国泰君安、山金期货等59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近200名投资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参加了活动。[74]

81、2017年9月27日,投服中心与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证监局、成都中院共同发布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在四川辖区司法指导、专业(行业)调解、行政支持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明确引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专业调解机构承接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的对接工作。[75]

82、2017年9月29日,投服中心参加了东方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东方市场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估值是否合理两大问题展开问询。[76]

83、2017年10月11日,投服中心参加银星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估值的公允性、交易的必要性等问题展开问询。

84、2017年10月12日,投服中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投服中心、北京一中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合作协议》 。[77]

85、2017年10月31日,投服中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贵州证监局、贵州证券业协会,在贵州共同举办“投资者服务西部行”启动仪式暨投教大讲堂活动,来自华创证券、中航证券等7家证券经营机构的将近300名投资者和证券从业人员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也是“投资者服务西部行”系列活动的首站。[78]

86、2017年11月2日,投服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首次将仲裁引入证券期货纠纷的调解解决,确立了在北京辖区“诉调、仲调、证调”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效力保障机制,投服中心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79]

87、2017年11月3日,投服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此次受聘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推荐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高管,律师,会计师,证券交易所上市、监管、法律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教授等具有丰富理论或实务经验的专家,共计50人。[80]

88、2017年11月6日,在江南嘉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投服中心就估值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提出了疑问。[81]

89、2017年11月6日,投服中心与深交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共同举办“投资者服务西部行”重庆服务周暨投教大讲堂活动。本次服务周以投资者教育与服务为主题,来自西南证券、银河证券等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约240名中小投资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参加了活动。[82]

90、2017年11月7日,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就投资者联络与服务工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联络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83]

91、2017年11月9日,投服中心参加罗顿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关于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业绩承诺能否实现三方面展开问询。

92、2017年11月9日,投服中心启动首例基金合同纠纷支持诉讼 状告猛犸资产正式进入诉讼程序。2017年10月18日,投服中心与聘请的公益律师一同协助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猛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求猛犸资产返还业已提取的业绩报酬人民币261,818.18元。该案已获受理。[84]

93、2017年11月10日,投服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京签署关于共同促进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纠纷解决的合作备忘录。投服中心将作为专业调解机构,为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提供市场纠纷的调解服务。[85]

94、2017年11月13日,投服中心参加中葡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本次跨界收购的合理性、资产权属的清晰性、估值的合理性、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以及价格调整机制等五方面提出问题。[86]

95、2017年11月15日-18日,投服中心第三期全国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在青岛举行,来自全国21个省市的投服中心调解员及部分证监局投保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87]

96、2017年11月21日,大连辖区成功举办了以“宣传、调解、规范、保护”为主题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大连调解工作站成立仪式暨大连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推进会。[88]

97、2017年12月5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服中心)参加了ST沪科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交易不确定性和职工安置经济补偿安排三方面事项提出问询。[89]

98、2018年1月5日,投服中心参加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是否构成借壳上市、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交易不确定性风险和标的资产盈利可持续性等四方面提出问题。[90]

99、2018年1月9日,各大证券报等主流媒体对资本市场首例“裁决+调解”模式成功解决的某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案例进行了集中报道。[91]

100、2018年1月10日,投服中心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海南证监局等在海南共同举办“权益360”投资者大讲堂等系列活动。[92]

101、2018年1月12日,投服中心与上海专员办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创新“稽查+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同维权途径,充分发挥双方合力,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93]

102、2018年1月12日,投服中心参加冀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重组上市的不确定性、重组交易的合规性、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重组未规定业绩补偿等四方面提出问题。2018年1月18日,投服中心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的“全景·路演天下”直播中心,对来自广发证券的300多位投资者联络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线上直播培训。[94]

103、2018年1月15日,投服中心与甘肃高院、兰州中院正式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自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投服中心已与全国18个省份的21个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合作机制。[95]

104、2018年1月18日,投服中心参加大湖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标的资产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标的资产是否持续经营和业绩补偿承诺是否合理等四方面提出问题。[96]

105、2018年1月25日,投服中心参加厦华电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重组不确定性风险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等两方面提出问题。[97]

106、2018年1月30日,投服中心就上市公司“区块链”问题展开专项研究,并完成《关于上市公司“区块链”的专题研究报告》,并以《投服中心:要谨防上市公司区块链概念炒作》在媒体公开发声。[98]

107、2018年2月12日,投服中心就近期A股市场行情展开中小投资者舆情调查,形成《关于近期A股市场看法的调查报告》,并以《投服中心:大股东增持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信心》为题在媒体公开发声。[99]

108、2018年2月13日,投服中心就农业类上市公司行业潜在不确定风险进行专项研究,以《投服中心:行业潜在不确定风险要说清楚、讲明白》在媒体公开发声。[100]

109、2018年2月13日,投服中心向北京辖区发送股东建议函238件,完成全国36个辖区3472家上市公司章程的集中梳理工作,并以《对238家公司集中行权 完成公司章程全覆盖》为题在媒体公开发声。[101]

110、2018年2月14日,投服中心就上市公司先进分红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以《投服中心:应重视中小投资者现金分红的利益诉求》在媒体公开发声。[102]

