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篇1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一个举世瞩目的全球性问题,“只有一个地球”“拯救大自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心声。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为了能让全体师生在一个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生活,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爱我校园”环境保护活动。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
三、督查人员:各班环保小卫士(每班推荐3名环保小卫士,名单上报到大队部)
四、活动内容
1、利用班队课各班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教育”主题班会,学校领导班子对各班进行检查。
2、刊出一期“我爱我校”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为主题的黑板报。
3、制定相关宣传标语。
4、由学校总务处、大队部牵头组织学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进行校园环境的保护、监督与检查。
5、每周五各年级安排好打扫除工作,放学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检查评比,结果于下周一进行通报。
6、成立校园督查小队,每天由范月贞,王伟带队检查各班级教室卫生,卫生区卫生。每个课间及放学后不定期抽查校园卫生,并由督查小队成员及值周教师每个课间督查吃零食及乱扔垃圾的学生,发现一个记录下来,在校园广播里进行通报。成绩纳入班级考核内。
五、奖罚
学期末对活动进行总的评比,优秀督查人员学校将进行奖励,优秀班级将予以表彰。成绩作为优秀、先进等评比的重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2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督查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督查方案 篇4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查方案 篇
督查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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