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评语)

由网友(过了做梦的年纪)分享简介:考核方案 篇1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考核要求及细则:  1、 朗读  (1)、目的:通过朗读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使朗读能力不断得到训练和提高。  (2)、评价标准:  A级(优秀:分值6分):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  地...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1

  为了加快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和教师学校有关继续教育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条件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团结合作;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2、教育工作

  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需要,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并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教育工作实绩显着。

  3、教学工作

  (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应达到校领先水平,参加区级调测,成绩名列同类学校中上游水平;

  (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设计能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4)每学期承担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1节以上;

  4、教科研工作与现代教育技术运用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学专题研究。每年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区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2)组织或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3)取得现代教育技术考试合格证,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制作课件的能力。建立自己的网页或网志,并经常发表自己的教育随笔和教学反思。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师徒结对”等活动,并有确实可行的培养指导计划和培养目标,培养有显着成效。

  6、积极参加区级以上的各类教学研究或教学评比活动,努力成为区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1、学年内完成了学校所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无个人原因换班和调课行为。

  2、学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育教学责任事故,无个人工作方法不当或不尽职、不守岗引发的上访行为。

  3、学年内无其他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

  4、五旷课或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1、考核体现公平原则、量化原则、实效原则、透明原则。

  2、考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量化、水量化谁解释。

  3、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都参与考核,凡达到考核总分90%的教师都可以进入相应的骨干教师系列。

  三、考核内容、分值及考核部门

  (一)师德考核成绩——党支部。

  1、教师思想素质:。

  ⑴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⑵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其它各项政治业务活动。

  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于律己。

  ⑷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勇挑重担。

  2、行为规范要求:

  ⑴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课,不私自调课,不坐着上课。

  ⑵不乱办班、乱收费、乱订资料,搞以盈利为目的地有偿家教。)

  ⑶不体罚或变项体罚学生;不辱骂、歧视学生。)

  ⑷不在课堂内接、打手机,不在课堂内吸烟。

  ⑸不向学生家长索取、收受礼品或钱物,不接受家长宴请。

  (6)不随意顶撞家长或与家长争吵。

  ⑺不穿奇装异服,仪表端庄大方。

  ⑻不参加黄、赌、毒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学考核——教务处

  1、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听课记录每次凭记录和登记

  2、教研会、课题会凭记录。

  3、在规定学习笔记本上的学习笔记每万字。

  4、准备充分、环节齐全、效果良好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

  5、在课题、教研会上做专题发言、专题报告、成果展示、成功经验交流。

  6、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德育处。

  7、学生对教师考核满意度达到90%。

  8、指导青年教师每位有过程、效果和资料。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2

  一、 考核目的:促进教师专业有效发展,养成良好的阅读与写作习惯,健康的上网习惯,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目标。

  二、 考核项目

  1、专业阅读写作(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类等,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10分)。

  三、 评分细则:

  1、专业阅读写作完成计划数为60分,根据完成总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少一篇扣减10分,满分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等类)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篇得5分,后每多一篇加1分,数字太少,质量较差者酌情扣分,满分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次得5分,后每多一次加1分,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满分10分。

  四、 结果运用

  1、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考核结果在群空间发布,在校干会议上通报。

  3、作为学校综合工作考核的子项目。

  4、作为学校对教师评优考核的参考。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3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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