111、2018年2月23日,投服中心针对“超华科技”虚假陈诉案,公开征集受损投资者,拟提起证券支持诉讼,征集期结束收到205位投资者申请。[103]

112、2018年3月6日,投服中心参加嘉化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关联交易是否涉嫌利益输送、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标的资产经营是否稳定等提出四方面问题。[104]

113、2018年3月8日,投服中心参加国中水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问题、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异常的原因、估值的合理性、剩余股份的后续安排等方面提出问题。[105]

114、2018年3月12日,在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办的组织协调下,投服中心出席证监会“一体两翼”投保工作新闻通气会,总经理徐明向参会的30余家境内外媒体,介绍了投服中心各项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并结合资本市场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06]

115、2018年3月15日,投服中心针对“雅百特”重大财务造假,再提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受损投资者,目前已收94位投资者申请材料。[107]

116、2018年3月15日,投服中心联合河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河南郑州举办“3.15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108]

117、2018年3月22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在沪主持召开金融工作调研座谈会,与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部分金融市场、功能性机构负责人共同分析金融运行情况,研究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同志出席会议,并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业务创新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等汇报相关情况。[109]

118、2018年3月27日,投服中心重庆调解工作站挂牌仪式暨重庆辖区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成功举办,投服中心副总经理黄勇、重庆证监局副局长胡胜利、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代表、辖区调解员、行业协会30余人参加会议。[110]

119、2018年3月29日,投服中心就上市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进行专项研究,以《投服中心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参会行权公开发声》为题在媒体公开发声。[111]

120、2018年4月18日,投服中心参加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偏低、出售资产交易是否合理、付款安排是否合理等三方面问题。[112]

121、2018年4月26日,投服中心联合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共同举办了“理性投资·与你同行”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沙龙,来自深圳和广东辖区的上市公司代表、证券公司代表、投资者代表、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活动。[113]

122、2018年4月28日,投服中心起诉海利生物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投服中心首例股东诉讼获胜诉判决。[114]

123、2018年5月8日,投服中心证券支持诉讼“ST大控”案首批共92名投资者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92名投资者索赔金额共计3266余万元。[115]

124、2018年5月8日,投服中心在四大证券报刊发“2018年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启事”和“2018年春季校园招聘启事”,启动人才招聘工作。

125、2018年5月15日,投服中心与海通证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新增35个投资者联络点和281名联络员,投服中心投资者联络平台进一步扩大。[116]

127、2018年5月16日,投服中心参加亚夏汽车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估值是否公允、股份转让价格是否合理、业绩承诺能否实现等四方面问题。[117]

128、2018年5月17日,投服中心与济南中院正式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自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投服中心已与全国21个辖区的24个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合作机制。[118]

129、2018年5月22日,中国投资者网正式开通运行。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同志,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同志出席开通仪式并发表讲话,期间,阎庆民同志还现场调研了网站建设和机房运行情况,出席开通仪式并发表讲话。上海市政府金融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人,证监会相关部门、相关系统单位负责人,在沪调解员、公益律师、专家学者、投资者及媒体代表参加了活动。[119]

130、2018年5月24日,针对7家上市公司延迟披露公司年报事宜,投服中心以《投服中心:7家上市公司应尽快披露年度报告》为题在媒体公开发声,呼吁7家公司尽快披露年度报告。[120]

131、2018年 5月24日至25日,投服中心在沪举办调解工作站专职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国33个调解工作站的专职调解人员及部分兼职调解员参加了此次业务培训。[121]

132、2018年5月28日,投服中心参加海航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高负债并购的合理性、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重组交易的合规性等三方面问题。[122]

133、2018年5月28日,由证监会办公厅、投保局指导,投服中心、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初赛在北京正式启动。[123]

134、2018年5月30-31日,投服中心联合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在广州、韶关等地举办“理性投资·与你同行”系列活动,为300余名中小投资者和从业人员授课交流,带领投资者走进券商营业部,与上市公司就投资者关系管理座谈。

135、2018年6月4日,投服中心参加新日恒力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的上市公司支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等提出两方面问题。[124]

135、2018年6月6日,投服中心参加中珠医疗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交易定价的合理性、上市公司的支付能力等三方面问题。[125]

137、2018年6月8日,投服中心参加瀚叶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业绩承诺的合理性、标的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以及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合理性等四方面问题。[126]

139、2018年6月19日,投服中心证券支持诉讼“超华科技”案首批共18名投资者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18名投资者索赔金额共计84万余元。[127]

139、2018年6月20-22日,投服中心联合新疆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在乌鲁木齐、喀什举办“理性投资·与你同行”投资者大讲堂、走进券商营业部暨投资者座谈会等活动。[128]

140、2018年6月21日,投服中心与中期协、中国结算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129]

141、2018年6月24日,“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第一阶段初赛网络海选圆满结束,四周线上答题注册人数26.3万人,累计参与人次达404万,通过初赛选拔出460名选手入围复赛。[130]

142、2018年6月28日,投服中心参加万邦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重组提出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等两方面问题。[131]

143、2018年二季度,投服中心集中参加了100家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的质询权、建议权和投票权,示范引领中小股东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实际行动促使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权范围覆盖北京、黑龙江、青海、广东等35个辖区,针对公司章程合规性、独立董事是否勤勉尽责等公司治理问题以及股东大会程序合规性问题展开质询。[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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